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玩而笑之集 69.曹娥與小人物造神及其它
曹娥投江的故事流傳久遠,家喻戶曉。講的是後漢時,浙江上虞縣一個14歲的少女曹娥,因悲痛父親落水而死,也投江自殺了。他父親是個神漢,一次在上虞河迎接河神時,不知道什麼原因得罪了河神,失足落水了,活不見人,死不見屍。曹娥在江邊哭了17天,後也投江了,5天以後,她抱著父親的屍體浮出水麵。縣令聽說後,很感動,就把她下葬,並蓋廟建碑紀念。
大學問家蔡邕路過這廟時,用謎語式的話把這碑文稱讚了一番,謎底是“絕妙好辭”。書聖王羲之用小楷把這碑文抄錄下來,便是鼎鼎有名的《曹娥碑》。如果說,魏晉時人們還僅僅是從文學藝術的角度來欣賞曹娥碑的話,那麼宋以後,治國的政治家們則賦予了曹娥諸多的政治含義,目光也從漂亮的碑文轉向曹娥故事的本身了。
宋元佑8年,哲宗皇帝不但擴建了曹娥廟,還敕封她為靈孝夫人。政和5年,大書法家宋徽宗加封她為昭順夫人。偏安一隅的南宋朝廷可能是近水樓台的原因,於淳佑5年,加封他為純懿夫人,連同她父母親也沾光,分別被封為和應侯和慶善夫人。元、明、清三朝也是封加不絕,修廟宇,添碑文,忙得不亦樂乎,恕不一一列舉,僅有清一朝,就先後11次祭奠、擴廟、題匾。民國年間,雖國運艱難,但曹夫人的香火也煙霧繚繞,縷縷不絕。蔣中正先生曾攜夫人宋美齡女士,親臨祭拜,並題匾一塊:人倫之光!
自東漢到今天,一路下來,曹娥小姐可謂風光無限,也完成了從孝女到女神的轟轟烈烈的造神運動。然而,這樣一頂頂高帽子對於早已作古的對於曹小姐真有益處嗎?不得而知。當初他老爸就是為了迎神而溺死的,如今她自己卻成了享受香火的神了。倘若她水下有知,不知道會作何感想?但是,曹娥的一堆白骨,對於後來的曆代帝王還是有利用價值的,這便是他們不惜屈尊大加封敕的原因。
曹娥投江的精髓是一個孝字,當然,孝本身對帝王沒有直接好處,可由孝引發出來的忠,那可就不得了了,那是經天緯地、治國安邦的法寶。在家孝順,在朝沒有不忠的,在朝不忠的,在家很少是孝子。女兒為了盡孝,連小命都可以不要,那麼臣子們為了報效朝廷,還有什麼可以愛惜的呢?敬曹夫人這個神是假,叫臣民們盡忠才是真。這就是曹娥投江被不斷挖掘的不絕源泉。打開史冊,諸多小人物被神化無不出於同一個原因。
14歲的少女,真是花一樣的年華,這麼早凋零,後人不但不為她惋惜,還大加褒揚、封賞、頂禮膜拜,這是怎樣殘忍的心態呢?用鮮活的生命製作成禮教的祭品,進而淪落為統治者愚弄民眾的工具,這又是怎樣的思維方法呢?即使從孝的本義出發,曹娥的做法也不可取,更不應該提倡。“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自己小命都沒有了,還如何去盡孝呢?親人的逝去,悲哀是應該的,殉難卻是愚昧,提倡這樣的愚昧,又是出於怎樣的居心呢?
或許有人說,宣傳曹娥的孝,並不是叫人都去投江、殉葬,隻是提倡這種精神而已,這個觀點也很難成立。為什麼我們孝的精神要建立在這樣的殘忍的前提下呢?非要豎起這樣一個血淋淋的榜樣呢?孝原本是無處不在,是很平常的,真要樹什麼榜樣的話,找個大家都能做的不就行了嗎?為什麼非要搞得這麼常人難於企及的高難度動作呢?除了引導更多的人去死,實在是找不出別的理由。我們許多的倡導為什麼總是以戕害人性為歸宿點呢?今天的好多女人是一脫成名,不曾想古代女人還有一死成名的機會。不但孝是如此,封建社會裏,許多冠冕堂皇的東西都是以百姓的血肉之軀為基腳的,小民的鮮血往往點綴映紅了帝王將相們滿嘴的仁義道德,忠孝禮信。這種的文化構成難道是健康的嗎?難道不值得我們深思嗎?
中央電視台係列節目《生命與河流》中有這樣一個細節,十分感人。亞馬孫流域的一些大豆開發商,采用欺騙、恐嚇的手段,從當地農民手中霸占了大片土地,種植大豆。這些失去土地的農民在城裏淪落為弱勢群體,生活無著落。於是工會負責人,一位女士為他們維權。這位維權女士受到了大豆開發商的死亡威脅,於是警察24小時貼身保衛。這個細節讓我明白了兩個道理:原來工會不隻是年初收點會費,年末發點獎品的組織,是可以為會員維權的;原來警察不隻是開發商強拆的走狗,是可以成為弱勢群體的保護神的。真令人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