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教會、政府一商量,狠下心來——你不是求死嗎?靠,老子不判你死刑了!你這一輩子,就慢慢兒爛在牢裏吧!
這似乎是“釜底抽薪”的“妙招”,可是,又出現了新問題。
有江洋大盜被捉住了,為求活命,就聲稱俺其實早就不想活啦,犯這個案子,就是為了“被自殺”滴,你們行行好,趕緊的,鍘了俺吧!
一時之間,真假難辨。
類似的案件,數十年間發生了好幾百起,直到現在,還有零星的發生。
“什麼?你要莊神父玩兒這種下作的把戲?他是何等驕傲的一個人,怎麼可能做如此不名譽的事情?”
“唉,兩害相權取其輕——不名譽歸不名譽,可是,總好過不得懺悔和免罪,帶著一身罪孽,孤魂野鬼的等待最後審判的降臨吧?”
“這……人各有誌,就難的很了。”
“就不曉得他的遺書——呃,我是,他臨終前寫的那幾句話,是個啥意思?‘魔鬼進入了我的身體’——這個‘魔鬼’,何所指呢?”
“嘿嘿,這個嘛,倒不是很難猜……”
“哦?請教。”
“這個……隻可意會,不可言傳啊!”
……
莊湯尼一死,線索中斷,“南堂”一案的調查,戛然而止;而法國和教廷方麵,也再未就“南堂”一案,向中國政府提出任何交涉,就好像這個案子從未發生過一樣。
莊湯尼的自殺,是將法國和教廷都架到了爐火上烤了。
國際輿論普遍認為,莊湯尼畏罪而自殺,而這個“罪”,就是中國政府在照會中指責的“賊喊捉賊”。
法國政府的反應,很能明些問題:莊湯尼死後第三,署理駐華公使博羅內和一等秘書克萊芒,奉命“回國述職”。
這下子,既“下旗”,也“歸國”了。
甚至有陰謀論者認為,莊湯尼乃是死於自己人之手——眼見陰謀即將敗露,策劃“南堂”一案的相關勢力,趕緊殺人滅口。
當然,也有人相信,殺人滅口是殺人滅口,不過,隻是莊湯尼和阿曆桑德羅個人之間積怨所致——阿曆桑德羅發現莊湯尼貪汙公款,莊湯尼買凶殺人。
但即便如此,也足夠法國和教廷尷尬了。
所以,“南堂”一案,有線索也好,沒線索也好,都不要再往下查啦。
不過,即便中國人“配合”,不再深究此案,法國和教廷的麻煩,也不過剛剛開始。
“自養”、“自治”、“自傳”乃至“別立一宗”的風暴,即將刮起。
目下,這場風暴還在醞釀之中,法國和教廷的麻煩,暫時限於應對輿論的質疑。
法國的對策是裝聾作啞;教廷卻沒法兒這麼幹——莊湯尼之死,到底是不是自殺,總要有一個定性吧?
莊湯尼一個人的榮辱,本無足惜之,可是,他是神職人員,且直屬教廷,他的榮辱,牽連的是整個教廷。
更關鍵的是,如果將其死定性為“自殺”,人們便會追根究底,他為什麼要自殺呀?
可是,他明明就是自殺,又如何能夠遮掩下人耳目,給他“換一個死法兒”呢?
梵蒂岡養的許多神學家,到底不是白吃飯的,經過一番絞盡腦汁,到底還是給他們想出一條“兩全之策”來,不但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教廷的聲譽,更救了莊湯尼一命——啊,不對,莊湯尼的命,是已經沒有了,救不轉了,不過,其所救者,對於一位信仰堅定的教徒——尤其是神職人員,其重要性,過於生命。
或者,是莊湯尼“自救”——這條“兩全之策”,就是從莊湯尼的那封“遺書”上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