假若我再上一次大學(2)(1 / 1)

寫博士論文也有一個形式上簡單而實則極嚴格的過程,一切決定於教授。在德國大學裏,學術問題是教授說了算。德國大學沒有入學考試,隻要高中畢業,就可以進入任何大學。德國學生往往是先入幾個大學,過了一段時間以後,自己認為某個大學、某個教授,對自己最適合,於是才安定下來,在一個大學,從某一位教授學習。先聽教授的課,後參加他的研討班。最後教授認為你“孺子可教”才會給你一個博士論文題目。再經過幾年的努力,收集資料,寫出論文提綱,經過教授過目。論文寫成的年限沒有規定,至少也要三四年,長則漫無限製。拿到題目十年八年寫不出論文,也不是稀見的事。所有這一切都決定於教授,院長、校長無權過問。寫論文,他們強調一個“新”字,沒有新見解,就不必寫文章。見解不論大小,唯新是圖。論文題目不怕小,就怕不新。我個人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隻有這樣,學術才能“日日新”,才能有進步。否則滿篇陳言,東抄西抄,餖飣拚湊,盡是冷飯。雖洋洋數十甚至數百萬言,除了浪費紙張、浪費讀者的精力以外,還能有什麼效益呢?

我拿到博士論文題目的過程,基本上也是這樣。我拿到了一個有關佛教混合梵語的題目。用了三年的時間,搜集資料,寫成卡片,又到處搜尋有關圖書,翻閱書籍和雜誌,大約看了總有一百多種書刊。然後整理資料,使之條理化、係統化,寫出提綱,最後寫成文章。

我個人心裏琢磨:怎樣才能向教授露一手兒呢?我覺得那幾千張卡片雖然抄寫得好像蜜蜂采蜜,極為辛苦;然而卻是幹巴巴的,沒有什麼文采,或者無法表現文采。於是我想在論文一開始就寫上一篇“導言”,這既能炫學,又能表現文采,真是一舉兩得的絕妙主意。我照此辦理,費了很長的時間,寫成一篇相當長的“導言”。我自我感覺良好,心裏美滋滋的,認為教授一定會大為欣賞,說不定還會誇上幾句哩。我先把“導言”送給教授看,回家做著美妙的夢。我等呀,等呀,終於等到教授要見我,我懷著走上領獎台的心情,見到了教授。然而結果卻使我大吃一驚。教授在我的“導言”前畫上了一個前括號,在最後畫上了一個後括號,笑著對我說:“這篇導言統統不要!你這裏麵全是華而不實的空話,一點新東西也沒有!別人要攻擊你,到處都是暴露點,一點防禦也沒有!”對我來說,這真如晴天霹靂,打得我一時說不上話來。但是,經過自己的反思,我深深地感覺到,教授這一棍打得好,我畢生受用不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