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妹妹,給個電話吧。”我聽見有人和我說話,就抬頭去看,看見是一個喝的滿臉通紅的男人站在我旁邊,我啊了一聲就又低下頭,我實在不想和他有過多的交流,他一把把我拽起來揪著我的衣領說:“裝毛啊,走,跟我走。”我嚇得大叫起來,四下看去沒有我的朋友,我下意識的咬住了那個男人的胳膊,那個男人反手就是一巴掌打在我的臉上,說:“真他媽給你臉不要臉,操。”然後甩手走開,我並不想再去糾纏什麼,本想拿包走人卻看見丁旭從人群中衝出來手裏還拿著酒瓶子,一瓶子下去就打在那個男人的肩膀上,等我反應過來他們已經打起來了,丁旭在抬腳踹那個人的過程中割傷了腳,他卻也來不及處理,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跑,跑過了四條街才放慢速度,這四條街他一直牽著我的手,以至於跑的路上我都沒注意到累,到了一家便利店門口我們停下來,他坐在馬路牙子邊上,指著便利店對我說:“你去買瓶水,渴死我了。”我看見丁旭喘著粗氣的樣子,滿心的都是心疼,我去買了水,還買了創可貼,但卻因為傷口太大無濟於事,我說:“去醫院包紮一下吧。”丁旭含著水嗚嗚的說:“不用啊,回家衝一下就沒事了。”等他緩過氣來我還是生拉硬拽的把他拉到醫院,包紮之後看著他一瘸一拐的樣子都樂出了聲,他把眉毛擠在一起說:“你丫太沒良心了吧,我幫你打架,你還樂我。你再樂我讓你背我回去啊。”我隻好強忍著樂陪他一瘸一拐的走出醫院,盡管受傷他還是先把我送回家,在家樓底下他對著我的背影大聲喊:“鹿鹿,你丫欠我一人情。”我回頭衝他吐了吐舌頭就快步跑回家,我到了家裏從窗戶上往下看他還沒有走,我也沒有叫他,隻是呆呆的看著他,但不一會兒就來了一輛寶馬把他接走了,我不知道是誰接的他,隻知道他的家庭條件不足以買得起寶馬。但是現在的丁旭卻可以買得起法拉利,因為南元把他的財產一多半都分給了她,作為離婚的代價和孩子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