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集體?直白簡單點那就是自己人。所謂的自己人首先就要明白一個立場,那就是自己人犯了什麼事,那麼“自己人”就該站穩立場,不能隻再因為一件事情的對錯做出選擇,而是該以所在的陣營來做出判斷。
被操練的人是一夥的,操練他們的人是另一夥的。這樣的觀念在當初受訓的時候已經被提出多次,負責訓練他們的人說過那麼一句話:你們身為集體的一員,看事情已經不能簡單的看對錯,應該看的是那件事情對所在的集體有沒有受損,怎麼去維護集體中的每一員,哪怕那件事情是錯的。
很多人剛開始的時候不理解,認為事情對的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的,怎麼能夠因為所在的集體把錯誤的事情說成是正確的。
這樣的迷惑和懷疑親軍甲士們以前也有,但是他們上了戰場,在鮮血隨時都會拋灑,生命時時刻刻可能丟失的時候才了解到,原本所謂的對錯就是那麼簡單,集體的利益必需得到維護,如果連立場都不一致,怎麼又能讓人覺得是集體的一份子。
“很好!敵人不會因為你出賣袍澤而留你一命,不懂得維護集體的利益,那麼永遠都不會把自己當成集體的一員。”翼伽目光掃過去,那些淳樸的、平常的,長得好看的、長得醜陋的:“你們是一個集體,上了戰場很多時候需要袍澤在你危險的時候去救你。你們要時刻牢記,維護你的袍澤等於是在救你們的性命!”
很多人很想問,對待敵人是應該站在同一個立場,那麼對待非敵人是不是也能不講事情的對錯。
“我知道你們在想什麼。”翼伽笑了幾聲:“當初我也有這樣的疑問。知道主上是怎麼回答的嗎?主上說,當兵就要橫、要愣,錯了沒關係,無論是對敵人或是非敵人,首先就是要維護集體,隻有有了這個集體,你們有可能活著。”
什麼意思?是哪怕麵對黔首,不管是不是做錯了都要橫要愣?
“哈哈哈!想對黔首耍橫耍楞?”
翼伽是發自內心在笑,他當初問呂哲,為了維護集體是不是對治下的黔首也不用管對錯?呂哲給出的答案很清晰,說是士卒可以對黔首耍橫耍楞,在黔首麵前身為軍人不能搞內訌,做錯事了要道歉也該是文官去對黔首賠禮道歉,可是回營之後犯錯的軍人該打就打該殺就殺。維護集體榮譽感不是讓這個集體變成野獸,所以也就有了軍律的存在。
軍隊要有精神氣,一支沒有精神氣的軍隊能叫軍隊嗎?培養且讓他們覺得自己是集體的一份子很多時候並不簡單,甚至在某些時候還要犧牲一些平常人的利益。
呂哲為什麼劃出專門的駐軍區,為什麼嚴令整編操練期間軍人不得離營?那是在最大限度的不讓集體感變得扭曲。先教出集體感,再來加強軍律,隻要有了集體感再用軍律配合,一支軍隊也算是初步形成了。
軍人就該剛強,在民間犯錯能管軍人的隻有軍隊的軍法,打殺那是軍隊內部按照軍律的處置,其他人不該伸手。所以很多時候能看見軍人犯錯地方官插手被頂回去,向民間道歉的事情也是由文官在做,隻有需要用到軍人的性命去收買人心的時候才會演上一出揮淚斬軍人的事情發生。
翼伽對士卒的教育在繼續,另一處也在談論教導軍隊的方式。
現在是每時每刻都需要用到軍隊的時候,呂哲必定會有限度的縱容軍人,畢竟想要生存需要軍人去揮頭顱灑熱血,沒有軍人的存在別談什麼繼續擴張,連能不能安穩的活下去都是個問題。
“可是……那樣不太好吧?容易造成軍民矛盾。”
“矛盾?集訓期間,他們腳都邁不出軍營,怎麼產生矛盾。”
“那可以出營了之後呢?要是士卒蠻橫地欺壓了黔首,這不是讓黔首痛恨軍隊嗎?”
“所以主上下了軍令,士卒不得離開軍營一步。”
“我是說以後,能夠出軍營以後!”
“不是還有後期的那個什麼思想教育嘛,第一步先將軍隊給練出來,讓他們有點丈夫的樣子,然後再教育他們該對誰蠻橫,對誰應該愛護,一步一步慢慢來嘛!”
爭吵的人是兩個文官體係的人,一個是身為文官但是偏向軍方……或者說無條件支持呂哲的人,另一個是很快成為一郡郡守覺得太過縱容軍隊會產生不良後果的鄭君。
“思想一旦成形,按照主上的說法,那就會變得根深蒂固,想要再次扭轉千難萬難,不能為了快速讓士卒有集體感,然後不去教導他們應該善待黔首啊。軍隊,軍隊,沒有眾多的黔首會有兵源嗎?軍隊的存在不是為了守護邊疆的安全,不是為了保護黔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