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碧秋呆問道:“這是幹嗎?”村長拿腔道:“給你錢呀?”何碧秋說:“你打了他,不給個說法,又來汙糟我!”村長說:“我是為你好,其中有個道理的。”
村長頓了頓,緩緩道:“我仍是村長,仍管著這塊地皮上的三長兩短,仍不免要憋住氣作踐你萬家。地上的票子一共三十張,你撿一張低一次頭,算總共朝我低頭認錯三十下,一切恩怨都免了。”
這般說完,又催促她彎腰撿票子。何碧秋氣憤道:“上午怎麼說的?”村長反問:“我上午說了嗎?”何碧秋說:“並沒聽你一句駁詞!”村長笑道:“你當我軟了?李公安員過庫爬埂來一趟不容易,我是給他麵子。再說,這錢也不是公私各半,都是村上的。”何碧秋怔了怔,踩著地上的票子就往回走。
回家坐在床邊說了,丈夫說:“我說擰不過他。”何碧秋說:“你怎不早說?”丈夫說:“我不曉得。”何碧秋碎道:“你現在曉得了呀?”丈夫歎氣:“都撕破臉了。”何碧秋愣了半晌:“這個理不扳平,今後沒法活。”丈夫愁道:“告不倒他,怎辦?”何碧秋咬牙道:“我帶足盤纏,就住在那裏!”兩口子在床上翻了一夜。
睡到天亮起床,梳洗了,踩著一地銀霜,過渡口來到鄉裏。李公安員門鎖著,向別人打聽,說上縣開會,三兩天不定回來,何碧秋站了一會兒,慢慢想到前天見麵,李公安員漏說到曾和村長同過酒桌,直疑心兩人頭天做好了圈套,誘她去鑽。左想右想,隻有上縣裏告這一條路可走了。
從鄉裏搭上進城班車,下了車,滿地的人。地上的霜已化盡了,出了冬日裏少見的暖陽。車站幾間舊房子看著眼生。旅客都不在站裏避風,在站前空地上擠成一團。空地由一遭柵欄圍著,各有一寬一窄的缺口,讓人和車進出。她站住讓脹脹的腦子鬆動了,慢慢辨認準東南西北,這才擠出柵欄,沿街往城裏去。
街不像七八年前見過的街了,多少食攤兒晗喝:賣餛飩的,賣水餃的,賣陽春麵的,賣紅燒雜碎的,賣熏燒兔頭的,賣鹵豬尾巴的……將路麵擠得癟窄。何碧秋向一位麵善的攤主打聽,這人勒細了嗓子笑道:“吃哦?”一抹笑去,指一個地方,隻見男的女的大刺刺地進去,便跟著也朝門裏走,卻被旁門裏一位上歲數的人叫住:“進去要登記的,帶證件了嗎?”驗過身份證,讓何碧秋說了開頭,插道:“你找錯地方了。這是法院,公安局在街裏呢。”何碧秋問:“怎麼走?”答道:“筆直往前,右拐彎,再左拐彎,再右拐彎,大門裏有一幢樓。你去一樓左手第三間,把訴狀交給屋裏的人,就是了。”何碧秋不解道:“什麼訴狀?”
上歲數的人解釋說:“就是控告別人的狀紙呀?”何碧秋慌說:“哎呀,我怎的沒帶!”這人安慰道:“你不用著急,可以補一個嘛。”
一路過去都是買賣,鍋碗瓢盆勺,油鹽醬醋茶,身上頭上腳上手上床上和臉麵上的,吃的用的花的,述說不盡。拐彎走進這條街,再左拐,卻是一街毛線生意,滿眼裏鮮亮:杏紅,桃紅,肉紅,土紅,水紅……鐵鏽紅;柳葉綠,植枝綠,墨綠……玉石綠。各種各樣的黃,各種各樣的藍,各種各樣的顏色。心思跟它並不搭界,眼卻早花了。
脫身拐過街角,差點撞到一個寫字攤上。這字攤設在避風朝陽處,攤主戴副眼鏡,留了胡須,一臉老氣,正跟一個中年男子討價還價:“若是家常書信、感謝信、表揚信、申請救濟、請調報告,都能通融的。隻是這代寫檢討,一厘也不能減。”中年男子道:“不該這個價呀?”攤主說:“你騎車撞了人,還逃跑,被捉拿住,這張紙上不使出手段,怎麼過關?你還不乖乖付錢!”中年男子拿著檢討書走了。
何碧秋看在眼裏,詢問一聲,攤主答道:“可以!”鋪開紙筆,這邊講完,他那邊已寫好了。
拿著訴狀到公安局樓下,找到左手第三間,進門去,見屋裏兩個人穿著製服,捧著凹腰茶杯說話。何碧秋遞過訴狀,其中一個人接住看了,巷眉頭直皺,遞給另一個,看了也皺眉道:“這上麵淨堆砌華而不實的辭藻,又扣了許多嚇人大帽子,主要事實經過,卻陳述不清,是不管用的。”問:“你在街頭字攤上寫的吧?花了多少錢?”何碧秋說:“要四十,實付三十五。”兩人相視一眼:“這陣子太忙,一放又亂了,真該擠些時間,把街頭治安秩序好好整治整治!”
其中一個對何碧秋說:“你寫訴狀應該找律師事務所呀。”何碧秋間:“它是幹什麼的?”這人說:“就是幫人打官司的地方。代寫訴狀,代理訴訟、辯護或上訴、申訴。原告,被告,刑事,民事,經濟,行政,各方麵,都可以的。”何碧秋問:“是公家的吧?”另一個插說:“我們政法口下屬五個部門:公、檢、法、司、民,司就是司法局,律師事務所又是司法局下屬的一個部門。”何碧秋聽罷,再請兩個人詳細說了走法。
找到地方,見是一幢平房,大小五間屋。東西頂頭兩間門分別開在內走廊裏,中間一副雙扇式大門,門旁掛了三塊招牌,一律白底黑字,字數多多少少,字跡也肥瘦不等。看這裏氣勢,絕難比剛見過的法院、公安局樓房。看了一陣,問西頂頭門裏一個女的,這個女的把頭埋在紙上也不抬,隨手朝中間指指。何碧秋進屋去,見中門內三間沒隔山牆,通做一廂大屋,放有幾張辦公桌,幾隻椅子,坐著幾個人。問了一聲,讓她跟坐裏牆角的一個人說話。
這人約摸三十小幾,頭上早添了些白發,捧住凹腰茶杯近前讓座。何碧秋坐了,問:“怎麼稱呼您呢?”這人說:“我姓昊,叫小吳,叫吳律師,都行。”何碧秋叫“吳律師”,說了一遍。
吳律師向:“要不要聘請代理人?”何碧秋不懂道:“什麼意思呢?"昊律師說:“就是當你的全權代表,一道出席各種場麵,幫你說話,依法維護你的正當權益。”何碧秋問:“要付錢吧?”吳律師腦門皺皺道:“當然。”又說:“收費不歸我們自己,上交國家。價目也是固定的。”拿出表格來看。何碧秋請他詳說,吳律師說:“上麵幾項都是不變的。這一項,是指律師受聘後,外出調查、取證等等的車旅糧宿一應費用,也由聘請人負擔。”何碧秋問:“大約數目呢?”吳律師道:“說不準。得看具體情況,實報實銷。”何碧秋低頭默想一回,算不準這裏頭的深淺,便問:“不請做代理人,單寫一張訴訟,行嗎?”吳律師說:“當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