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番邦前來長安進貢時,皇帝一般很快就會召見,這次皇帝卻是遲遲沒有召見一個邦國使者,最早到這裏的番邦使者已經有大半月了,皇帝卻好象將那些番邦使者遺忘了一般。
李鴻基此時正在敦促刑部的官員起草一部番屬法,隨著大唐的擴展,屬國必定會越來越多,李鴻基沒有統治全世界的野心,而且現在的無主之地太多,隨著唐軍水師的強大,開疆拓土是很容易的事。
現在大唐的土地總麵積估計已超過了一千五百萬平方公裏,而且每年還在擴展,大唐不缺土地,缺的是以後快速發展起來的工業市場,那麼如何管理這些番屬國,使之能為大唐的工業發展服務,必定需要有一部法律來參照,決不是以前簡單的朝貢關係。
工業的發展,到了一個時期必定會有一個井噴的過程,如果沒有足可以承受的傾銷市場,等待的將是嚴重的經濟危機,大唐需要一個厚實的金字塔塔基,這個塔基不能由國內民眾來做,那麼隻有打造一個強大的番屬聯盟來作為支撐。
這個強大的番屬聯盟並不能靠武力來維持,而是要讓各國也能分享到大唐工業發展的好處,真心實意的加入,對大唐聯係越緊密的番屬能得到的好處就越多,最終發展成以大唐為塔尖,大唐的番屬國為塔中,歐洲和非洲等其他非番屬國為塔基的牢固金字塔結構。
這種可能並非不存在,以大唐現在的科技實力,比歐洲先進了近百年,等大唐的工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將初級,中級的工業體係慢慢輸入各個番屬國,到時南洋各國就會超越歐洲的發展。
如今大唐挾著大勝之威,正好是將這部法律出台的時機,大唐並不追求在軍事上對各個番屬國控製,也不會幹涉番屬國的國內政治,而是要以經濟的形式將各個番屬國聯係起來,就是這部法律要達到的效果。
這部法律事關重大,李鴻基特意讓宋獻策、洪承疇、顧君恩三人加了進去會同刑部精通法律的官員一起參與擬訂,在這部法律沒有出來之前,皇帝自然不會接見任何一個番屬的使者。
如今大唐對南洋各國出口的物質極多,傳統的絲綢、瓷器、茶葉、生絲、棉花、棉布、白糖……現在又加上了火槍、火炮、鋼鐵、白酒、鏡子、望遠鏡……這些物質多是奢侈品或必需品,通過這些物質各國的白銀源源不斷的流入大唐。
而大唐對各國進口的物質品種也極多,如象牙、寶石、糧食、木材、椰子、水果、錫、窩燕……但這些東西要麼量少,要麼就是價格低,相比於他們的進口來講,價值大大不如,南洋各國為止每年要多支付出近五百萬兩白銀。再加上西洋各國的白銀,現在大唐每年的貿易入超已達一千萬兩白銀以上。
這就是放開海貿的結果,李鴻基充分體會了****地大物博的概念,難怪後世英國人要用鴉片來套取中國的白銀,這還是清朝長期閉關鎖國,如今大唐這種情況誓必不可持久,李鴻基估計,再這樣下去,不出數十年,全世界的白銀都要集中到大唐。到時大唐再和誰貿易。
要形成良好的貿易體係,必須有來有往才行,李鴻基放棄了安京鐵路原先三分之二枕軌用鋼筋混凝土的計劃,全部改成木材,並規定其中九成要向南洋各國進口,現在全國的木材資源其實很豐富,僅西伯利亞的森林資源將達到一百五十萬平方公裏,而且都是數人合抱的優質大木,那裏也不屬於朝庭的禁伐範圍,規定九成的枕木進口,並不是為保護本國自然資願,純粹是為了拉平與南洋各國的貿易順差。
這一項計劃一推出,南洋各國立即感受到了他的好處,中原曆來有向南洋各國進口木材的傳統,不過,多是名貴的木材,如紫檀木就是最好的例子,這種木材經過大明朝二百多年的進口,幾乎使他在南洋絕跡,剩下的有也成不了材。
中原進口木料的另一個用途能造大船或蓋宮殿的木料,這些木材的需求除非碰到一個窮奢極欲的皇帝,否則並不會太大,禁海時除了名貴木材,中原連造船的大木也不需要,而唐軍進口用來做軌木的木料並不需要太大,隻需平常的木頭即可,南洋各國都可以出口,大唐光這一項每年就要花費三百多萬銀幣,合銀一百五十多萬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