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向死而生(1 / 3)

龍馬花雪毛,金鞍五陵豪

秋霜切玉劍,落日明珠袍

1.

九月初十,大吉。

諸事皆宜。

宜殺人!

天地蕭蕭,冷風如刀。

刀刃貼在脖子上是刺骨的寒冷,刃越鋒,心越寒。刀切入頸中,砍斷頭顱,一股熱血噴湧,便不再寒冷。

刀越快,血越熱。

曾有人說,隻要刀出得夠快,血從創口噴出來的時候,像風聲一樣,很好聽!

頭顱已被他砍下,刀在風中,血猶未冷。

薛武本是為熱血而生,但此刻,他心中卻平靜如水,宛如一湖未興風波的池水,他從未感到過如此寧靜。

江湖上總有許多武林高手、名家耆宿,會在突然之間失蹤。失蹤的意思,也就是死亡。但他們不喜歡這樣說,他們說,那些人回去了。就像許多武學秘籍一樣,突然現於江湖,又突然間莫名其妙地消失。他們認為這些消失的,總有一天又會重現人間,所以說是“回去”了。

江湖人總有江湖人的說法。

江湖上也總有許多規矩,許多信條,身在江湖就要按江湖法則來生存。

規矩是人定的,人是善變的,所以規矩也總是在變。但有一條,卻是永恒不變的——成王敗寇!

這條規矩,永遠都適用於任何江湖。

金鱗堂是江湖中響當當的幫派,堂主金甲霸王槍元萬裏,聲名顯赫,槍法一絕,當世武林少有敵手,使長兵的名家更是對他敬若鬼神。

霸王!

力拔山兮氣蓋世。

槍!

百兵之祖是為槍。

霸王槍便是群槍之王。這杆霸王槍是依照秦末“西楚霸王”的那杆槍,以純鋼打造而成。長一丈三尺七寸,重逾百斤,比其他槍更長、更重,非但很少有人能將它練得純熟,就是見到過這杆槍的人也不多,見過常萬裏使這杆槍的人就更少。

盛名之下無虛士,江湖皆知,霸王槍出,絕不留情。死在這杆槍下的武林高手,也不知已有多少。

霸王原本多情,哪個英雄好漢又寧願孤獨?可情關難過,多情的人豈非都很難得到天下?

可江湖中人,卻給元萬裏取了另一個外號:無情霸王!

元萬裏在成名之前,並沒這麼霸道,名聲也沒這麼好聽。曾經有人罵過他野種,扶不上牆的爛泥,有人叫他小王八蛋。也有人說,他的槍練得比花拳繡腿還不如……可是如今,還會有誰會在乎這些?人們所聽到,所看到的,隻是一位名揚萬裏,受人敬重的江湖豪傑。

一個人的名聲往往要大於他所屬的組織,元萬裏這個名字,也早威於金鱗堂之上,江湖中或許有人沒聽過這個幫會,卻一定聽過“金甲霸王槍”這個名號。他出道之時,隻身一人,憑著手中一杆長槍,心中一個出人頭地的信念,從關外一直闖到中原,會遍兩湖六省的各路高手,殺人王於鬧市街頭,斬狂徒置泰山腳下,聯合三省鏢局打通河西一帶,終於親手創立了屬於自己的金鱗堂。

雖然這也讓他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價,身上二十幾處傷痕,四十八歲之時仍是單身一人,隻收了一位客死他鄉的故人的女兒為義女,也算是老來得子。可他的金鱗堂如今已是名揚四海,門徒眾多,敬重他的人都從四麵八方趕來結交,隻為能夠也沾到一些他的風光。

無論是誰,想要找一位名氣這麼大的人,都不太難。何況,元萬裏平生與人交手上百次,從不避戰,他自恃無人能破他手中的霸王槍。所以,當薛武找到他的時候,兩人就約戰在洛道的楓林。

與元萬裏的這一戰,實在是薛武平生最痛快的一戰,霸王槍的剛猛也絕非浪得虛名。雖然這些年,元萬裏暴躁剛烈的性子已慢慢收斂,槍法已不如從前那樣霸氣逼人,但這杆槍本身的威力,就已足夠震懾對手了。

不同的是,元萬裏追求的是槍法的精益,他隻需打敗對手,並非一定要以命相搏,因為他已不是從前那個一無所有的浪子了。而薛武所練的刀法隻有一種,他的目的也隻有一個,就是殺死對方。

殺人的刀法,和搏鬥的刀法雖然都是刀法,可是隻有真正麵對了它們的人,才能感覺到這其中的不同。

元萬裏感覺到了,所以,他的頭顱現在已被人砍落在地。

他也敗了,他的名望和財富也一同隨之消失,再與他無關。雖然如此,但他的名字在江湖中仍可流傳一段時期,直至漸漸被人淡忘。

江湖,似乎就是一個如此奇怪荒誕的存在。

可薛武不同,他一點名氣也沒有,甚至根本沒人知道有他這麼樣一個人的存在。他的名字也沒有任何意義,成或敗,江湖中都不會有人聽到他的名字,以前沒有,以後也不會有。因為他殺元萬裏既不是為了成名,也不是為了奪利。

他是一個殺手,他也隻是一個殺手。

“殺手就不該為自己殺人。”

他殺元萬裏並不是為了自己,他隻替一個人殺人。

“我們的存在,就是為了要讓那些十惡不赦的奸佞小人,得到該有的報應。”那人的話,他從未忘記。

所以,近些年江湖上又有另一種說法,那些被無名之人所殺的,都是本就該死的人,他們的失蹤是真正的消逝,而不是“回去”了。

薛武的生命就像手中這把刀,刀鋒雖冷,卻是從烈火中熔煉而成,在揮刀之前是無比熱烈澎湃。

刀仍停留在風中,刀上的血在滴,從刃口滴下,被風吹動,飄散,看起來宛如綻放的紅玫瑰。他的血灑出時,會不會更奔放?猶如斜風中的暴雨。

有些人隻有死了,方能體現出他真正的價值。

2.

屋外在下雨,雨聲不大。

燕承雪喜歡聽雨,特別是這種淅瀝的小雨。

可此刻的他卻無心聽,他在看。他的眼睛很亮,看得很細,雨點雖然不大,卻也看得很清楚。雨看起來很自由,從雲端降下,在天空中任意飄灑,落到樹葉或是地上,水珠又隨性化成不同的樣子,集結成不同的形態。

他看出,雨點其實卻很無奈,被風吹來吹去,無法由得自己意願,落在哪裏便是哪裏。

他坐在屋簷的木欄邊已看了三個時辰,他的眼睛早已疲憊,卻仍那樣睜著,一直望著同一個方向。那裏是一條青石古道,兩翼茂林修竹,雨中霧氣氤氳,除了一片幽綠的竹林和朦朧的煙雨,什麼也沒有,他在看什麼?

除了雨聲,一切都是那麼寂靜。

“你還在等他的消息?”一人突然來到他身後。

“青箬笠,綠蓑衣,斜風細雨不須歸。”

燕承雪的聲音也顯得很疲憊,歎了口氣,又道:“從這條路出去的人通常都隻有一個消息,但這個消息永遠都不是個很好的消息。”

這人又道:“你明知如此,為何還在浪費時間?”

燕承雪道:“可他是我們的朋友,為了朋友,做什麼都不算浪費。”

“就算在等的隻是朋友的一個死訊,就算明知等到了,自己也無可奈何,但這也不算是浪費時間。”

這人沒再說話,他清瘦的臉很白,慘白,臉上無任何表情。他的眼睛也望向了燕承雪看著的那條古道,他們似乎都在為那條道路默哀、守喪。

沉吟許久,兩人都黯然無語。

“我們不該想這些。”還是這人打破了沉寂。

這次輪到燕承雪沒再說話。

“走吧,先生在等我們。”

燕承雪的心終於沉了下去,他知道已不必再等,薛武絕不會再回來。

他起身,轉過頭,看著那人,一字字道:“丁楚,這次不要再跟我爭。”

丁楚冷冷地道:“放心,如果你出去了,我絕不會像你一樣在這傻等。”

他的聲音就像他的臉,永遠都是那樣冰冷,他說話永遠都不帶絲毫感情。但燕承雪卻很喜歡跟他說話,因為薛武根本就是一個連話都不說的人,他從來都隻用行動代替言語。薛武並不是啞巴,他隻是厭惡表達,又或許他其實是害怕表達。

“一名殺手,絕不能有個人的情感,這是致命的。它會阻礙你的行動,影響你的出手,因為這種東西會令人變得猶豫、脆弱。”

但在這裏,他們三個人卻是感情最好的。這種感情,並不是說不能有,就可以沒有的,因為它早已發生。

這裏每一個人都十分謹慎,也十分自傲。

因為這裏是落霞穀,江湖中最神秘的殺手莊園。

這裏的一切,包括每一個人都從不被外界所知,但他們對江湖上的人和事卻都了如指掌,沒人知道他們的消息從何而來。江湖上雖然也有其他的殺手和刺客,卻絕沒有任何一處與這裏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