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昀拎著提琴包站在門前,他先跟我打完招呼,驚訝的說:這,這些是你寫的?
我尷尬的點點頭,抓抓頭發:曲不成調,別介意。
我不知道他聽了多久,但應該全被他聽到了。
陸昀臉上的表情簡直精彩紛呈,歸結成三個字:被迷住。
我知道我是有藝術上的天賦,小時候路過唱片店為音響裏的音樂駐足,我媽看見了問我想不想玩兒音樂,我點頭。
於是十三歲之前的我一直沉浸在音樂裏,談過吉他鋼琴,拉過大提琴,鋼琴和大提琴拿了國標後就停了音樂。
隻是偶爾會碰。
初三那年淺寫一首搖滾樂放網上,火了小半年,我那時才發現自己可能真有音樂上的造詣。
但沒辦法,我整個初中都在畫畫,因此音樂界少了我這麼個奇才。
我瞧一眼陸昀手上的小提琴,瞳孔發亮。
“你會拉小提琴?”
陸昀不好意思的笑笑。
我開始琢磨怎麼讓他給我伴奏,吉他多用來彈情歌,可我總覺得少點什麼,看到陸昀手上的提琴包。
我悟了。
對於暗戀來說,心情是既喜又悲。在樂器上,悲能悲過自古逢秋悲寂寥的小提琴嗎?
不能。
我沒拉過小提琴,那會兒還小,我媽擔心小提琴壓在肩上影響發育,所以隻偶爾去蹭過幾節課,並未過多涉足。
沒想到我一提出陸昀就應下了,我倆一直忙活到上午放學。
這,這首歌是你……?我倆去食堂的路上,陸昀支支吾吾開口。
“嗯,因為莊愈寫的。”我直當的回答。
陸昀忽然低頭笑了:“寫的真好。”他又說:你不打算跟他說明白嗎?
我搖頭:“他不喜歡男的。”
“那如果他哪天談了,我還依舊喜歡你,你會不會……”
“不會。”我直視陸昀,打斷他。
“陸昀,謝謝你。”
“……不客氣。”
“我下午去錄歌,你來和聲嗎?”
“來。”
午休我弟問我曠了四節課去哪兒了,我眉眼彎彎說去寫歌。
然後我倆躺在床上一人一隻耳機,歌畢,我弟問我怎麼忽然寫情歌了。
因為喜歡啊。我說。
他身子挪過來,小聲說起生日願望的事。
“上次你說有個喜歡的人,誰啊?”
“不告訴你。”
“為什麼?”
“我喜歡暗戀人家,告訴你就不是暗戀了。”我開始瞎扯。
我弟笑了:“那會兒還說想跟人家在一起,你就這麼不想跟我說?”
想啊,說了就想都不能想了。
“那等我和他在一起再告訴你吧。”反正是不會告訴他的,現在不會,以後也不會,誰讓他不喜歡男的。
我無厘頭的抱怨。
很快迎來期末考,考前的三個星期被我弟拉著聽講題,我剛開始沒怎麼聽,後來發現我弟不僅通宵給我整了本資料,還把嗓子講啞了。
我心裏過不去,認真聽了剩下兩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