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明明白白做納稅人 我們的稅花在了哪裏?
我國一年的三公消費究竟幾何,從無定論。
曾有學者在《新聞1+1》欄目中爆出,我國一年三公消費額高達9000億元。要知道,2011年我國教育支出僅2963億元,醫療和衛生支出僅1727億元,甚至造價昂貴的京滬高鐵總花費也大約2200億元。一年僅三公消費,不算其他行政支出,居然3倍於教育支出,5倍於醫療衛生支出,可造4座京滬高鐵,這不能不令納稅人震驚。
2012年“兩會”期間,有政協委員提議,茅台酒10年漲10倍,背後推手就是公款吃喝。對此,大家心照不宣。“兩會”結束後,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重申“嚴格控製三公消費”,明確提出“禁止用公款購買香煙、高檔酒和禮品”。
關於控製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車購置及運行費用、公務招待費用,已經不是中央第一次發聲了。各地也紛紛出台關於三公消費的禁止規定,有些地方甚至明確寫到“禁喝茅台”。但是,一次次嚴厲的禁令過後,“公款族”依然在大肆吃喝玩樂。試問,屢禁難止的背後是什麼?
是公眾監督權的缺位,是納稅人權利意識不足的深刻體現!
要知道,我國財政收入的90%來自稅收,無節製地公款吃喝、公款考察花的都是納稅人的錢,難道“公款族”可以隨心所欲地揮霍?
除了令人激憤不已的三公消費,各級政府的“大城市夢想”更讓人擔憂。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有655個城市欲“走向世界”,更有183個城市將發展目標定位為“國際大都市”。無論是走向世界,或者是建設國際大都市,大肆地規劃、建設是必經環節。各級城市的“大規劃”在2003至2004年達到一個高潮,大城市建高樓,中小城市搬遷行政中心,領導們在現有人口和產業規劃的2至4倍上進行擴建。寬闊的馬路、縱橫交錯的立交橋、漂亮的大草坪、一應俱全的大廣場,轟轟烈烈的“大城市運動”一度席卷全國。
浮躁的造城運動之下,必有“樓脆脆”;不切實際的開發過後,必有萬裏空城。
樓倒了,城空巷,花出去的銀子就這樣付諸東流了,可誰來為造城買單?
還是納稅人!
政府將納稅人口袋裏的銀子過多地放在了經濟建設和行政支出上,從而擠壓了真正利國惠民的教育、醫療衛生和其他公共服務。
作為付錢買單的人,居然從來沒有發表意見的權利,或者說鮮少有人站出來說:“請停一停!”
事實上,對於稅收的使用,政府不可以隨心所欲,征求民眾的意見是必經之路。但是放眼望去,隨心所欲者眾,征求意見者寡。無論是納稅人,還是花費稅收的各級政府,都沒有覺得花納稅人的錢,需要征求納稅人同意。但從理論上來說,這裏麵的邏輯關係並不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