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會想象到的一點是,這個女人應該不可能是一個人由前來此地遊覽的,她一定有過男性同伴才對。倘若車站站員所記憶的搭乘24日下午6點的公交車抵達這一點沒錯的話,她前來此地或許不是以遊覽為目的,因為這已是暮靄四起的時分。隻是車站站員不知道,而她的同伴卻在同時下車的20名乘客之中,這樣的可能性很大。走過剪票口的20人當中,一半以上是男性,而且都不是當地人,其中有七八個年輕人。
附近的沿河地帶有好幾家供這些遊客或情侶們投宿的旅館。刑警們仔細查過這一帶的旅館、餐廳以及商店,卻沒有得到任何線索。不過,按照一般的情形而言,一個女人不太可能在傍晚到這樣的地方來玩,所以她應該有男性同伴才對。天氣變暖後,一些情侶們不到旅館而到河邊一片深邃的灌木林中去就地玩樂的情形並不稀罕。
有一個有力的目擊者。吊橋北側的偏東處有一家木炭批發店,店主的女兒於24日下午7點前準備關後門時,看到一名穿紅色衣服的女人和一個男人正從吊橋上走過去。由這家木炭店的位置來說,吊橋在斜前方。
這位目擊者所以知道這是7點之前,是因為電視剛開始播報新聞之前的廣告。她說,當時正一邊關門一邊聽電視播報聲,所以這個時間是錯不了的。然而,這位姑娘隻看到女人的模樣,走在一邊的男人則由於天色已黑以及剛好被這個女人遮住,連服裝都沒有看清楚。而且這兩個人當時已過橋心,所以她隻對紅色衣服有印象。這個時間應該不會出現遊客才對,不過,這也不像要到前麵村子去的人。莫非性急的一對情侶等不到天氣變暖,要到樹林中去卿卿我我?——木炭店的姑娘說她當時以為如此,還暫時忘記關門之事,對著兩個人的影子目送了片刻。
這個女人下午於6點10分在車站下車後,到被人目擊之間有45分鍾時間。這段時間,她是怎麼過的呢?雖然這一點尚未得到證實,但惟一的解釋應該是在車站附近閑逛等待後來和她一起走著的男人搭乘下一班公交車來到。車站附近的商店街相當發達,是這個街市的中心點,而在這段時間內的行人更是雜遝。一個在這樣的環境下等著人的女人當然不會引起人們的特別注意。
由於有木炭店主的女兒這麼一個目擊者的證詞,這位年輕女子於7點前和一名男人一起走過吊橋已是不可動搖的事實了。她的屍體浮於水中的現場和吊橋南端的距離約為二三十米。警方立刻仔細搜查附近一帶的密林,結果發現離此約50米的上遊附近的草地有被踐踏過的痕跡,這顯示有人在上麵躺過。雖然這一點不能借以斷定為溺斃的女人和男人的野合之地,但毋庸置疑地成為有力參考。隻是,該處的野草既深又密,所以沒取到任何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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