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六章 火力全開(1 / 2)

禁纏足這個事兒,從上回厲禁旗人纏足的上諭明發始,就有苗頭了,朝野上下、京城地方,各種各樣的法,流傳已久,大夥兒都不算太意外。▲∴▲∴,隻是,以前,“隻聞樓梯響”,現在,“終於人下來”了。

當然,意外還是有的——人們都沒有想到,從樓上下來的人,打頭兒的,竟然是李鴻章。

首倡禁纏足,明顯是個吃力不討好的事兒,李少荃呢,可是“無利不早起”的人,他怎麼肯來兜搭這個活計呢?

明白人是有的:正因為李少荃是“功名底子”,無利可圖之事是不會做的,才明,首倡禁纏足,雖然“吃力”,卻未必“不討好”——可能不討某某某某的好,卻一定是討“上頭”的好,就是,禁纏足,是“上頭”的“成案”,且李某人相信,“上頭”推行此案的心意已決,乃上下默契,或自告奮勇,或領銜受命,打響了這第一炮。

李鴻章的身份也是很適合幹這個活兒的:禁纏足主要針對漢人,他是漢員之佼佼者,由他“首義”,自然比由旗員倡言更有服力,較之由“上頭”直接壓下來,也顯得更加“俯從眾意”。

李鴻章還有一樁優勢,是別人不具備的:李太夫人是“足”,由他來請禁纏足,就裹了一層“純孝”的金鍾罩,理直氣壯,誰也不敢輕易攻訐他。

不過,如果違禁,該怎麼處罰。李鴻章的奏折。一字不著。以“黜陟大權,操之於上,非臣下所敢妄議”,一語帶過——這是他聰明的地方,他並不願意真得罪人。

“上頭”將李鴻章的折子“交議”。

該怎麼“議”呢?

纏足是好事兒,纏足的女子,個個舒心暢意?

這種話,腦筋最死、臉皮最厚的人。也不出來。

“上頭”在這個事兒上的取態,大夥兒是心知肚明的;另外,順治二年,康熙三年,朝廷都曾頒旨,嚴禁纏足,某種意義上,“禁纏足”,也算“祖製”,所以。明著反對,恐怕是不行的。那麼,師康熙七年王熙的故智?

康熙七年,左都禦史王熙上折,以為康熙三年的規定,嚴苛過甚,刁民誣攀妄舉,牽連無辜,請“馳纏足之禁”。

可是,現階段隻是“交議”,禁纏足並未正式實施,不管法例如何規定,先就一口咬定“嚴苛過甚,刁民誣攀妄舉,牽連無辜”,服力不強吧?

反對者議論未定,支持者連連發炮了。

第一個上書支持的,是一個叫崇佑的滿洲禦史,他的折子,本身平平無奇,自己的話,寥寥無幾,真正有力量的話,都是搬別人的,包括順治二年的世祖、康熙三年的聖祖、以及上一次厲禁八旗纏足的兩宮皇太後的“聖訓”。不過,其中最動人心魄的幾句,並不在這幾道諭旨之中,而是出自一個沒有任何官職的舉人的帖子。

這個舉人,就是在本書中露過兩次臉的寶廷。

寶廷前年秋闈得意,不過,第二年也即去年的春闈,不慎失手,今年卷土重來,再戰科場,現正準備今年的會試。京中住滿了備考的舉子,他這篇帖子,在士林之中,引起了很大的反響。

寶廷痛斥纏足“悖理,逆人心,亂五典”。

他在帖子中,“生化人,鍾靈毓秀,皮肉肢體,各有形狀,硬拗曲扭,麵目盡非,是謂‘悖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