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無論職務多高、資曆多深、貢獻多大,都不能放鬆對自己的要求,尤其當工作做出成績、威信提高、權力增大時,不可居功自傲、得意忘形、忘乎所以。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堂堂正正為人,公公正正用權,紮紮實實幹事。無論在公務活動中還是在個人生活中,越是在自己管理的區域,越是自己的職責範圍,越是在別人不知曉的情況下,越是在“八小時之外”,越要嚴格要求自己,注意品行和形象,做到既不可喪失鬥誌,又要看穿名利;要安全著陸、軟著陸。謹慎無大錯。謹小慎微不好,膽子太大也不好。不能膽火妄為,要有所顧忌。要按照黨的原則和已有的製度規定,從嚴自律,不越軌,不“闖紅燈”,也不“打擦邊球”,自覺保持堅強的黨性原則和崇高的思想境界。

四要常懷民憂,保持住心理平衡。

分析一些案件,可以看出,一些領導幹部受賄,都有一個從提心吊膽到心安理得的過程。這裏麵一個重要的思想基礎,就是認為自己“付出太多,得到太少”,感到吃虧了,心理不平衡。為了尋求平衡,便憑借手中的權力收受賄賂,一發而不可收。如何防止因心理失衡而利用職權去謀取非法利益,成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領導幹部麵對的新課題。作為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黨和人民已經給予了相當的待遇,包括工資、住房、用車等,為實現理想、幹好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物質條件了。想一想,還有多少農民群眾生活處在貧困之中,有多少職工不能足額領取工資甚至下崗失業,甚至在基層還有相當多的人員工作條件、生活條件還非常差,有的還不能按時發放工資,我們應該知足啦。

領導幹部一旦整天想著自己如何先富起來,就很容易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去搞以權謀私,權錢交易。人生的最高價值不是金錢和財富,而是人的品位、人的精神。有人說人應該達到脫離低級趣味的高雅境界,獲得心靈上的自由,這是人生最可貴的東西。特別是領導幹部,更應該有個好的心理素質,對錢財有個正確看法。沒有錢不行,但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從不正之道多得一份錢,隻能在心理上增加一份負擔,在心靈上受到一次腐蝕。這幾年揭露出來的許多貪官,有的貪汙受賄幾十萬、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到頭來都沒能逃脫法律製裁,落得個人財兩空、家破人亡的可悲下場。家有黃金萬兩,小過一日三餐;萬貫家財三餐飯,萬傾良田一張床。如果想清楚了這些,隻要錢夠花,有飯吃,有衣穿,就要為國家、為人民幹一番事業。這樣看問題、識萬物,就會感到海闊天空,就會達到“高雅境界”。

五要嚴於律己,約束家人。

能不能正確處理公事與家事、權力與親情的關係,能不能從嚴要求子女和家屬、帶頭樹立良好的家風,是對領導幹部的嚴峻考驗。現實生活中的.一些情況表明,領導幹部的家事是與其所擁有的權力和地位緊密相連的,如果把握不準,就容易出問題。家屬子女思想道德的好壞,直接關係到一位領導幹部管理教育的程度和力度。因此,無論是剛上任的領導幹部,還是任職時間長或者是繼任的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在任職期限內,既要自身廉潔自律,起好帶頭示範作用,更要在平時的工作和生活中管好家屬子女。

領導幹部作為社會的一分子,也為人子、為人夫、為人父、為人女、為人妻、為人母,擔當著許多社會角色,關係著社會方方麵麵,因此,必須切實增強責任感。作為領導幹部,無論地位多高,權力多大,也無論自己是提拔重用,還是交流任職,在任何時侯、任何情況下,都要起好表率作用,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時刻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危機意識,三思而行,做到不仁之事不為,不義之財不取,不法之事不幹。要強化腐敗成本意識,多算一算“經濟帳”、“法紀帳”、“良心帳”,權衡好政治前途、經濟收入、家庭幸福、個人自由“四個得失”,始終把握住人生的航向。這樣就能“俯仰不愧天地”,就能“半夜敲門心不驚”。特別是在家中,要把好自己的家門,管好自己的家人,對配偶子女要“約法三章”,經常對他們提出嚴格、具體的要求,防止他們利用自己的職權和影響做違紀違法的事情,發現苗頭要及時製止和糾正,對他們的違紀違法行為絕不允許袒護。發現家屬子女有不良的行為或越軌的跡象,要敢於批評教育,樹立正氣,不姑息遷就。

領導幹部隻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切實用來為人民謀利益,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而不是為自己、為子女、為親友謀取私利,才能當好人民的公仆;隻有把對子女親屬的關愛之情,用於關心他們的成長和進步,教育他們遵紀守法、奮發有為,才是經得起時間檢驗的親情;隻有以堅強的黨性和高尚的人格培育清正廉明的家風,與家人一道築牢夯實拒腐防變、抵禦不正之風的堅固防線,才能戰勝“糖衣炮彈”的進攻,在黨風廉政建設中起到表率作用。

六要完善製度監督措施,健全長效機製。

防止和遏製家屬子女的腐敗,要從健全可行的長效製約機製入手,既使領導幹部做到以身作則,樹立清廉的風範,平時對家屬子女敢管、敢教、敢批評,又使家屬子女對腐敗的問題有了清醒的認識,做到在平時的生活和交往中,自覺樹立不願為、不敢為、不能為的廉潔意識:同時,要進一步完善監督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