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情麵上過不去,再者我也怕丟人,就沒報警,如果他沒搶奸我,我也不會在事後提這事,這都是丟人的事,但他當時不讓我離開酒店,我一時心急,便說出了這事,他便問我索要那三百多塊錢,我這才情急之下殺了他。”
孟浪再次點點頭,道:“女性在搶奸案件中處於絕對的弱者,作為女性,有時會礙於麵子或者情麵,而選擇不報警,你的情形屬於這種情況,後來,你再次到馬非的房間是要幹什麼呢?”
“我與我男朋友分手後,他用我的微信以我的名義向我的朋友借錢,我很生氣,就讓他把微信號和密碼還給我,他不還,我就想到馬非讓他幫我的忙,跟我前男友聯係一下,幫我把微信號要回來。我前男友膽子小,馬非身高馬大,我前男友怕他,便讓他幫我處理這個事情,一聯係,我前男友就來了,我們就把這個事情給解決了。”
“你們解決完事情之後,幹了什麼?”
“說在一起吃飯打牌,玩了一會兒,然後我就想離開,馬非不讓我離開。”
“他為什麼不讓你離開?”
“當時天晚了,他肯定是想讓我留下來陪他,與他發生性關係。”
“你當時是什麼態度?”
“我是堅決不會留下來的,因為我不喜歡他,前兩次是他搶奸我。”
“你前男友還在,他為什麼敢不讓你離開?”
“他膽子大,霸道,我當時與前男友分手了,所以他才敢這樣不讓我離開。”
“後來又發生什麼事了?”
“後來他又叫了兩個人上來,我一看,便以為是他叫來的幫手,我就再次要求離開,他還是不讓我離開,並且有啤酒潑我的臉,我就說他搶奸我的事了,他便問我要體檢費那三百塊錢,我們就爭吵起來,我一看,要受他欺負了,我就拿起了水果刀,他也拿起了刀,但他刀讓我前男友給奪去了,他就罵我,當著許多人麵罵我,罵完後,還是不讓我走,我這時,心裏頭就非常恐懼,想擺脫他,當他再罵我時,我就刺向他,沒刺中,但後來不知怎麼的,他倒地了,我就用力用刀刺了他的後背,沒想到把他給刺死了。”
“你現在悔罪認罪嗎?”
“我悔罪認罪,我是一時衝動才殺了他,我殺完人就後悔了,但我當時確實是害怕,他搶奸我兩次,又罵我打我,不讓我離開,我受不了了,才會拿刀子捅他,如果他那天讓我離開,就什麼事也不會發生了,我也是受害者。”
孟浪把話問到這兒,覺得問的差不多了,便說:“審判長,辯護人發問完畢。”
見到他發問完了,法官便宣布進入舉證質證階段,由公訴人舉證證明田蓉殺人的事實。
公訴人依次提交了刀具、血衣等物證,以及鑒定報告,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等相關證據,孟浪一一進行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