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從一出生,就受到父母和祖父母的特殊關注,大家都把孩子當成家庭成員中最重要的一位,給予最為特殊的照顧,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處處受到特殊照顧。有好的食品,先給孩子,有好的事情,先緊著孩子。祖父母、父母的需求並不重要,隻有孩子的需求才是最重要的。這讓孩子從小就認為自己是最有權威的人,自己不管在什麼時候都應該高人一等,導致孩子漸漸形成自私、沒有同情心、不會關心他人的人格。還有很多父母,孩子要什麼給什麼,孩子不要,也要強加到孩子身上,讓孩子根本沒有機會去明白,其實物質享受並不是很容易就可以滿足的。太容易的滿足會讓孩子不太容易感知幸福,這種孩子必然養成不珍惜物品、講究物質享受、浪費金錢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並且毫無忍耐和吃苦精神。我們應該用平常心對待自己的孩子,家庭成員尤其是媽媽不要一相情願地把孩子放在“小皇帝”的位置上,更不能一味地滿足孩子的要求,要分清對與錯,合理的要求可以滿足;無理要求,不能答應。別讓孩子成為“人來瘋”。
家裏人過多地關照孩子,在孩子玩耍的時候,也會在一邊時時陪伴。這讓孩子錯誤地以為自己必須時刻受到關注,否則會以為家人在冷落他。等到家裏來了客人以後,大人們要談話,孩子就有點適應不了沒人理他的情況。孩子容易哭鬧,也容易糾纏父母,還容易變成“人來瘋”,不管是在家裏,還是到了客人家,不管人家願不願意,到處跳,到處找東西,到處搞破壞。人家嘴上不說,其實心裏很不高興,也不會喜歡這樣的孩子,甚至會對大人也有所不滿,以後不願意讓你們到他們家做客。更多的情況是,親戚朋友們來了,為了討好家長,大家都會圍著孩子嬉笑逗弄,讓孩子表演節目,孩子稍微表現好一點,就給予熱烈的掌聲。這也會讓孩子總是以自我為中心,一旦受到別人的冷落,就無法接受,變得悲觀失望,情緒低落。媽媽應該杜絕讓孩子成為“人來瘋”,要給孩子自己的時間,讓孩子能夠獨立玩耍,孩子想要引起大人的注意時,不要讓大家理睬他。更要避免讓親戚朋友們過多地逗弄孩子,一定要拒絕“培養”孩子的虛榮心。我們還要讓孩子有能力做自己能做的事。
因為自己單方麵對孩子的寵愛,媽媽經常會剝奪孩子自己做事的權利,尤其是在孩子已經有能力完成的情況下。比如,媽媽在孩子兩三歲已經自己能夠吃飯的情況下,還要繼續喂孩子吃飯。孩子已經能夠穿衣了,父母還是幫孩子穿衣。其實孩子已經有能力做這些事情,可能開始做不好,但是在媽媽的引導下,會做得很好。這樣做一方麵會鍛煉孩子的動手能力,另一方麵也有利於智力的發展。但是媽媽的溺愛,隻會阻止孩子正常的發展。也有的媽媽,不管到那裏,都會牽著孩子的手,或幹脆抱著,不讓他單獨與鄰居家的孩子玩,不讓他單獨做任何事。這種含在嘴裏怕化了,扛在肩上怕嚇著的寵愛方式,隻會讓孩子變得膽小無能,沒有自信心。媽媽應該放開束縛孩子的手,讓孩子有機會依靠自己的能力健康地成長。當然,媽媽更要杜絕在管教孩子的時候,有其他人來袒護孩子。必須給家裏人講清一個道理,做白臉黑臉是為了讓孩子明白道理,明辨是非。如果總是有家人的袒護,那麼管教孩子就會徒勞無益,還會讓孩子因為時時有“保護傘”和“避難所”,從而造成性格扭曲、人格不完善的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