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餓狼傳說(4)(3 / 3)

張華基本是一個異類,據說是單親家庭出生的他從小就沒人管教,屬於有娘生沒娘教的這種人。在小學時,我們還同過一段時期的學,當我們還在讀初中時,他就出來混了,不過那時他隻是一個小偷,到我們高中時,他的身邊倒是聚集了一大批牛鬼蛇神,張華開始做起了小頭目,進拘留所對他來說絕對比他回家的次數要多。據說李鳴的爸爸曾送他上過一段時期的工讀學校,結果他帶跑了班上幾個同學,警察們對他毫無辦法。不過,張華還是對李鳴爸爸挺敬畏的,並喊李鳴的爸爸為李叔,李鳴氣得不行,一直到他自己當警察時抓了張華,張華還在對李鳴說:李叔當年對我說了,要給我一個機會的。氣得李鳴差點吐血。

我們上初中時,一直苦苦掙紮在混混底層的張華終於找到了一個組織,那就是選到了臭名昭著的“花和尚”做自己的老大。花和尚是曇華林人,原是一鐵匠,生得粗黑凶狠,花和尚當然隻是一個外號,因為頗有梁山好漢魯智深之勇,又喜歡泡妞,故江湖人送此尊號。他是繼肖老虎後糧道街一帶最有出名的混混,曾經一把砍刀迎戰街口道一帶徐軍團夥,打得徐軍的手下們十幾人雞飛狗跳,因此一戰成名,手下小混混眾多。

張華加入了他的團夥,成為他手下最為得力的幹將之一,但是花和尚卻於1996年因為強奸罪被捕入獄,生性好色的他在一天晚上強奸了放晚自習回家的一名女學生。此事引起極大轟動,許多學生家長對學校周邊的治安問題上書市政府,政府重拳打擊,花和尚空有一身好武藝也在劫難逃,數罪並罰被重判15年。警方趁勢抓捕了其團夥多名成員,但是狡猾的張華兄弟卻早就躲了起來,再加上其開始並不是那麼臭名昭著,所以這給了他在混混們中間迅速出人頭地的時間與空間。

張華躲藏一段時間後見風頭已經過去,又重新拉起人馬出山,接管了花和尚留下來的地盤。江湖傳言,花和尚之所以進去,就是張華做的“籠子”,據說是花和尚看中了張華的漂亮女友吳山青,想讓張華獻出來。還找到一個荒唐的理論依據,叫什麼“兄弟玩得好,老婆換到搞”。其時張華隻能表麵上答應,然後騙了一個放晚自習的女學生到卡拉OK包間,供花和尚強奸,以此想換得吳山青的清白。後來事情惹大,張華突然靈火一閃,不如向警方揭發了花和尚。雖然說花和尚是流氓會武功,誰也擋不住,但是請相信我們的人民警察的力量,於是在一個風高月黑之夜,警方中的高手將花和尚堵在了一個被窩中,據當時的一篇警方通訊報道中說:當時花和尚枕頭下還有一把子彈上堂的手槍,不過他再也沒有機會摸到那把槍了,毫無疑問,花和尚的後半生都將在監獄中渡過。

如果傳言屬實,這充分說明,半文盲的張華能在道上混這麼久不全憑運氣,充分驗證了智商比拳頭更有用的道理,我們在算計著別人的同時也在同時在被別人算計——而這就是所謂江湖。

那天在魚場挨完揍,渾身濕淋淋地回到家,任紅霞和一個女孩子回過頭驚訝地看著我一身落魄的造型。這個女孩說:肖水生,你這是麼樣搞的哦!

我也驚奇地看著她,說,咦,祝娟,怎麼是你啊?

我也曾無數次幻想過與祝娟再見麵的場景,每一種設想下我都是光彩照人英俊瀟灑的,從沒有想到是這樣一種情況。她們驚叫:“你怎麼會搞成這個樣子?”

我來不及多說,哆嗦著拉上布簾換衣服。任紅霞大呼小叫地說這是怎麼了,又跟人打架了。我說不是打架了,而是我被人打了。

任紅霞說你好好的不惹人家,人家為什麼打你?肯定是你是惹了別人。

我對他的大呼小叫已經司空見慣了,長歎一聲告訴她:這世上有許多狠人,他們打人有時並不需要理由,或者說你越不惹他,他們越是敢打你。

我換好衣服出門不再理會喋喋不休的任紅霞,祝娟遠遠跟了上來,我漫無目的地走,走過喧囂的人群、林立的店鋪,沿著長長的糧道街走過中華路,來到江邊。這樣一走,身體發熱倒是逼出了身上的寒氣。我走上江灘,那時的江灘還是一片亂石崗,江堤上路燈稀少,長江大橋氣勢如虹,時有火車隆隆地呼嘯而過,江中有船舶拖著長長的一條水線鳴著渾厚的汽笛緩緩駛過。

我找到一塊石頭坐下,祝娟在後麵喘著氣追上來,在我的身邊坐下。我們並肩而坐看著太陽在江的對岸緩緩落下,漢口城華麗的燈火慢慢亮起。江的那邊是一個更為龐大而繁華的街市,隻是不知是否也有我這樣無聊而茫然的人也坐著呢?

祝娟說,這可是你們以前幾個兄弟結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