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擔心合法化以後會引起多麼惡劣的影響,即便是現在偷偷摸摸,壞影響已經傳播開了。
講道理,社會風氣變壞,真的和黃業無關,是因為社會風氣先壞,才有的黃業。國家也在打壓懲治,可結果呢?毫無作用嘛,社會風氣依然很壞。
所以治黃靠粗暴的打壓管製是沒用的,你們以為抓嫖就能根治黃業?那些老校長侵犯孩子的事情怎麼說?大學生陪酒的事情怎麼說?上司潛規則女下屬的事情怎麼說?
對吧,這種事情發生,我們要的是疏導,要的是正確對待,而不是不敢麵對,依靠野蠻打壓罰款行事。
黃業合法化,讓從業者從黑暗中走向陽光,讓社會輿論對其監督,給予正確引導,把那些滋生的寄生蟲殺死,這才是一個良好的治理方案。
我們國家比作一個人,黃業就是人體表麵的爛瘡,要治理這個爛瘡,光靠表麵抹藥遮蓋是沒用的,得從血液上想辦法,把血液裏的病毒祛除,爛瘡自然就掉了。但要清除血液病毒,首先要把爛瘡亮出來,讓陽光照射,讓病毒無所遁形。
對於我的理論,領導表示很無語,簡直是歪理邪說,胡攪蠻纏。我國沒有青樓行業,這是開國之初就定的國策。
我說,這種論調和諱疾忌醫一個意思,明明國家有這個行業存在,而且很多,幹嘛不承認呢?
打擊消除?這個社會隻有還是男人主導,隻要還是財富分配不均,這個行業就消除不了,最多,她是換種方式存在。
當這個行業不被法律保護時,就會滋生更多奇怪又黑暗的違法活動,難道非得等到失足女被人害死,被人囚禁,甚至是重病無錢醫治的時候,你們才會出現料理後事?
這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我沒文化,但我知道流水線上不會這麼幹,我們生產的時候知道那個工序有問題,正確的做法是趕緊爆出,然後改善,而不是隱瞞。
你們覺得這件事丟麵子,太醜陋,所以當看不見,這是不對的。
我要繼續往上報,我要讓大家都知道,我們的製度已經爛成什麼樣子,青天大白日有婦女被壓迫,但沒人管。
領導怒了,“說話要負責任,誰告訴你們我們沒人管?那些招嫖舉報電話你打過沒有?”
我就笑了:“原來所謂的管,就是罰款?那比社會爛仔還惡心。”
妹仔為什麼賣?因為窮啊。
如果賣一次夠她的生活,她不會去賣第二次。爛仔們為了賺錢,強迫她們多賣,為了管控她們,爛仔們把價格定的低,還要抽水,又誘惑她們多消費,讓她們始終處於一種貧窮狀態。
我以為爛仔們已經夠壞了,沒想到還有你們,抓了失足女,罰款,關禁閉,過幾個月放出來,讓她繼續賣。
這是一個有良知者該做的事?
別扯她們來錢容易,她們有錢,敢不敢真正的去調查,除去明星們賣的價格高,賺錢快,真正的失足婦女,有幾個攢了許多錢?
別說東莞,東莞那些妹仔攢錢快,是因為我給了她們足夠的保護,就看發廊,看看那些不在協會內的妹仔,她們攢了多少錢。
管理她們,要了解她們,深入她們之中好好問問,看看她們到底為了什麼。
她們也是要生活的,知羞恥的,她們也想春節的時候在親戚父母麵前高高興興,她們不是厚著臉皮出來賣。
領導說不過我,還是不同意,最後說,“這件事我做不了主,你們要作,可以在大會堂開會交提案。”
我沒有資格提案,李教授有,她整理資料,說今年開會的時候提案。
結果會怎麼樣?
要麼,提案通過,黃業正式納入交稅行業,失足們從此受到法律保護。要麼,天子震怒,下令封殺,全國各地大掃蕩,把那些害蟲爛仔全部清光,就像當年嚴打那樣,也是個好的結果。
然而,李教授提交的提案,被媒體爆出來之後,換來一片嘲諷謾罵,甚至有人搬出李教授的亡夫來攻擊她,說她自己行為不檢,無恥下作,還要帶壞整個社會。
最終,李教授的聲音小下去,合法化一事,再也不提。
盡管提案沒通過,但我的江湖地位卻隨著提案一事風生水起,在莞城而言,我是第一個敢把這種事正兒八經拿出來跟領導討論的。
盡管行為幼稚天真,但對於大多數沒文化的社會人而言,我做的很牛了。
連劉文輝都甘拜下風,“寬哥厲害了,敢去大會堂發言,推動全國合法化,厲害厲害,我很佩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