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全家動員型。江西省原檢察院檢察長丁鑫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通過幹預案件查處等手段單獨或夥同兒子、妻子收取賄賂。

五是家族連體型。湖南省郵電管理總局原局長、黨組書記張秀發因涉嫌夥同兒子張琳、女兒張芳巨額受賄373.5萬元,被一審法院判處死緩。一人掌權,蔭及家族,一人腐敗,全家窩贓。

六是徇私瀆職型。原寧波市委書記許運鴻在擔任市委書記期間,支持和縱容寧波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江東營業部違規經營,造成國家資產損失及經營虧損總額達人民幣11.97億元,期間,許運鴻之子許斌先後收受江東營業部負責人吳彪所送人民幣14萬元、港幣12萬元、美金2.5萬元及勞力士手表一塊。

七是共同收受型。雲南省原省長李嘉廷利用職務之便,單獨或夥同其子李勃收受他人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810萬元。

八是多種因素並存型。廣州市公用事業局原局長丁振武在任職期限間,為了兒子的利益,不僅收受賄賂165萬元,還為其“丁公子”出任廣州市客運技術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專門批發文件;廣州市市政園林局原局長關建樟兒子、女兒、女婿為了做所謂的“人上人”,出國留學移民定居到加拿大,僅靠其父的工資無法圓關家“衙內”的出國定居夢,故請求其父想辦法,為此,其父利用職權狂吞賄款216萬餘元;廣東省佛山市財政局原局長鄺新之子及其女婿做生意特別喜歡豐田小貨車,其父為了達到目的,指使有關企業的總經理挪用和截留38.8萬元為其兒子女婿購買了兩輛豐田小貨車供其私用,等等。

(二)家庭腐敗的原因透視

從上麵的情況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家庭腐敗的表現形式是十分複雜的,具體情況也有很大不同。就是具體到某一個案例,之所以發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麵的。如果從總體上分析家庭腐敗問題,原因更是複雜的。為深入分析家庭腐敗問題,我們有必要對引起家庭腐敗的原因進行透視分析。

一是忽視教育,疏於管理。“夫貴妻榮”,“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受這種封建腐朽思想觀念的影響,領導幹部的家人往往有一種榮譽感,隨著領導幹部的替班重用,權力的上升,家人的貪心欲望就越來越強烈。一些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幹部,對其家屬、子女平時疏於廉政教育,導致家風不正,在一些親友“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誘惑下,全家同流合汙,最終步入歧途。

二是苦心經營,家族謀利。有些領導幹部一旦手中有了權,不但看成個人既得利益,也看成家族利益。公權私有、私享、私分,像商人一樣經營家族利益;更有一些腐敗幹部往往都有他們的腐敗窩點,並且就安在他們家中或安在他們的家族裏,利用家人作煙幕,大搞違法活動,沒管好家人是假,腐敗是真,抓起一個貪官,接著帶出一串串家族中人。

四是全家動員型。江西省原檢察院檢察長丁鑫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通過幹預案件查處等手段單獨或夥同兒子、妻子收取賄賂。

五是家族連體型。湖南省郵電管理總局原局長、黨組書記張秀發因涉嫌夥同兒子張琳、女兒張芳巨額受賄373.5萬元,被一審法院判處死緩。一人掌權,蔭及家族,一人腐敗,全家窩贓。

六是徇私瀆職型。原寧波市委書記許運鴻在擔任市委書記期間,支持和縱容寧波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江東營業部違規經營,造成國家資產損失及經營虧損總額達人民幣11.97億元,期間,許運鴻之子許斌先後收受江東營業部負責人吳彪所送人民幣14萬元、港幣12萬元、美金2.5萬元及勞力士手表一塊。

七是共同收受型。雲南省原省長李嘉廷利用職務之便,單獨或夥同其子李勃收受他人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810萬元。

八是多種因素並存型。廣州市公用事業局原局長丁振武在任職期限間,為了兒子的利益,不僅收受賄賂165萬元,還為其“丁公子”出任廣州市客運技術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專門批發文件;廣州市市政園林局原局長關建樟兒子、女兒、女婿為了做所謂的“人上人”,出國留學移民定居到加拿大,僅靠其父的工資無法圓關家“衙內”的出國定居夢,故請求其父想辦法,為此,其父利用職權狂吞賄款216萬餘元;廣東省佛山市財政局原局長鄺新之子及其女婿做生意特別喜歡豐田小貨車,其父為了達到目的,指使有關企業的總經理挪用和截留38.8萬元為其兒子女婿購買了兩輛豐田小貨車供其私用,等等。

(二)家庭腐敗的原因透視

從上麵的情況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家庭腐敗的表現形式是十分複雜的,具體情況也有很大不同。就是具體到某一個案例,之所以發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麵的。如果從總體上分析家庭腐敗問題,原因更是複雜的。為深入分析家庭腐敗問題,我們有必要對引起家庭腐敗的原因進行透視分析。

一是忽視教育,疏於管理。“夫貴妻榮”,“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受這種封建腐朽思想觀念的影響,領導幹部的家人往往有一種榮譽感,隨著領導幹部的替班重用,權力的上升,家人的貪心欲望就越來越強烈。一些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幹部,對其家屬、子女平時疏於廉政教育,導致家風不正,在一些親友“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誘惑下,全家同流合汙,最終步入歧途。

二是苦心經營,家族謀利。有些領導幹部一旦手中有了權,不但看成個人既得利益,也看成家族利益。公權私有、私享、私分,像商人一樣經營家族利益;更有一些腐敗幹部往往都有他們的腐敗窩點,並且就安在他們家中或安在他們的家族裏,利用家人作煙幕,大搞違法活動,沒管好家人是假,腐敗是真,抓起一個貪官,接著帶出一串串家族中人。

三是壓力當前,家人代收。近年來,查處打擊腐敗分子、懲處一些領導幹部腐敗的力度加大,使得一些領導幹部的腐敗行為更隱蔽、更深層,甚至一些領導幹部迫於反腐和廉政建設的壓力,間接地讓家屬收授錢、財、物或者由其子女代收賄賂品時有發生。出於“貪內助”的介入,行賄受賄都是間接發生,檢舉不易,查證更難。即使東窗事發,也有開脫罪責的理由和反查處的措施,給查案帶來困難。而從行賄者角度分析,由於反腐敗力度的不斷加大,越來越多的人在從正麵腐蝕拉攏受阻的情況下,便把走“夫人”路線、“子女”路線視為同領導幹部拉關係的一條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