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姚崇:為盛世奠基(上)(3 / 3)

姚崇聞報後,立即上奏玄宗,強烈建議派遣禦史分赴各地,組織當地的官員和百姓捕殺蝗蟲。可朝臣們多以為蝗蟲數量太多,難以除盡,玄宗對此也是滿懷疑慮。

姚崇堅持說:“如今蝗滿山東(崤山以東),且繁殖速度極快,為曆來所罕見。河南、河北百姓,儲糧不多,倘若農田無收,必定流離失所,事關百姓存亡,社稷安危,切不可猶疑拖延。縱使除之不盡,猶勝養以成災!臣知陛下有好生惡殺之德,故此事無須陛下頒布詔書,隻須臣下發牒文,督促各地滅蝗。若仍除之不盡,請陛下將臣的官職爵位全部削除!”

這就叫“有功歸於上,有過歸於己”。

這是一種為官的智慧,也是一種做人的勇氣和擔當。

既然姚崇都把話都說到這份上了,玄宗當然沒有理由再表示反對。

可是,就在這個時候,平日裏唯唯諾諾,對姚崇惟命是從的宰相盧懷慎卻站了出來,再次反駁說:“蝗是天災,豈能以人事對治?外間輿論均以為此法不妥,況且殺蟲太多,有傷天地和氣。此事尚可商榷,請公三思。”

姚崇厲聲應道:“奈何不忍於蝗而忍人之饑死乎?若使殺蝗有禍,崇請當之!”(《資治通鑒》卷二一一)此言一出,盧懷慎啞口無言,滿朝文武也頓時噤聲,於是此議遂定。

隨後,姚崇立即行動起來,一邊發文,一邊派遣禦史分赴各地。他還在牒文中提出了滅蝗的具體辦法:根據蝗蟲夜間趨火的特點,“夜中設火,火邊掘坑,且焚且瘞(yì,掩埋),除之可盡”。(《舊唐書·姚崇傳》)

為了提高百姓滅蝗的積極性,姚崇還采取了特殊的賑災辦法,將賑糧數量與滅蝗數量掛鉤,“采一石者,與一石粟;一鬥,粟亦如之”。(《朝野僉載》)

采取了上述措施後,一度肆虐的蝗災得到了較為有力的控製。“是歲,田收有獲,民不甚饑”。(《舊唐書·玄宗本紀》)

開元四年(公元716年)春夏之交,蝗災再次爆發。姚崇按照去年的經驗,任命一批禦史為“驅蝗使”,分赴各地組織滅蝗。不料,前往汴州(今河南開封市)的禦史卻遭到了當地刺史倪若水的強烈抵製。即便已經有了去年收效甚著的滅蝗事實,可倪若水還是死抱著舊觀念不放,一再聲稱:“蝗乃天災,非人力所及,宜修德以禳之。”(《資治通鑒》卷二一一)拒不執行朝廷的命令。

姚崇勃然大怒,當即發文予以駁斥:“古之良守,蝗蟲避境。若其修德可免,彼豈無德致然?”這句話的大意是:古代有德的地方長官,蝗蟲不入其境,如果說他是靠修德才免災的,那你倪若水豈不是因無德才導致蝗災?

姚崇此言,可謂典型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倪若水接到牒文後,目瞪口呆,半晌無語,最後隻好老老實實地按照姚崇的“焚瘞之法”組織力量滅蝗,結果很快就“獲蝗一十四萬石,投汴渠流下者不可勝紀”。(《舊唐書·姚崇傳》)

與此同時,玄宗還頒布詔書,命各地“驅蝗使”嚴格審查州縣官吏在捕蝗方麵的成績,並予以公布,以此作為政績考核的主要標準之一。

有了姚崇極力推行的滅蝗舉措,加上玄宗的支持,災情總算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緩解,“由是連歲蝗災,不至大饑”。(《資治通鑒》卷二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