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一章 要發達了!要發達了!(1 / 2)

梁山是那種精力極其旺盛、恨不得一有十三個時辰可用、以為睡覺都算妨礙了他的前程的人,下車伊始,便短衣草鞋,上山、下海、進礦,幾乎沒有一不在外頭跑的;基隆三麵環山,一麵臨海,衙署、街市、民居,都局促在山海之間,地方其實不大,一年半下來,上上下下,軍民人等,幾乎沒有不認得梁通判的,也幾乎沒有一個人想的起來——梁通判著朝服是個什麼樣子?

即便不是“野外作業”,在正式的場合,梁山也極少著朝服,他總是抱怨,“袍子太長,絆腳!”又或者,“操!那個四方步,老子實在是踱不來!”——是滴,即便正經場合,梁通判也會時不時蹦出些“操”或“老子”之類的“語氣詞”。

正式場合,不穿朝服,穿什麼呢?

軒軍軍服呀。

隻有一種情形例外,就是“接旨”——“接旨”的時候,必須朝珠袍褂,不然就是“大不敬”了。

問題是,基隆一個廳,梁通判履新一年半以來,還沒有一道聖旨是直接頒到基隆這兒來的,於是,前頭的那些也就不奇怪了——沒有人曉得,梁通判著上朝服,到底是個什麼樣子?

梁山的這副做派,不是什麼人都看得慣,他的頂頭上司、台灣最高行政長官、按察使銜分巡台灣兵備道劉佳明就看不慣,可是,到做事情的那股“拚命三郎”的勁兒,全台灣都算上,劉佳明再找不出第二個及得上梁山的下屬了,再考慮到梁某人的出身和後台,算了,這種“節”,就不和他計較了。

基隆守備名叫曹誌新,起來,也和軒軍有些淵源:曹誌新出身福建綠營,軒軍操刀“整編”之後,由千總升了守備,派到基隆來帶兵,既負責治安,也負責“護礦”,他既是福建人,到台灣來做官,勉強算是人地兩宜。

守備正五品,通判正六品,不過,武官歸文官節製,因此,曹誌新反倒算是梁山的下屬,因為梁山特殊的出身和性情,曹守備對梁通判,自有一種然的親近之意,這一文一武的夥計,搭的非常愉快。

梁山是極好事的人,兼之行伍出身,民政要管,軍務也要插手,基隆的“治安”雖然不壞,可是,到“防務”,他就大不以為然了,尤其是炮台,“破破爛爛的,像什麼樣子?這幾門炮,又舊又,管什麼用?”

曹誌新很委屈,“我不想修炮台?不想換好些的炮?可是,這種事兒,輪得到我做主嗎?”

這還真不是守備的事兒,這是“錢”的事兒。

修炮台,要花的,可不是千兒八百的錢;而換大炮,就不止於“錢”的事兒了。

錢不是沒有,礦務局有,海關也有,可是,動用那些錢,絕不是一個通判能做主的。

這種情況下,正常的程序,該向台灣道打報告,如果台灣道覺得有道理,再向上頭——福建巡撫打報告,福建巡撫也覺得有道理呢,繼續向上頭打報告——“請旨”。

如是,這個錢,才批的下來。

如此折騰,等到新炮台修起來、新大炮運進來,就不曉得猴年馬月的事兒了。

還有一種可能,台灣道認為“此乃不急之需”——基隆又不是什麼“四戰之地”,花那麼多錢修炮台、買大炮幹什麼?

於是,根本就不替你向上頭報告。

基隆廳本身是沒有多少錢的,既動用不了海關和礦務局的錢,就隻好“自籌”,可是,這麼一大筆錢,不是籌就能籌到的,如果是建堤壩、修道路,還有籌到的可能,修炮台,哪個肯出錢啊?——又沒聽誰要打了過來,修炮台?有這個必要嗎?

退一萬步,就算修炮台的錢籌到了,可是,大炮呢?——前頭了,那可就不止於錢的事兒啦。

事情看似難辦,不過,梁山自有“通”的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