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套13(1 / 2)

15

田春達和郝東來到福瑞超市,馬上査到了那張收據是莫環的收款台打印的。

“這個收據是我打印的。”莫環看著收據對刑警說。

“買這些貨的是什麼人?”田春達問。

“是一位叫張誌明的客人,他常來。”

“叫張誌明?不叫彭偉男“嗎?”

莫環地回答使田春達和郝東有些意外。

“彭偉男?我記得和張誌明一塊兒來的那個人叫這個名字。”

“張誌明和彭偉男一塊兒來的?”

事情好像有了頭緒了。

“是的。”

“你知道那個叫張誌明的人住在什麼地方嗎?”田春達又問。

莫環搖頭:“不知道,但好像就在附近。他常來我們超市買東西。”

田春達決定順著這條線索査下去。

田春達和郝東去轄區派出所輕而易舉地找到了張誌明的住址:道北胡同32號。那裏離“福瑞”超市很近,是一棟四層水泥預製板的住宅樓。

敲張誌明住房的門沒人回應,田春達讓郝東用萬能鑰匙打開房門。進到裏邊一看,房間裏亂七八糟的,好像居住人多少天沒有回來了。問鄰居也都不知道他是幹什麼的,去哪裏了。

從派出所裏查到的底卡上顯示,張誌明,24歲,獨身,無固定職業。照片上的他樣子很普通,小眼睛,鼻子有些扁,頭發比較濃密。

鄰居說有時有姑娘出入張誌明居住的房間,但不像是特定的情人。鄰居看了田春達拿出的彭偉男照片說,見過這個人出入過張誌明的房間。

田春達對郝東說:”目前隻有那張超市的收據是唯一的證據,但還無法確定張誌明是不是殺人凶手。我們先要找到他詢問,視情況再決定是否以‘犯罪嫌疑人’拘留。“

三天後的晚上,監視張誌明住宅的刑警發現張誌明回到住宅了,他們立即跟了上去,要張誌明一同去一趟刑偵支隊。

突然接到刑警讓自己到刑偵支隊接受詢問的要求,張誌明吃了一驚,他睜大不大的眼睛大聲說:“我可沒有什麼違法行為呀。”

刑警冷冷地回答說:”如果查出了問題可就不是這麼客客氣氣地‘請’你了。”

張誌明隻好無可奈何地一同前往。因為他明白和警方對抗將對自己的處境不利。

到達刑偵支隊後,田春達問張誌明:“你認識彭偉男嗎?”

張誌明點頭說:“認識。”www.ggdown8.org

“你們常常見麵吧?4月1日的夜晚你們兩個人還一起吃過燒烤吧?”

張誌明對警方了解的如此清楚大為震驚,嘴巴張開成一個0形。

“你知道彭偉男被殺的事情嗎?”

“我是看電視知道的。當時我嚇了一跳。”

“他被殺的4月6日夜裏9點左右你在什麼地方?”

“你、你們懷疑我?”

“請回答。”

“我沒有殺死彭偉男!”

“我在問你,那天夜裏你在什麼地方?”

“我在家睡覺。”

“能有人證明嗎?比方說有來訪者或電話什麼的?”

“我在自己的家睡覺還需要別人證明嗎?!”

張誌明極力辯解。警方隻好把那張“福瑞”的購貨收據放在了他的麵前。

“這是在殺人現場找到的,是你和彭偉男一塊兒去福瑞超市買東西的收據。你有非常明確的作案嫌疑。要是想洗清自己,就要找出你的‘不在現場證明’來!”

張誌明的臉色一下子變得十分蒼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