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青梵之不得不說二三事 二(1 / 3)

二、目標與達成手段

看準了目標,衝上去,一把拿下絕不遲疑。

黛黎絲·梵恩很清楚地記得自己那看不出年齡的母親說這話時的神情。

“……你的目標是?”

“十二年安穩不需要操心的生活呀。”懶散地抬一抬眼,順便在空中隨意地揮一揮手像是要趕走什麼,“雖然協議上說如果孩子出生後十二年中表現出不凡天分,林家會給出絕對超出想象的驚喜大禮,但是我一向很知道自己的分量,也不會狂妄自大無邊無際地幻想,所以十二年加三年的安全又有保障的生活,是我簽下林氏協約的唯一目的。”

對母親的直言相告,黛黎絲小小地發一下呆。

雖然,聯盟有法律禁止“配種”形式的人類基因擇優培育“工程”,但是一切所謂法律禁止,向來都是有無數空子可以讓人去鑽的。

因為聯盟沒有哪一項法律規定了婚姻的最短時間。

如果是有婚姻關係的雙方,當然有權力知道自己孕育的後代是否有各種現實的醫療技術暫時還無法解決的遺傳病,更有權力決定不讓自己的孩子帶著“遺憾”來到這個世界上。

在這樣的基本框架下,提前準備好締結和解除婚姻關係的正式文書,並且及時辦理相應的手續,一切就合乎法規、順理成章了。

而林氏這樣的家族,一紙僅僅表明某種法律上關係的文書當然是再簡單不過。

所以,篩選身體健康的適齡男女,讓其生養下具有家族中優秀者基因的子孫,並在其中發現具有任何一方麵特長的孩子從小專門培養——在聯盟六大世家以及其率領下的一些特權家族,這是幾十年、上百年甚至數百年來,彼此默認心照不宣的事實,而這種做法的效果,也是非常顯著。

唯一可能引發麻煩的,是藉由小孩而試圖“攀龍附鳳”打入豪門的癡心。不過通常在選擇的時候都會仔細考慮人品個性,再簽訂“培養”協議。另外,這些世家大族本身的實力,也不是一般人輕易可以觸動、發難得起的。

而為了讓事情“有組織有秩序”,盡可能減少麻煩,對那些安分守己,不試圖姆(父)以子貴挑戰傳統規則的老實人,通常這些大家族會給予相當的優待。即使生下的小孩並不特別出色,在體貼人情地保留撫養權的同時,物質生活方麵都會有很好的支持。

所以逐漸地,聯盟中形成一種奇妙的現象,即許多本質優秀的男女會競爭成為大家族的育子對象,用期限三個月到一年不等的“婚姻”,換取進入社會之初的立足根本,或是人生第一筆啟動資金。人們默契地接受這種現象,並且承認這一過程中的種種“潛規則”。

黛黎絲當然很清楚這些。隻是,了解一般常識,和接受承認自己是別人謀財工具的事實,總是有一點差別。

何況,對方坦然得連一點隱瞞的意思都沒有。

不過,憑借二十餘年相處的了解,目標明確地選擇自己想要的安穩無憂生活,接受林氏協議參與所謂的“林氏基礎教育試驗工程”,用人工受孕方式生下小孩,從此安享林氏提供的“培養基金”混吃等死……在這女人絕對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而用“不施加格外的人為影響,從而讓小孩最大限度展露自然本能和天賦”這種說詞,來辯護說明之後整整十二年裏麵對自己“教育”的徹底放任自流,也隻有這種女人才會做得出來吧。

“你沒災沒病長到這麼大,有吃有穿,能說能跑,全身上下沒有一點不正常的地方,這難道不是最好的嗎?”這樣反問式的標榜著自己的養育成果,“父母家長盡到這樣的責任就好啦,至於什麼特長啊天才啊,才不是我要操心的!”

仔細想想,這樣的話實在找不到什麼漏洞。雖說,跟鄰居家裏,和自己同樣屬於“培育品”的表弟(堂弟)林淵從一點點大開始就被逼迫遭受的大大小小無數魔鬼訓練對比起來,自己的母親在教育問題上實在是半點不上心加懶到了極點,但畢竟,林家的協議上,從來沒有要求養育子女的那方必須將小孩教成天才的規定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