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縱使青春留不住(2 / 3)

就是在這種承認自己某方麵不足,卻義無反顧朝著一個方向奔跑的過程中,我趕上了求職節目的興起,成為裏麵的職場達人。

從小父母就教我如何待人處事,我照著學,卻發現自己並不招人待見。反而當我說些自己真正想說的,不傷害他人尊嚴的話時,別人會更在意我、欣賞我——因為那是你的思考,而不是轉述別人的思考。

後來,參加各種活動,主持人逢人就介紹我是“職場達人”。每次被這樣介紹的時候,我都想把自己掐死,然後警告自己,以後再也不要參加這樣的活動了。我的心虛是有原因的——鋼琴好的可以稱作鋼琴達人,美術好的可以稱作美術達人,人人都術業有專攻。我可好,職場達人,說白了就是職場小混混。

後來,為了不再混,我離開了“職場達人”這個稱號。

人生就這樣到了33歲。

我並不覺得這個年紀真的就到了而立之年。

古代人因為壽命太短,50歲就差不多快掛了,所以30再不立,不如直接掛了。而如今,人們動輒慶祝80大壽,40歲才是真正的中年吧。

所以33歲的我,以及30多歲便已被古訓折騰得夠嗆的青年們,我們完全可以再利用好些年去挑戰人生,嚐試多種不可能。而這其中,就包括了與少年的我們重聚。

在人生緩緩前行的旅途中,回首張望需要勇氣,直視而悠長,像是某種神聖的儀式。

這些年,在出差旅途中、在他鄉與舊友和老同學的相遇,三杯兩盞淡酒碰撞出來的火光,放射性地將我們的心投影在牆麵上。你會發現,再強硬的外表之下,都有一根針立在那兒——“無論身在何方,無論是否結婚生子,無論過得光鮮或貧瘠,十年後,我們再聚。”

一方麵,一個人越久,就越怕一群人的熱鬧。

另一方麵,探險已不再讓人有衝動,回歸過往才讓人覺得溫暖。

“我們聚會吧。”

同學在電話裏這樣說,手機上便有了一個專屬的微信群。

人群數字一個一個地增加,故事一點一點地厚重。

到了臨近畢業重聚的日子,我的內心愈發忐忑。怕自己會忘記他們的樣子,怕自己會忘記他們的名字,怕自己會忍不住落淚,怕自己因過於興奮而喝酒到醉,怕他們會說:劉同,你變了。

老同學互為照妖鏡。多年後再相見,每個人都誠惶誠恐,盡力讓自己回到以前的樣子。不是說現在的樣子自己不喜歡,而是擔心老同學會忘記自己。大學同學見證了自己最青澀最懵懂的青春,那些趁年輕犯下的錯誤,自己忘記了他們卻記得一清二楚。我閉著眼都能猜到他們用極其熟悉的語氣對我說:“就你那死樣子,還給我裝,還給我裝。”然後自顧自地笑出來。

老同學,恐怕是世界上稱呼得最生疏卻對我們最知根知底的人。

我是班長這件事兒,除了我,大多數同學都忘記了。後來經過提醒----我們班人數最齊的一次郊外燒烤就是由我組織的----直到翻出老照片,勾起舊回憶,他們才恍然大悟。

30歲之後的我,開始陸續走了很多校園。從剛開始麵對階梯教室的300人,到報告廳的1000人,到大禮堂的3000人,到大操場的10000人……我從當眾發言會引發腸胃炎的孬種,變成了被無數人打磨之後一人獨說兩個小時也不會停頓的話嘮。

這一次十年重聚的班會,由班長主持。

九點,站在當年上課的二樓213教室,陽光灌滿了教室的四分之一,講台下坐著同學和老師,感慨萬千,我張了幾次嘴,都不知道第一句話到底該說什麼才好,什麼才對。

說“大家好”,太做作。

說“我們又回來了”,假high。

說“歡迎大家”,我也沒有那個資格。

直接切入主題,怕毀了眾人享用精心烹飪大餐的胃口。

我說:“即使在十年前的課堂上,我們班上課的人數都沒有如此整齊過。”

底下小心翼翼、莊重神聖氛圍,突然變成了哄堂大笑。

女同學在底下說:“主要是你們男生都來了。”

哈哈哈,哈哈哈。笑完了,又陷入了僵局。我手頭有一份流程,但我不想按流程主持,這並不是一次需要按流程完成的會議,有人從加拿大回來,有人從北上廣回來,有人從外省趕來,我們隻是想坐在一起,隨便說什麼都好。

郭青年不知從哪裏拿出了一把吉他,他用仍然不標準的湖南洞口普通話說:“我來給大家談一首歌吧。”

他站起來,找了教室第三排的座位,選了一個很帥的姿勢,開始彈唱。

郭青年,是我們班的傳奇人物。中文係大一新生作文摸底排名,其他男生折戟沉沙,郭青年上榜,全係第一。他寫的那篇作文《青春》,被當做範文眾人傳閱,有同學複印給外校傳閱,有女生因此專門和我們622宿舍聯誼,目的也隻是為了睹君一麵。沒想到,後來郭青年決意放棄寫作,他說:“我隻是想寫自己喜歡的,你們不要總是來騷擾我。”當時我覺得他太清高,後來一係列的事情讓我覺得他內心裏不過是個孩子,不想被打擾,也不需要被大人肯定。

郭青年畢業之後,考上美術係研究生,然後去新疆大學的美術學院做老師。因某些原因,他從新疆逃回北京,自己在畫家村建立了工作室,做自己的攝影展,也偶爾玩些前衛藝術,比如裸奔,被警察帶進局子好幾次。明年出版自己的攝影作品,在德國辦展覽。他說:“我最怕警察了,看見穿警服的人就雙腿打軟,後來為了克服這個毛病,我就找了個女警察做朋友……”

大學我聽到的第一首吉他曲,也叫“青春”,也是他彈的。

今天他彈了一首《米店》。

“三月的煙雨,飄搖的南方。你坐在你空空的米店,你一手拿著蘋果,一手拿著命運,在尋找你自己的香。窗外的人們匆匆忙忙,把眼光丟在潮濕的路上。你的舞步,劃過空空的房間,時光就變成了煙。”

如果一個人隻能全身心去做一件事,那就是青春。縱使青春留不住,但伴隨著青春生長出來的回憶,劃過皮膚的溫度,對未來的呐喊的分貝,我們曾珍惜彼此的那些情感,都是能用文字、圖片和音樂記錄下來的。

郭青年穿了T恤、短褲、白襪、運動鞋。他那樣一個人,為了十年聚會,認真的打扮了自己。就像第一次參加升旗儀式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