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經濟轉型的推手——資源稅類 請還我的環境權益
因有著富有的煤礦資源,山西一直是煤礦主們最早開啟淘金的地點,早在20世紀90年代,各地人們就開始來到山西開采煤礦討生活。
剛開始,他們像其他外來者一樣,隻是當地煤礦的普通工人,每天往返於井上井下。那時候,能源的需求量不大,煤炭都賣不出什麼好價格。
隨著新世紀的到來,得益於全國整體經濟形勢的好轉,煤炭價格也一路看漲。人們果斷抉擇,結束自己的挖礦生活,開始了承包煤礦的生活。剛開始,他們以幾百萬的價格承包了當地大礦的礦山,因為隻需交幾百萬元後,整座礦山就隨便他們開采。
缺乏監管的開采、低廉的開發成本,成就了山西煤老板的傳奇,但也帶來了當地鄉民的噩夢。
超強度的開發,不僅帶來了資源的枯竭,而且帶來了嚴重惡化的生態環境。礦山附近水土流失嚴重,植被遭到致命摧毀,地表塌陷、煤矸石堆積如山。據山西發改委統計,山西因采煤而形成的采空區達到2萬平方公裏,相當於山西省1/8的國土麵積。
行進在煤礦周邊的村莊,到處懸掛著“已進入采空區”等危險警示牌。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統計的數據顯示,全省因采礦導致的崩塌、滑坡達754處,影響麵積達14萬畝,地麵塌陷達2976處,影響麵積達100多萬畝,僅2010年因開發礦山引發的地麵塌陷和開發本身破壞的土地竟達206萬畝,其中1299萬畝是耕地,約占當年全省耕地麵積的3%。
李某是山西忻州市某村的村民,他今年已經50多歲了,人老了想著葉落歸根,但他回不去了。前幾年,李某原來住的村子整體塌陷,全村人都搬到這裏來了,那村裏如今根本進不去人了,到處是裂縫。有一個小夥載著老爹回村裏,在路上被埋了。
如此超強度的煤礦開發還給這些村莊帶來了更為嚴重的後患,水源和空氣受到汙染後,村裏惡性腫瘤病例明顯比以往增多不少,同時還出現了新生兒畸形的現象。
煤礦主靠著廉價的開采成本,肆意汙染環境,他們富甲一方,而原住民卻流離失所。這顯然很不公平,而最近的資源稅改革也沒有考慮原住民的環境利益。
據不完全統計,山西因采煤造成的環境損失達4000億元,幾乎占全國一年GDP的百分之一,如何彌補環境汙染之痛。那些以資源收入為依據而征收的資源稅,理應為此買單。
目前,我國民眾對於納稅、稅收的認識相當貧乏。尤其對於偏遠的礦山住戶來說,他們很難明白這其中的瓜葛,他們所知道的就是,請求政府給予解決。
這是每一個利益受到損害的住戶應有的權利。而這權利的財政保障,資源稅收入自是首要之選。
目前,礦區的多數原住民的維權僅限於與礦山分利,極少有人想到自己的環境權益。“限製開采、保護環境”一直都是政府在提倡,民眾響應者寥寥,尤其是涉及其切身環境利益的民眾很少有這方麵的意識。
其實,資源稅改革隻是開始,在礦區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則是一項浩大的工程。有些礦區的暴力護礦、經營暴利,都需要當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但礦區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也使得保護環境工作很難落到實處。
但是,煤炭資源稅不增加,生態保護的資金從何而來?
說到底,村民需要做的是:呼籲礦主們“請還我的環境權益”。
在這方麵,日本和歐洲一些國家的做法顯然值得借鑒。眾所周知,日本和以德國為主的歐洲國家都實行能源重稅政策。以德國為例,為了限製開采,德國對煤礦工人發放巨額補貼,讓他們逐漸另謀生路,勞動力缺乏的小煤礦自然很快關閉。
治理環境、保護生態,最好的辦法當然是從源頭開始。德國利用增加勞動力成本來限製泛濫的開發,而美國則一直堅持征收較高的開采稅來限製小煤礦的開采。而當地居民,也不再需要以挖煤來補貼家用,何況在生產條件十分簡陋的小礦井裏,挖煤完全是提著腦袋在賺錢。
目前,我國山西也掀起了整治黑煤礦的行動,大部分黑煤礦被關停。但是政府禁令卻一再遭到挑釁,踏入雷區者不乏知名大礦。低廉的違法成本,當然是黑煤礦屢禁不止的直接原因。但更重要的是,目前的整治工作並不能一勞永逸。
目前,我國對各類非法開采的治理還停留在一紙禁令上,這種方式隻是救急,治標而已。若要治本,說到底,還得運用稅收和財政補貼來調節,同時積極向礦區民眾宣傳環保意識,加強他們的維權意識。
環境權,是特定主體對環境資源所享有的權利。政府和礦主們超強度的開發,使得礦區群眾難以享受本屬於他們的環境資源。要想改變這一切,資源稅必須體現資源的價值,重稅以治環境之殤,並用資源稅收入來保障環境保護的投入。此即所謂“繳你的稅,請還我的環境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