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兩種解釋都有道理,偶像必須有“象征性”,偶像也必須有“盲目性”。人們自我意淫時發現很多東西都無法滿足,便把這種自我意淫寄托到了偶像身上,所以偶像必須符合人們精神崇拜的需要,更像一種符號而非血肉之軀,“粉絲”們絕不會想“偶像”們怎麼吃飯、怎麼打呼嚕或是怎麼蹲廁所,似乎偶像都是不需要新陳代謝的神,我想這就是所謂的“象征性”。另一方麵,正因為偶像是一種象征性的寄托,他們才更容易隨人們注意力的轉移而轉移,而在這個現代社會,人們的喜好和趣味恰恰也跟隨社會飛速改變,沒有永遠的偶像,也沒有永遠的粉絲,這就是我所理解的“盲目性”。
當然,這些都是我引申出來的聯想,其實作為一個所謂的80後,我所接觸的“偶像”概念基本已經被鎖定到了娛樂圈。記得我小的時候非常老土,“偶像”這類的話題根本與我絕緣,這種狀況直到長大也未有多大改觀。小時候我大腦幾乎都是空白,別的同學不管說點什麼我都插不上嘴,還滿懷崇拜的想為什麼他們知道這麼多。
依稀記得小學時已經有同學崇拜各種歌星了,但我卻不知道應該去崇拜哪一個偶像,我根本聽不出哪首歌好聽哪首歌不好聽。我小時候聽歌好比聽到動物的鳴叫,我能分辨出驢嚎狗吠,也能分辨出雞鳴鴨叫,但具體哪隻雞哪隻鴨叫得好聽,我就失去了鑒賞能力,因為那都是聽不懂的禽獸語言。當然,這都是我長大以後針對小時候的現象做的比喻,如果當時我敢把那些明星們類比為禽獸,我那幫同學肯定把我打得禽獸不如。直到小學畢業,我才勉強有能力聽出流行歌曲和搖滾的區別。
小時候的我絕對想不到,有朝一日我居然也成了一個所謂的“名人”,所謂的“偶像”……
就是這樣一個小學時聽歌如聽禽獸語言的我,上了初中後居然愛上了音樂,還主動跟我父親要求學吉他,我父親聽過我的決定也是不可思議,以為我哪根筋突然搭錯了。不過後來他還是給我提供了大力支持。長大後我才發現自己並沒有成為一個搖滾青年,心裏對我父親還有股莫名的歉意。
如果按照“偶像”一詞精神層麵的定義,那麼我父親絕對是我從小到大最穩定的偶像,我之所以在這一個單親家庭沒感到太多孤獨,很大程度上因為我對父親的崇拜填補了一大片心靈的空白。直到我長大成年,我那份單純的崇拜始終未減,父親依然在我心裏扮演著英雄的角色。如果沒有這位“英雄”爹地,我也不會過上衣食無憂精神更無憂的生活,更不會被人冠以“富二代”的頭銜,有可能隻剩下了“二”。在這個物質的時代,我並不排斥各種二代,我也很慶幸自己是個富二代。
我父親名叫萬富貴,和我的名字一樣,都很老土。相比而言,我更不喜歡的自己的名字,“萬富貴”至少聽著還很樸實,而“萬小樓”一聽就像個戲子,尤其是初中時看了《霸王別姬》這部電影後,我更堅定了這個判斷。我還一度鬧著要改名,我父親說,名字隻是個符號,改不改都無所謂,而且這兩個名字都是我爺爺所賜,要改也得他老人家同意。我冷靜下來一想,名字聽著像是唱戲的也沒什麼不妥,因為過去的戲子現在都叫藝術家。
我父親說,她小時候是個非常誠實的人,等我大一些的時候他又告訴我,他自己就是誠實的受害者,他從小就待人誠實,在農村如此,上了大學如此,工作以後仍如此,直到我母親跟別人跑了以後,他才發現之前誠實對待的每一個人,都沒有以相同的方式對待他,連自己的老婆也在欺騙他的感情。我能想象到,我母親是他一生中影響最大的人,如果不是她,恐怕也沒有我父親後來的成就。
跟一同考上大學的段鴻運相比,我父親功成名就的時間要遲一些。大學畢業後,他被分到了我出生地盛陽市一家國營電子儀器工廠,擔任“高級技術人員”。兩年之後,他敏銳地嗅到了時代的春風,猶豫很長時間,他終於痛下決心,放棄了原來大鍋飯的工作,進入了一家華僑創辦的公司任職。但由於性格過於耿直,他一直沒爬上去,眼看著身邊一個個人最後都踩到自己頭上。
跟升職比起來,他更著急是婚姻大事,那時他年齡已經不小,卻一直沒找到合適的對象。有一點我倒是繼承了他的傳統,我們都對美女情有獨鍾,考慮到時代的差異,我父親可以說更超前。對此他有另一種解釋,他說男人世世代代愛美人,自古文人誌士皆如此,而且漂亮老婆還可以給他後代改良一個基因。不過客觀的說,比起釣美女我比當時的他要更有優勢,他年輕時既沒有可觀的外形資源,也沒有當大款的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