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歪批聊齋 3.殺官役者無罪論——歪批聊齋
官役又稱衙役,就是封建社會在官府衙門跑腿辦事的那些人,相當於現在的科長辦事員這個級別的國家工作人員。官役是官之末等民之上等,是官與民之間的連接層。以前隻聽說官役單獨或勾結土豪劣紳欺壓平民百姓,可在《聊齋·伍秋月》中卻看到一個叫王鼎的平頭百姓兩次殺死官役而且安然無恙的故事,不禁覺得有些新奇。王鼎和他的未婚妻(一個漂亮的女鬼)去陰間遊玩,路上遇到了他的哥哥王鼐被兩個陰間官役押解,準備去做證。因為官役索賄,王鼐沒給,於是就受到了虐待。王鼎氣不過,與官役爭論起來,兩個官役態度蠻橫,王鼎一氣之下,提刀將兩個官役殺了,然後把哥哥送回了陽間。這是他第一次殺官役。王鼎從家裏回來找伍秋月時,得知她被官府抓進了牢房,就去牢房裏救她,正好看見有兩個官役在調戲她,一個摸她的嘴巴,一個捏她的腳(其實伍秋月的遭遇比張誌新好,張誌新在坐牢時多次遭到看押人員的強奸),於是他怒火中燒,又提刀把他們殺了。這是他第二次殺官役。故事結局是王鼎帶著未婚妻回到了高郵老家和哥嫂在一起,一家人和和美美的過著平靜的生活。
初讀這篇文章時有所不解,難道官府就不追查而聽之任之嗎?更讓我不解的是蒲鬆齡老先生在文後的評語中竟然說“餘欲上言定律:‘凡殺公役者,罪減三等’。蓋此輩無有不可殺者”。要知道在蒲鬆齡生活的年代,可是大興文字獄之風的,因為一句話,一本書而招來殺身之禍乃至株連九族的屢見不鮮,他一個窮秀才怎麼敢誹謗國家工作人員呢?(即使是現在這麼文明的年代,不也有人因為用手機編發有關國家幹部的打油詩而鋃鐺入獄的嗎?)。但經過反複閱讀,才明白答案原來就在蒲氏的評語中,即“蓋此輩無有不可殺者也”。這個評語比若幹年前流行的“如果一起殺可能有冤枉的,如果兩個殺一個肯定有漏網的”的順口溜還要絕。《聊齋》在作者寫出來時就已流行,不但村野農夫喜歡,就連達官貴人也爭相傳閱,可就是沒有一個人因為這個評語而找他的麻煩,可見當時上上下下都認同他的觀點,即官役沒有一個好東西,皆可殺也。這就能理解陰間的神通廣大的官員們能夠對4個官役被殺而無動於衷不聞不問了。是不是能這樣認為呢?高官要員心裏想,這些家夥本就罪有應得,讓老百姓殺死幾個出出氣也好,否則老百姓會把怨氣發泄到我輩身上。因為這些高官心裏清楚,他們對財富及美色的追求一點不比那些跑腿的官役低,不過他們辦法更高明,手段更隱蔽,胃口更大,絕不會象官役那樣為了兩個喝茶的碎銀子而露出窮凶極惡的樣子,也不會僅僅摸摸女囚犯的嘴巴或腳就會滿足的。這樣想來,倒有點可憐起那些官役了:大官們大貪老百姓看不見,於是眼不見為淨,而官役們大貪輪不到,撈點小油花子又在老百姓的眼皮底下,且常常要醜態百出,於是老百姓便對他們恨之入骨了,同時大官們還會拿他們當替罪羊,以維護清廉政治的臉麵。
由此看來,殺死官役確實是一件皆大歡喜的好事。
我時常欣慰於我們生長在一個民主與法製日益健全的好時代,有些事情是古人無法想象的,比如對官員為政的監督上,現在我們有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局,反貪汙受賄局,檢察院,媒體和老百姓的舉報等立體的機製。在封建社會裏,對官員的監督,我推測陽間的人常常是無能為力的,於是隻好請陰間的鬼來幫忙了。《聊齋·潞令》篇講的就是鬼來懲治贓官的故事。宋國英是潞城令,為人貪暴不仁,尤其在催交苛捐雜稅上特別嚴酷,經常把交不起租稅錢糧的老百姓打死在衙門的大堂上。到任不滿100天,就打死了58個人。自己還沾沾自喜,到處吹噓。他這樣做,還真就沒人管他。有一天,他剛坐在案前準備審案忽然瞪著眼睛站起來,雙手亂舞,像和誰打架一樣,嘴裏念道:“我有罪,我該死”,不一會就雙腿一蹬死了。原來是陰間的鬼來了把他處理了,看來這鬼盯上他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