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冷哼一聲:“你盡管不客氣,事實上,我也不打算對你客氣!”
聽他這麼說,我自然真是忍無可忍了,看家本領拿出來,把我混黑社會學的那套都拿出來,奈何實力是有差距的,我沒打的過他,反而逼的他把我抱的更緊。
兩人以曖昧的姿勢緊貼著。
我吼他,壓抑著聲音,怕被人聽見了探出頭偷看:“康樂,你放開我。”
“言小櫻,你不客氣完了,現在該輪我了不是嗎?”他完全把我的話當放屁,就和那八年一樣,所有的招所有的求愛所有的情書,他都能給我統統打入冷宮,直接忽略不計。
我不以為他的不客氣會是太過份的舉動,畢竟這是在小區,還是在他和他老婆也居住著的小區。
而且我認識的康樂,也不是這樣的人。
但是我錯了,當唇畔被咬住的時候,我就知道我真的錯了,五年了,我會改變,康樂又何嚐不會。
他吻我,我反應很激烈,事實上這五年我沒交過一個男朋友,因為我覺得康樂消磨了我這輩子的愛,我已經不會愛人了。
不懂怎麼去愛了,自然不敢給任何人希望,我怕他們到最後失望。
所以我的唇,從未有人觸及過,從那個強獻給康樂的初吻之後,它一直處於歇業狀態,一歇就是七年多。
所以我會激烈,我會不適應。
隻是我越反抗,他就咬的越重,我都嚐到了血腥的味道,如果不是路過買菜的大媽狐疑的目光,他定然不會這麼輕易饒了我的。
我慶幸,總算他還在乎被人的目光。
那大媽頻頻回頭看我兩,敢情以為是吵架的小情侶,因為我們兩都黑著臉,看了會兒,她提著菜籃子消失了,不見了。
康樂又要來抱我,我自然的反應就是跑,撒腿就跑。
我沒種啊,真沒種,我怕他再親我,我不喜歡他口裏淡淡的煙草味道,我喜歡的康樂,永遠的白襯衫藍牛仔小平頭,不怎麼愛說話,偶爾笑起來,嘴角的弧度迷人到不行不行,愛吃檸檬糖,說話站的就算一米遠,都飄著一股子檸檬芳香。
而如今,他嘴裏的煙草味,讓我陌生,他休閑的顯然是情侶套裝的遠動服,劉海飄逸的頭發,一切都讓我陌生。
跑步是我的長項,以前打架摔跤的,我信奉打不過就跑,好漢不吃眼前虧,久而久之練出來了。
康樂以前說過最討厭看我跑步的樣子,在操場上看到我在跑步,他就覺得惡心,說有種抱頭鼠竄的窩囊樣。
從那之後,打架無論輸贏,我都沒跑過,就算被打的鼻青臉腫也不跑,因為康樂說不喜歡看我跑的樣子。
當年的我,就是這麼愛著他的,愛到卑微愛到骨髓愛到隨便他踐踏我的尊嚴愛到以為全世界隻剩下他一個。
我拚命往前跑的時候,可沒管他討不討厭我跑的樣子。
本來想邊跑邊找C座去好友家避難,卻又怕被他知道我好友住裏麵,以後來糾纏我。
我終於知道,當年我的糾纏,給他造成了多大的困擾,以至於他最後會那麼討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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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開篇希望順利,嗬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