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蒙古人作戰方式並非大家以為的隻是以騎射為主,而作戰時也非萬馬齊奔,一股腦的打馬向前,接近後以弓箭壓製敵方,並找出防禦的弱點,然後再一擁而上撞開突破口,從而破陣擊潰敵方的防禦。事實是蒙古騎兵的編製雖與中原王朝不同,但他們也講究小隊形相互配合。
蒙古騎兵接戰時,他們往往以三人為小隊橫向對敵。三人中間的是鉤槍手,裝備鉤鐮槍和弓箭,負責衝鋒突刺;右邊是騎射手,裝備腰刀和弓箭,負責先期投射殺傷;左邊是馬刀手,裝備腰刀及弓箭,在鉤槍手衝破敵人陣線後,協助鉤槍手跟進砍殺。
如果敵軍人多,蒙古騎兵才會避免正麵接觸,用騎兵優勢將敵包圍後采用裹陣戰術,在環繞機動的過程中進行騎射殺傷。但蒙古人因為箭重,所以騎射距離並不遠,一般在二、三十步之間,最遠不會超過五十步。雖然距離很近,步兵在這個情況下也動彈不得,一旦陣型鬆動就會給蒙古騎兵可趁之機,隻能默默堅持,因此古人說百騎可裹萬眾,就是這個道理。
如果明軍人少的話,蒙古騎兵就會直接憑借兵力、騎兵的雙重優勢對明軍進行衝鋒,在衝鋒過程中鉤槍騎兵雙手持槍平舉,傾斜前刺或者單臂夾槍衝刺;刀騎兵手臂與刀成直線前指,刀與馬頭平行;弓騎兵左手持弓右手撒放。
所以說蒙古騎兵進攻時不僅講究小分隊間的配合,也非隻裝備弓箭和彎刀,還有長槍。而蒙古兵的長槍也很有特色,用的鉤鐮槍,一般長六、七尺,也就是兩米多點,可刺可砍,另一個作用就是還能很便利的勾走戰死同伴的屍體。
其實不僅中原軍隊注意搶救受傷的同伴,收斂戰死的戰友,遊牧民族同樣極為重視戰死者的遺體。蒙古兵作戰時一般會準備備用馬匹,少的一人雙馬或三馬,富裕的會一人五馬甚至八馬。而三人作戰小隊中,在戰鬥中如果有一人戰死或受傷墜馬,其餘空閑人有義務要及時搶奪軀體以免被敵軍割掉腦袋,否則會受到軍法的嚴厲懲處。
因而同伴重傷墜馬後,蒙古騎兵會用鉤鐮槍將同伴勾起,直接往多出的備用馬匹上一扔,撒丫子撩了,步軍是難以追上的,除非屍體自己掉下來,俗稱“撿屍”。當然除了懲罰之外,蒙古兵搶回同伴,或是屍體也是有物質獎勵的。如果你救了一個貴族,那麼回去之後就發達了,貴族會把自己的兵甲裝備戰馬錢財拿出來任你挑;救了普通人也不虧,被救的回去之後會把自己搶到的東西和家產拿出來跟恩人平分,如果搶回的是屍體,那就更爽了!
總之,強機動、嚴法規、高報酬,使得這套製度一直延續了下來,而對方士兵在戰鬥中也很難搶奪,以免在割腦袋時候被蒙古人趁機殺死,那就得不償失了。所以即便在獲勝後一般隻能撿來不及帶走的和中途自己從馬上掉下來的屍體割取首級,還要麵對科道官嚴格的檢驗標準,因此自然不會有多少腦袋了。
趙昺由此想到在曆史記載上,往往苦戰一天,卻拿不到幾個首級的緣由,其結果就是被言官各種黑,連明武宗的應州大捷也被記載得那麼奇奇怪怪的重要原因。當下伴隨著火器在戰爭中的大規模的使用,對於戰場上的士兵來說,隻計肉搏的首級斬獲率變得更低,基本可以媲美中彩票的概率了。
昨日的作戰,倪亮皆是采用奇襲作戰,講究的是快進快退,免得陷入敵援軍的包圍被反殺,因此即便在戰鬥中殺敵甚多,也基本沒有時間去從容打掃戰場,收割敵軍的腦袋。而防守大營的戰鬥主要是利用地雷和火炮的優勢,想想被命中者的屍體又會成什麼樣子,恐怕他媽都不認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