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簽訂後,那位港商僅香港投入了部分開辦費、廣告費等,而住宅區的建築費卻分文未投。11月底,“大公子”以區『政府』名義擔保貸款5000萬元,用於住宅小區建設,代河還為這個小區題了詞。
1993年1月,“大公子”代河的安排下通過非正常渠道去香港定居。
當這位“公子”時隔兩個月再回桐城時,搖身一變成了港商。而區『政府』竟然將住宅小區的股份轉讓給他個人,而所投入的5000萬元貸款仍由區『政府』擔保。住宅小區一期工程共建房95萬平方米,售價2億元左右。這位“公子”僅從這個專案上就賺了數千萬元,可所謂一夜暴富。
“大公子”並沒有因賺這樣的不義之財而罷休,他的生意越做越大,膽子也越來越大。“開發”住宅小區的同時,又與區『政府』合資開辦了一家夜店,一人占有70%的股份,投入的資金全部從開發住宅小區時由『政府』擔保貸到的5000萬元中支付。不僅如此,他還夜店的“桑療中心”辦起了首家異『性』按摩服務的場所,雇用大量“三陪”小姐,以『色』情勾引、接待來客。
市委支書的“大公子”的這一舉動,使桐城市的異『性』按摩場所一夜間遍地開花。對於此事,身為市委支書的代河不僅不加以製止,反而大力支持。開業時,代河大駕親臨,並邀集了不少社會名流到場,場麵之宏大、熱烈自不必說。據領班說,代河還曾光顧,做過桑拿按摩。與“大公子”異曲同工,“二公子”也是先去香港定居,然後又以港商的身份回到桐城大撈其錢的。1993年1月,剛去香港定居的“二公子”一回到桐城,便借用桐城市臨江區第二建築公司工程隊的牌子,無人員、無技術、無設備的條件下,把本已確定由市建築總公司承包的桐城海關的2000萬元推土工程強奪到手。僅此一項,他就獲利約700萬元。他的辦法也簡單,就是靠天天公路上攔截過往的空載泥頭車,臨時租用,讓他們把土拉走。招了幾下手,錢也就賺了。
當然,與這兩位公子相比,身為代河二女婿的陳豪撈錢卻另有“高招”,不過他終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陳豪原是桐城市『政府』車隊的司機,與代河的二女兒結婚後便平步青雲。仗著代河權勢和影響,他先調到市刑事局當了刑事幹警,後又被提升為車管科的副科長,獨攬汽車照發放大權。幾年時間,他竟收受賄賂285萬元港幣;通過炒賣地皮獲取非法收入150多萬元。滑天下之大稽的是,陳豪花了30萬元定居香港,成了一名港商後,竟然繼續擔任車管科的副科長,桐城市上演了一幕“港商任『政府』科長”的醜劇。陳豪為他的這些所作所為付出了有期徒刑13年的代價。當群眾聽到這個“車霸”被鏟除的消息時,無不拍手稱快。當然,這個判決也是代河案查清之後才做出的。
當調查組把這些情況彙報給中紀委領導時,中紀委領導同誌明確指示:要繼續努力,注意從外圍突破。
然而,線太少了,幾乎無從下手。調查組一籌莫展。正這時,那個叫沈曉敏的女人出現了。
調查組桐城調查代河問題時,不斷有群眾向調查組反映,說桐城後街鎮有一個叫沈曉敏的女人,她自稱是“軍委某主要領導的女兒”、“某副部長的兒媳『婦』”,胡作非為,且與代河、後街鎮黨委領導關係甚密。調查組決定先從沈曉敏入手,展開調查。正這時,有關部門也接到反映沈曉敏問題的舉報信,有關領導對此高度重視,責令調查組查清。
調查組迅速搞清了這個女人的來龍去脈:此人40多歲,原是星城市某醫院的一名護土,1977年因詐騙被判刑七年,1981年被改判釋放。後來她又因詐騙被拘留過,出來後到星城某民主黨派服務中心當起了業務主任,並被派到桐城市管理理水廠工程。到桐城後,她覺得替別人幹賺得太少,便辭去業務主任的職務,開始自己承攬工程。
1992年底又辦了赴港單程證。這個女人行動詭秘,桐城市活動都是以港商的身份出現,且來去無蹤。調查組幾經努力連她的影子也沒有找到。各種跡象表明,她似乎已經聽到了什麼風聲,隱藏得深了。
怎麼辦?調查組決定布“疑陣”引蛇出洞。他們表麵上做出無可奈何、搬師回京的樣樣子,實際上卻桐城撒下了天羅地網。不料,這一等又是一個多月,就調查組感到山窮水之時,傳來消息:沈曉敏回桐城了!調查組馬上與瀟南省紀委和刑事廳取得聯係,提請協助,共同組成強有力的辦案組趕赴東萊,於是就出現了開頭的那一幕。
星城黃花機場通往桐城的高速公路上,一輛小轎車飛速地朝桐城駛去。車內坐著一位中等身材,微胖,頭發花白,著裝考究,戴眼鏡的老頭。隻見他緊鎖眉頭,微眯著雙眼,手中夾著一支香煙。縷縷青煙關緊門窗的車內飄來飄去。這人就是號稱桐城“大哥大”的代河。剛從京城列席完全國人民代表大全常務委員會,他便迫不及待地往家趕。此時的他正陷入對往事的回憶中,光榮的曆史使他有些飄飄然,可這次京城了解到的一件重要事情卻又使他忐忑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