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2.第四百八十一章 重新啟動(1 / 2)

凶手叫陳聰,凶手哥哥叫陳明,陳明原來與馬傑合夥開礦山,後來因為經濟糾紛而反目成仇,馬傑勢大,陳明搞不過馬傑,隻好忍氣吞聲,在案發前幾個月,陳明還讓馬傑手下的人給打了一頓。

因此在馬傑家人看來,陳明才具備殺害馬傑的動機,而陳聰所說的動機無證據證明,隻是他的一麵之詞,從證據上看,那五十萬投資款,明明就是陳明的,而不是陳聰的,陳明說是陳聰所投入的款,因為他們二人之間有利害關係,證明能力比較低。

孟浪接了案子後,就去閱了卷,了解完情況以後,便想著怎麼幫當事人來查明真相。

他用真相之眼先查探一番,果然發現了問題,陳聰在電話裏頭明明告訴了陳明,他要報複馬傑的情況,而陳明並沒有反對陳聰去報複馬傑。

獲知這個情況後,孟浪一時拿不定主意了,因為陳聰隻是告訴陳明他要報複,而陳明隻是不反對,卻沒有指示他要怎麼做,在這種情況下,陳明算不算是幕後指使人呢?

之前沒有發現有預謀,但在案發之前,陳明知道了陳聰要報複馬傑的事情,這種情況下,構不構成共謀?

從客觀情況來看,馬傑欺負過陳明,如果有人報複馬傑,他肯定是非常高興的,但他高興,不代表他參與實施了對馬傑的犯罪,除非他在馬傑被殺案中起到作用了。

那麼現在陳明有沒有起到作用?如果說起到作用的話,陳明把馬傑的地址告訴了陳聰,這是起到了一個作用。

在陳聰告訴他要報複馬傑之時,陳明將馬傑的地址告訴了陳聰,他到底要不要承擔責任呢?

如果陳明說,他隻是以為陳聰就是把馬傑給打一頓,沒想到陳聰會殺人,他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這真是一個比較難的法律問題,因為如果把陳明給抓起來的話,他的辯護律師就會說,陳明並不知道陳聰要報複的內容,他隻是以為陳聰隻是想與馬傑理論一番,絕沒有想到會出現殺人的情況,他在主觀上沒有殺人的故意,當然不能追究他的故意殺人的責任。

而如果不追究他殺人的責任,能不能追究他其他刑事責任?

比如說故意傷害?陳聰去報複馬傑,肯定不會隻是動嘴炮,那不叫報複,那隻是上門要帳,而如果動了手,很可能就會造成傷害,因此陳明的犯罪故意裏頭,一定會有故意傷害的內容,雖然馬傑最終是死亡了,陳聰犯的也是故意殺人罪,但是也可以追究陳明的故意傷害責任啊。

主觀上他有故意傷害的故意,客觀上雖然是導致馬傑死亡,但可以降低一格,追究他故意傷害的責任。然而如果這樣追究他的話,也可能有人會說,如果追究他故意傷害的責任,是不是要追究故意傷害致死的責任,故意傷害致死,罪責不比故意殺人小多少。

而如果陳明因為一句話而受到了故意傷害致死責任的追究,讓人感覺有點過了,罰不當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