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畢克儉那天去送個朋友,她就拉住了畢克儉。
畢克儉這人心好,就給了他兩百塊錢,讓她自己買票回家。原本言敏拿了他的錢,買張車票回家,就事情也就完了,不會再有後麵的故事,可偏偏言敏竟然改變了主意,她說就這樣回去家裏的人會說她,而且在村裏人麵前也抬不起頭,她還是想在城裏闖闖,她見畢克儉的樣子象個老板,就央求畢克儉收留她,她說什麼活都能幹,就隻希望有一份工作。
畢克儉這人什麼都好,就是心太軟,經不住言敏的軟磨硬泡,就把言敏領到了自己的餐館,讓她做個服務員。言敏果然象她自己說的那樣,很是能幹,沒多久就適應了餐館的工作,甚至還主動幫助畢克儉管理餐館,倒也讓畢克儉省了不少心。
畢克儉一直沒有結婚,一來是因為他那長相確實不咋的,二來他一直忙著掙錢,也就把這事給拖下了。這就讓言敏動心了,終於在第二年春節的時候,言敏借故沒有回家,留在店裏和畢克儉一起過年,年三十那天晚上,兩人喝了些酒,等畢克儉醒來以後,竟然發現自己竟然糊裏糊塗地和言敏躺在了一張床上。
接下來兩人很自然的就結婚了。
畢克儉在江南找了些錢,因為父親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就轉掉了那邊的餐館回到了故鄉臨山市,開了這家畢家餐館,因為夫妻二人勤快,做生意也實誠,畢家餐館的生意一直都不錯,就連一些政府單位也經常到這裏來解決工作便餐。
本來這是好事,但也正因為這樣,言敏認識了城建局的一個什麼科長,那科長有些背景,加上又年輕些,長相自然也是畢克儉無法相比的,一來二次,言敏和那個科長就有了曖昧。這事讓畢克儉知道了,他一怒之下就打了言敏。這也不怪畢克儉,作為男人來說有這是不能容忍的。
如果說之前言敏還存著一絲內疚,和那個科長鬼混的時候還知道遮遮掩掩,躲躲藏藏,挨了這頓打後,她的那一點內疚就蕩然無存了,常常夜不歸宿,畢克儉後來想想既然事已至此,與其這樣痛苦的拖著,不如離了,所以他就向言敏提出了離婚。
作為無過錯方,畢克儉原本是可以讓她淨身出戶的,但畢克儉厚道,還是給了言敏二十萬元,這是他們這幾年的積蓄,畢克儉覺得言敏也不容易,那個科長是有家室的,不可能和她結婚,她以後的路還長,有點錢傍身也算是未來有了著落。而自己有手藝,隻要餐館還在,錢還可以再掙。
誰知道前幾天言敏帶了幾個人來找畢克儉,她說當初之所以和畢克儉結婚是因為畢克儉強占了她,並且威脅她,她才那樣做的,她要畢克儉賠償她這幾年的青春損失,畢克儉說離婚的時候他已經給了她一筆錢了,可她卻說那是離婚的財產分割,她正該拿的,現在她要的是賠償。畢克儉當然不會答應,可是言敏帶來的幾個人說了,如果不答應,他們就會把畢克儉送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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