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長安城,白天暖洋洋的日頭十分舒適,當日頭西沉時,氣溫就明顯下降了,一件單袍還有點涼颼颼的感覺,而在右武衛的小校場上,則是圍著一大群人,像是在看什麼好戲一般,其中還有不少著甲的軍士,眾人圍成一個大圈,而圈中站著兩個人,正是今天在武舉考場約鬥的兩人秦軒和安慶宗。
對於安慶宗的辱罵和挑釁,秦軒沒有反擊,不是因為怕他或者有容人之量,這個結果是他想要的,安慶宗一再的找事,無非就是想惹怒他,而秦軒也在挑逗安慶宗,讓他怒火中燒,讓他忍無可忍,自動提出決鬥,而一切水到渠成,安慶宗忍不住了,率先提出了比試,這個比試不是生死搏殺,因為這個是犯法的,而是兩人憑借拳腳相鬥。
在大唐,鬥毆是違法的,但是這種約定的鬥毆,隻要兩人之間不出現死亡或者傷殘,雙方都約定不告官,一般也沒人管,就像兩個武人切磋武藝一般,官府也沒這麼多閑心去管這樣的事情,如果有一方受傷去告官,那麼他可能就會受到大家的鄙夷,輸了不怕,但是違背約定,是最讓人看不起的事情,而且這個時代的人特別注重聲譽的,當然無賴除外。
當時兩人在武舉考場休息區就約定好了今晚的決鬥,不是生死決鬥,相當於擂台比武,但是不使用器械,完全是拳腳相向,賭注也很有意思,不涉及金錢,但是也跟金錢有關,去買二十個青壯,外帶五匹駿馬。
本來安慶宗是說輸者給贏著一千貫錢,但是秦軒否決了這個提議,參雜了錢就像是賭博一般,容易遭人詬病,就提出去人市買二十個青壯,外帶他們幾個人的坐騎,因為秦軒發現他們幾個人的坐騎還算神駿,這個時代一匹好點的馬基本都在兩三百貫,至於秦軒自己的坐騎,最少價值幾千貫,但是買不到,有市無價。
秦軒大概也給他們的坐騎估了一下價格,按每匹二百貫,也就一千貫,一個青壯賣五十貫左右,二十個剛好一千貫,將賭注提高到兩千貫,這樣輸者等於送給贏著這麼多禮物,也不怕人非議賭博了,當然這些事情隻有秦軒、翟曇譔和安慶宗知道,按秦軒的意思本來至少五千貫才行,可是安慶宗沒這麼多錢。
安慶宗比不得他老子安祿山,他隻是一個官二代而已,安祿山很有錢,不代表他有錢,秦軒想著狠狠的敲詐這個小子一番呢,沒想到他沒那麼多錢,不然他也不會隻提出輸者給贏著一千貫錢了,他自己身上才有一千多貫,如果輸了還的從另外幾個身上湊夠兩千貫。
不過秦軒說的用馬匹來頂,安慶宗也很滿意,就算是他輸了,至少還可以留著一些錢,能回到安東,不至於身無分文,不過安慶宗從沒想到過他會輸,但是他也是小心之人,不會過於自負,就是有完勝的把握,也給自己留一條退路,這種比試,把對方逼上絕路的同時也有可能把自己逼上絕路。
“兩位,比試前先宣布一下規則,切磋武藝,點到為止,不可傷人性命,但是拳腳無眼,有受傷者自負,以上約定,你二人可同意?
“同意”秦軒和安慶宗同時回答道。
“徒手拳腳相向,不可使用器械,包括磚石、瓦當、竹木棍棒等,違者輸,你二人可同意?”
“同意”
“被打倒的一方,如果自動認輸,另一方就不可在攻擊了,如果不認輸,則可以繼續攻擊,直到認輸為止,你們可同意”
“同意”
“好的就這些,你們活動一下,一會就開始”
這個宣布合約的是右武衛的一個軍官,被找來當見證人,這個見證人也不是白當的,秦軒許諾給他兩瓶精品的金液酒,而兩人比試的消息也在右武衛軍營裏傳開了,下麵立馬開始設賭局,這人也是一個軍官,不過聽說很有錢,賭局很簡單,他坐莊,壓秦軒輸一貫賠一點五貫,壓秦軒贏一貫賠四百文,最低下注一貫,高不封頂。
這下右武衛裏可是熱鬧了,皇城裏麵除了官府多就是軍營多,各個衛所都有人來下注,能在皇城衛所當軍官的,官宦子弟占多部分,而且這次來參加武舉的有錢人也不少,秦軒是私下裏和安慶宗賭,這些人是用他兩為局,半公開的參賭,秦軒知道後,叫翟曇譔也去下注,給了他一千貫,買自己贏,而翟曇譔自己也買了一百貫秦軒贏,雖然並不看好他,為了朋友,就算輸了,百十貫錢也就當丟了。
這次外圍的賭局全部是現錢下注,基本都是用便換,“商業錢莊”開業後,可以隨時存取的便換很是方便,很少有人在帶著袋子沉重的錢幣在身上,有錢人多數放幾枚金銀幣在身上零用即可,大錢存入錢莊,還有利息,便換拿著也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