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舞者 35.溫馨的垃圾(2 / 2)

.躲

一個人如果想躲起來,是否別人都找不到呢?又,是不是真不想被找到呢?

小時候常玩躲貓貓,一個小朋友將眼睛捂住,開始數數,其他的小朋友就找地方躲起來。當數到約定的數字後,這個小朋友就開始找藏好的小朋友了,被找到就算輸了。需要最長時間才能找到的就算贏家,如果根本找不到,這位找的小朋友自動認輸,那贏得更光彩,是大贏家。我小的時候是在山裏的工廠長大,到了晚上,光線是非常不足的,如果要玩躲貓貓這遊戲,多是喜歡藏在沒光線的柴棚、屋角、樓梯角這些地方。在尋找躲的地方時,太黑了也害怕,同時躲太隱蔽黑暗的地方,除了害怕,也擔心找不到自己被遺忘了。時間久了,別的小朋友依然沒發現自己,恐懼心理就會加重,就會故意弄出點動靜被發現。可太容易被找到,又顯得躲的很沒水平,在小朋友裏是挺沒麵子的。

長大後也玩過故意失蹤躲起來的遊戲,尤其是戀愛時期,生氣了鬧別扭了,就將平常聯係的方式切斷。讓他找不到,用這種方式告知,正在生氣呢,沒點表示,這氣準備繼續生下去的。也和小朋友一樣,躲是躲了,目的是不被找到,可又怕真找不到。讓他一下子找不到是明確的傳遞了一個信息,他不找,這事就大了,要不弄假成真,要不麼隻有灰溜溜給出暗示自動現身。這得看誰在乎的更多一點了。

躲是挺有意思,本是為了不被找到,消失在想消失的人視線中,可往往卻是為了被找到。不然不用躲了,直接消失。其實真心想消失於誰視線認識的範圍內也不是做不到,換地方換單位換電話,不和任何熟人聯係,憑空就可以失蹤了。讓想找的人有上蒼穹下碧海之感,活生生一個,說不知在哪就不知了,狠得下心來,沒有做不到的。當然,這不叫躲了,直接叫失蹤。躲的目的還是為了發現的。

說到這個,是最近上QQ,有人說我就算是隱身,他也知道我在線。現在有一個軟件,就是隱身登錄,可以讓別人也知道已經在線了。問我要不要這軟件?想都不想就說不要,不知要來幹嘛?隱身就是想躲著,那就讓他們躲著唄。不想說話不能硬逼別人說話,對方想讓知道在線,想說說話,自然會聯係的。而自己想和誰說話了,發個信息去,哪怕躲著也會應自己的。如果正處不想搭理人的時候,不回應就行。偏要去追著說我知道你在,看你往哪躲?你躲不過去的,感覺是非揭穿人家一樣。自己也不願意,明明不想被揭穿時被揭穿了,感覺很不舒服。

躲雖然是為找到,之前不想被找到的這個過程,還是留下吧。該出現時自然出現,躲著愉快時好好躲著,在自己的角落裏也會有躲著的快感。希望被你、他、她等等知道,會弄出動靜來,到時別被當透明的就很好。喜歡在線讓所有朋友知道,或隱身都是個人喜好,主動權在自己手上。被軟件逼現身了,主動權就失去,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小時候喜歡玩躲貓貓,那是遊戲藏起來為發現,成人了上網也玩躲貓貓,雖不為遊戲,也和小時候一樣,一種比較矛盾的心理吧?躲起來不想讓人都知道在,偏又想證明自己在,留下線索,不然根本不上線不就完了?

有心找你,躲著也能找到,無心,就算出現了,在乎的人還是當沒看見,那滋味就隻有自個心裏最清楚了。一個軟件不要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