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3章 燕副局長
吳城市委委員、市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長秦壽被雙規的消息不脛而走,吳城市『政府』官網論壇一下子活躍了不知多少倍,一大批痛斥秦壽果然禽獸的帖子如雨後春筍一般冒了出來,各種揭發秦壽違法事實的帖子多達上百個。原本,吳城市『政府』官網論壇雖然自由度比全國其他地區就顯得寬容一些,但也不至於如此,而此次大規模針對一位市委委員、公安局長的“舉報貼”出現竟然隻有很少的言論過激帖子被刪,大部分得以保留,這全國來說,都是很罕見的。
吳城市『政府』官網本來是沒有論壇的,這個論壇是蕭宸上任以後,他的親自要求下才得以創建的。蕭宸當時的理由是:“要親自發帖給全市人民拜年。”因為市委是沒有官網的,隻有市『政府』才有,所以這個論壇隻能讓市『政府』官網開設。蕭宸後來又指示信息辦,要求他們開設幾個譬如“群眾有話說”之類的版塊,而且強調要放寬審查,除嚴重汙蔑黨和『政府』及國家領導人的帖子之外,哪怕是罵他蕭宸領導無方、執政無能的帖子,也必須保留。後來信息辦一想,覺得蕭書記這個要求太低了,容易出狀況,自動把黨和國家領導人擴大到省級,也就是說吳城市『政府』官網論壇上,高可以罵到市委書記蕭宸,但再往上罵,信息辦的工作人員肯定就得刪帖了。蕭宸這裏他們沒敢彙報,不過後來蕭宸感覺出來以後,倒也沒有找他們的麻煩,畢竟他們這樣的想法也不算失格,他們也有他們的難處。
蕭宸平時是比較喜歡從這個論壇裏了解民情動態的,但此次看到這麼多的帖子紛紛出現,蕭宸卻是發現吳城工作的一個很大紕漏,或者說缺失,那就是信訪工作嚴重失職。論壇上多個帖子裏都提到過,他們遭受秦壽的欺壓之後曾經上訪,但結果要麼是被公報私仇,要麼是被無視,甚至有些人事後還被一些社會無業人員“無緣無故”的痛毆……總而言之,就是上告無門。蕭宸第一次感覺,信訪工作沒有做好,他這個市委書記就好像少了一隻耳朵,很多民眾的聲音根本就聽不到了,這從實際上來說,就是脫離群眾的開始。
其實蕭宸也知道,公安局長是一個很難被有效監督的職務,其難度跟市委書記、紀委書記相仿。說起來,秦壽權力結構上還算是比較弱勢的公安局長,因為近這些年,公安係統的地位一直提高,公安局長兼任政法委書記,成為市委常委是很平常的現象,而秦壽腦袋上還有一個市政法委書記葉楓,其實已經算比較弱的公安局長了。隻是,從他的表現來看,還真不弱。市紀委和檢察院交來的初步報告蕭宸早已審閱過了,看著那報告,蕭宸都有些不知道該怎麼形容秦壽,若那些指控都屬實的話,那秦壽此人當真是罪大惡極,罄竹難書。
9月21日,吳城市紀委對市公安局長秦壽進行雙規。次日,市委書記蕭宸市政法委書記葉楓、市紀委書記胡維、市紀委副書記李雲的陪同下來到市公安局召開局領導會議,會議上蕭宸宣布了秦壽被雙規的消息,並會議當場由市紀委書記胡維宣布了另外幾名公安局領導幹部的雙規。市公安局一時人心惶惶,蕭宸也按照慣例要求吳城市公安局放下包袱,進行自我審視和批評,局長上任之前,由常務副局長暫時主持日常工作。
10月2日,國慶過後的第二天,吳城市委書記蕭宸主持召開了市委常委會議,經過討論,華共吳城市委決定:免去秦壽華共吳城市委委員、政法委副書記職務。
10月3日,吳城市九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二次會議,市長趙介民會上作了《關於提請審議免去秦壽同誌職務的說明》,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免去秦壽的吳城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10月5日,經吳城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許可,經吳城市紀委審查並移送司法機關,經吳城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原吳城市公安局長秦壽因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涉嫌受賄等職務犯罪被警方執行逮捕。
同日,吳城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以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奸』罪四項罪名對秦壽提起公訴,同案起訴的還有秦壽的妻子黨麗萍和吳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原副支隊長代強、吳城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總隊原副支隊長李明、吳城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支隊長鄭濤等人。
另有傳聞說副市長甘友軍涉嫌牽涉此案,秦壽被雙規後,甘友軍已經半個月沒有任何聞媒體上出現,市『政府』官網上甘友軍的市長信箱也被暫時凍結,一時間針對甘友軍副市長涉案的說法也開始傳得沸沸揚揚。
而秦壽被免職之後,吳城市公安局長的醞釀,也江東省公安廳開始進行。
巧合的是,10月13日下午,公安部召開掛職鍛煉幹部座談會,公安部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戴季安出席會議並代表部黨委與10名即將到地方掛職的部機關局處級幹部進行了集體談話。
蔡安季指出,公安部黨委始終高度重視幹部交流工作,特別是今年,進一步將其作為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多次研究,明確要求,擇優選拔確定了首批10名局處級幹部到地方掛職。希望掛職鍛煉幹部站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公安部機關幹部到基層掛職鍛煉的重要意義,珍惜機遇,用心鍛煉,嚴格自律,努力提高,特別是要了解基層公安機關情況、了解基層民警思想實際和生活實際方麵有提高,與本職工作相關調研方麵有提高,個人素質、品質和能力方麵有提高。蔡安季強調,幹部掛職鍛煉期間,公安部政治部和幹部派出單位要緊密配合,切實加強與掛職單位和幹部本人的聯係溝通,建立有效機製,加大跟蹤考察和教育管理力度,全麵了解和掌握掛職鍛煉幹部的學習、工作和思想情況,妥善解決幹部家庭實際困難和後顧之憂。
座談會上,10名掛職鍛煉幹部分別發言,表示將不會辜負公安部黨委的期望和重托,抓住機遇,切實加強學習和實踐,嚴格要求自己,不斷提高自身能力,向公安部黨委交上一份合格答卷。根據安排,這10名幹部將於本周赴各地掛職工作。
此次的10名幹部中,唯一的一位女警官名叫燕微雨,是去年年底由公安大學調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治安對策處副處長的,今年被公安部列為培養對象,將空降江東省掛職鍛煉,為期兩年……
……
望著省政法委和公安廳發來的公函,蕭宸怔怔不語。“經省政法委、公安廳全麵考察、研究,認為燕微雨同誌擔任吳城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是合適的。請吳城市委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全麵考慮。”
蕭宸拿著筆,望著燕微雨三字發呆了半晌,掛職啊……
所謂掛職,也稱掛職鍛煉,是指機關根據培養鍛煉公務員的需要,有計劃地選派公務員一定時間內到上級、下級或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擔任一定職務,經受鍛煉,豐富經驗,增長才幹。這種活動帶有一定的指令『性』和計劃『性』,什麼時候、選派什麼人到什麼地方和單位去掛職鍛煉以及讓公務員掛什麼職、鍛煉的時間多長等問題,都是由機關決定並與接受掛職人員的單位事先協商做好計劃而組織實施的。掛職鍛煉的時間一般是一至兩年,因為時間過長會影響原單位的工作安排,而時間過短則有可能達不到鍛煉的目的。對掛職鍛煉的去向範圍規定的是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這與《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定有所不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中的掛職鍛煉強調的是上級機關的公務員到下級基層去鍛煉,而公務員法擴大了掛職鍛煉的範圍,除規定可以到下級機關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掛職外,還規定可以到上級機關掛職,還可以到其他地區機關掛職。當然不管是“上掛”還是“下掛”,掛職鍛煉的目的是為了培養鍛煉公務員。
掛職人員掛職期間不改變與原機關的人事關係。也就是說,掛職的公務員還屬於選派單位的人,占用原單位的編製,鍛煉期滿後,仍回原單位工作。比如燕微雨如果來吳城掛職,不管她幹得多好,也不會升職,隻是會影響原上級部門對她的考評,而她掛職期滿後,還是回到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工作,至於是不是繼續擔任治安對策處副處長,那就要看公安部的安排了。
不過說實的,蕭宸對掛職製度並不是很喜歡,按照現的實際情況來看,掛職幹部掛職鍛煉經常都成了掛職賦閑,這表明管理出現了一定的製度真空。當某些地方把掛職視為一種權力跳板或福利待遇時,掛職幹部賦閑領餉就不奇怪了。
比如關中省天木縣前不久就取消了67名幹部2002年度掛職資格。據天木縣掛職辦調查,這些幹部自掛職後,有的兼職取酬為個人牟私利,有的賦閑家照樣拿薪酬,違背了實施幹部掛職、推動全民創業的初衷,也引發了一些社會負效應。
幹部掛職作為公務員交流的一種形式,已實行多年。《公務員法》和《深化幹部人事製度改革綱要》中都有明確規定:根據培養鍛煉公務員的需要,可以選派公務員到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掛職鍛煉,並稱之為“幹部掛職鍛煉製度”。像前不久爆出的西川陽符縣的11名副縣長之中,就有4名是掛職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