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改革開放尚在初期階段,市場管理跟不上商品經濟的發展,很大程度上是無序狀態。做生意的隨意性很強,什麼假貨、次品,隻要你擺出來,就有人買,北京這個大市場如大海一般,我隻能算是一隻浮遊的小蝦,絕對不會引起他人的重視。我利用在新疆篩沙子掙的錢,托人在石景山租了一間小屋、一輛板車,生活就這麼安頓下來了。每星期去白溝進一次貨,主要是兒童玩具、小書包之類的零碎商品,開始一天賺十幾元、幾十元不等,後來一天就能賺到三四十元了。我覺得日子過得很快活,也很滿足,不時地改善一下生活——聽聽戲、看看電影。酒足飯飽之後,我就想,我二哥一直過著這麼自由的生活,卻誣陷我於囹圄之中,受盡了打擊與折磨,真是蛇蠍心腸!想著就會陷入不能自拔的痛苦之中,複仇的意念更堅決了!這種心理上的重負,常常壓得我喘不過氣來。特別是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睡不著覺,就會一幕幕地回憶自己的過去,無盡的坎坷磨難、錐心的痛苦常常把我折磨得夜不成眠,為了減輕痛苦,我就咬緊牙關,直到牙床發木為止。
一天,在理發館理發時,我對著大鏡子仔細看,鏡中是一個滿頭白發、獄警雜記滿臉黑斑的老人,這就是自己!這是心如蛇蠍的二哥二嫂的傑作,從此我不願再照鏡子。腰包裏的錢多了,我喝酒的次數就多了起來,借酒澆愁,麻醉自己,使自己忘掉痛苦。
好景不長,當多數人看到做買賣可以掙到錢的時候,市場的管理開始正規起來,這麼一正規,我又成了被打擊的對象。
生意不好做了,錢也就難掙了。我因為喝酒把自己掙的一千多元積蓄花得不剩什麼了,生活再次陷入了困境。我迷信地想,自己的福分完了,再不報仇也就來不及了。出獄這兩三年,自己的身體有了極大的恢複,從各方麵看都是報仇的好機會,一旦錯過,那可真要遺恨終生。有時,我甚至懼怕萬一自己病倒了,身邊無人,連口水都喝不上,到那時,自己的生命就熬到了油盡燈滅,像一隻可憐蟲一樣死去,真要那樣,還不如趁自己能動時主動去死,少受很多痛苦。假若動不了了,眼睜睜看著大仇永遠報不了,那才叫痛苦呢!死,我不怕,報不了仇,我怕!
自己潛意識裏那種欠債還錢、有仇必報的觀念是根深蒂固的,有它的原因和基礎。過去在監獄那個特殊的環境中,誰仗義誰就是漢子,誰就會贏得別人的崇拜和尊敬,誰忍耐怕事,就是孫子,注定要被人恥笑。我在這種文化氛圍裏形成的畸形思維,決定著我必須在自己的生命終結之前,把和他們的恩怨結算清楚。
至於說報仇,我想過很多辦法,這辦法唯獨沒有保護自己的條款。我追求與眾不同,總想著一鳴驚人,我的思維獨特,認識偏激,這是在監獄裏隊長給我的定論。我不這麼認為,我把複仇和給別人帶來不幸視做英雄行為,至於說後果,我非常明白,幹多大的案子,負多大的責任,受多大的懲罰。
幾十年的改造生活,在監獄中法律知識不知學過多少遍,可以說我早就不是法盲了,為了報仇,我已經不懼怕法律的製裁。我準備使用炸藥作案,我二哥住在景山後街,距離中南海實在太近了,一聲巨響,會造成多大的影響?真可謂一鳴驚人!
說幹就幹!在一個風沙天,我取出自己的全部積蓄,乘公共汽車去了趟白溝。那天,空中彌漫著黃色的沙霧,太陽像病人的臉黯淡無光,在我的眼裏世界一片混濁。我心想,今天可能就是自己的死期。
死又何懼?我不時給自己鼓勁。
白溝的人以造假聞名,在一個賣炸藥的小攤上,攤販問我:“你買藥幹什獄警雜記麼?”我脫口而出:“報仇!”那小販竟拒絕把炸藥賣給我。我吸取教訓,在另外一個攤販前,我說是炸魚用的,小販就放心地賣給了我10公斤炸藥。
喝酒我舍不得花大錢,但買炸藥我連還價都沒有,可見我複仇的決心是多麼堅決!
炸藥買回來後,我怕爆炸的殺傷力不夠,就搞了些生鐵,砸碎了摻進去,用一大把引信,一個新床單,綁成一個方方正正的炸藥包。
望著這個如嬰兒一般的炸藥包,真比望著自己的孩子還舒心。這個價值一百多元的東西,將在北京城裏產生一起讓世界震驚的轟動,將把自己和自己的仇人一起埋葬,我把它抱起來,放到一個僻靜的地方藏起來。
也許它在爆炸之後,北京乃至全國的電視新聞都會播出:“反革命釋放犯、敲詐勒索犯岩金榮,用炸藥炸死了他二哥的全家,自己也一同被炸死。”
監獄規定犯人每天要看電視,當他們看到這一條重大新聞時,能不翹大拇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