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澆築夢想(2 / 3)

由於經濟發展水平極低,當時廣東麵臨著嚴重的社會問題——逃港現象愈演愈烈。

僅僅是1979年1—5月,全省就發生偷渡外逃119萬多人。

曆史是不是真的如一些人所說,廣東人逃港促成了中央的改革開放政策,我們不得而知,但波瀾壯闊的改變確實就從這個節點開始了。

1978年7月上旬,省委書記習仲勳到達廣東後第一次外出到地市縣考察,選擇了逃港現象最嚴重的寶安縣(現深圳市)。

寶安縣流傳著一首客家山歌:寶安隻有三件寶,蒼蠅、蚊子、沙井蠔。十屋九空逃香港,家裏隻剩老和小。

在一次座談會上,福永公社鳳凰大隊支部書記文富祥大膽與習仲勳爭辯起來。這位“根正苗紅”的幹部用大白話說出了普通百姓心裏的真實感受:

“香港為什麼比我們好?因為那邊能從事多種職業,能當工人,這邊世世代代隻能做農民;那邊什麼都能買,這邊東西少,還要證才能買;那邊掙錢多,這邊分配低……”

那個時候,深圳農民的年收入是134元,香港農民的年收入是13000港元。

習仲勳明白了,逃港的根本原因在於極端貧困,當務之急,還是要對外開放,發展生產,把經濟搞上去。

1978年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前,中央在北京召開曆時36天的中央工作會議。

會議期間,習仲勳在發言中提到,希望中央能給廣東更大的支持,多給地方處理問題的機動餘地,允許廣東吸收港澳華僑資金以及開展“三來一補”等。

1979年5月,國務院副總理穀牧帶領中央工作組赴粵考察,習仲勳、楊尚昆等人向工作組提出了試辦進出口特區等初步設想。

6月,廣東省委即向黨中央和國務院上報《關於發揮廣東優越條件,擴大對外貿易,加快經濟發展的報告》。不久,福建省委也提出類似報告。7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廣東和福建兩個省委的報告,即後來對廣東產生深遠意義的中央“50號文件”。

中央指出:“對兩省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給地方以更多主動權。”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通過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經濟特區正式誕生。

廣東,推開了一扇夢想的窗戶!

(2)市場不再是夢。

1978年,廣東率先進行價格闖關。廣州人愛吃通菜。20世紀60年代,廣州人都知道一道菜:無縫鋼管炒肉絲。

“無縫鋼管”就是硬邦邦的老通菜莖,有時裏麵還夾著螞蟥。當時由於計劃經濟體製的影響,蔬菜供應緊張,市民沒有菜吃。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隻好一味擴大蔬菜的種植,從4萬畝一下子擴大到20萬畝。

農民應對不過來,就想辦法——種增加產量的粗菜,要多少有多少,其中大部分是通菜。

糧食也不夠,生產隊和農民為了多吃糧,不斷縮減菜地麵積,菜地的水溝都種了稻子,在菜田中間也種雜糧、水稻,或者好田種糧,次田種菜。

1978年,時任廣州市農委副主任的楊豐臨危受命,到農委任蔬菜處處長、市蔬菜經銷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7月,蔬菜經銷領導小組開始搞試點,結果引起“軒然大波”,青菜價格一下上升了40%,廣州一些工廠工人摔碗摔盤,領導幹部們受到上級批評,都很著急,就讓小組作出妥協,改為價格浮動上限20%,取消下限,楊豐還得天天向省委彙報蔬菜價格。

大概過了半個月,沒出什麼大事,廣州的首次蔬菜購銷改革才得以推行下去。市場上的蔬菜質量有所好轉,價格比以前便宜了不少。

任仲夷接棒省委書記後,對蔬菜問題也出台很多政策,但由於沒有改到根子上,蔬菜的價格沒有開放,問題還是一直存在。

1981年,蔬菜的品質和供應問題再度升級。當時全國幾個大城市的情況都一樣,一個保姆就可以把市委告倒,因為蔬菜實在太難吃了,在廣州市場買到的通菜隻能拿去喂雞。

1984年,蔬菜體製應該改革的呼聲越來越大,甚至連中央也派人來調研。

當時的廣州市委、市政府還是有點猶豫,因為當時武漢曾一度放開了蔬菜價格,沒幾天就由於菜價飛漲而匆匆叫停。但楊豐認為,廣州蔬菜價格開放的條件已經比較成熟,一是實行了包產到戶;二是廣州人思想比較開放,群眾承受能力比較強;三是廣州有開放價格的經驗;四是廣州四季常青。市委終於下了決心,在七八月份的時候正式發了文件,計劃在12月1日開放蔬菜價格。

當時市場的反應很是熱烈。起初隻是開放一些蔥、蒜等小品種,後來逐步擴大到大宗品種甚至特供品種。不到12月,廣州就全麵開放了蔬菜價格。蔬菜問題終於得到解決。

率先進行的廣州市蔬菜購銷體製改革起了一定的示範作用,之後全國各大城市的蔬菜流通體製也放開了,廣州的自由市場之夢在全國遍地開花。

正如武漢市一位負責人考察完廣州蔬菜產銷體製改革的進程和成效後所說的:“廣州市蔬菜產銷體製改革的成功背後,蘊含著廣州市決策者、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以及新聞工作者同心協力促改革的參與意識和拚搏精神,正是這股合力,使廣州的蔬菜改革不斷出新,不斷完善。”

(3)建築社會保障夢。

招商局下屬的蛇口工業區作為我國第一個改革開放試驗田,早在1981年初,便在全國率先成立社保基金。

由當時的蛇口勞動服務公司向工業區內的合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征收一定費用,以用於以後員工的養老及其他醫療工傷保險。

1982年1月,深圳經濟特區開始在“三資”企業勞動合同製工人中推行養老保險製度,在中國內地率先探索“三資”企業工人社會養老保險製度。

1983年6月,省政府批轉勞動局《全省勞動工作會議紀要》,決定從7月起,在實行勞動合同製的同時開展合同製職工養老保險製度,揭開了全省社會保險製度改革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