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經濟縱橫 第2節 徽商始於東晉嗎?
在中國曆史上,徽商曾顯赫一時。他們一般是指安徽徽州人,在我國明清時期曾經出現過“無徽不成鎮”的盛譽。然而,自清末開始,徽州便失去了昔日的風采,發生了重大變化。對“徽州學”懷有濃厚興趣的學者們,都十分注意對“徽商”的研究。而要研究徽商,首先要研究的問題就是我國是什麼時候開始出現徽商的?
安徽地方史研究專家李則綱和中山大學的葉顯恩研究認為,徽商始於東晉時期。
李則綱在《徽商述略》一文中論證指出:徽州地處山區,峰巒迭起,山勢陡峻,因此山多田少,稻麥缺乏,糧食必須由境外供給。但是由於地理環境的原因,徽州又盛產杉、茶、漆等土特產和紙、筆、硯、墨等手工藝品,所以當地居民便拿這些物品與鄰近產米地區進行交換。徽州地區雖然山路崎嶇、陸運十分不便,但是它又是一個山水相映的地方,通過新安江上的木筏和小船可以通行無阻地將山區物資運出,因此便產生了大量農副產品和手工藝品的買賣交易。而隨之也就就刺激了徽州商人從事貿易活動的想法,這成為徽商形成的主要條件。此外,東晉與宋、齊、梁、陳各朝都將都城建於現在的南京,而大批中原人士流亡到江南,也促進了江南經濟的發展。而徽州離南京非常近,與其他當時相對發達的城市也沒有太遠的距離,再加上徽州主觀上需要和外麵交換生活物資,自然而然地更促成徽商的產生。因此徽商在東晉、宋、齊、梁、陳之時開始萌芽。
葉顯恩在進一步研究之後,對李綱則的研究成果從史料上加以論證。他認為魏晉南北朝時期,具有營商傳統的世家大族遷到徽州之後,因為當地山多田少,沒有大量的地地可以兼並耕種,所以他們仍然主營商業,是為徽商。同時葉顯恩認為《知新錄》作者及許承堯皆認為徽商興起於東晉。許承堯《<知新錄>記徽俗二則》一文中記載:“《知新錄》雲:徽俗好商家,動經數十年不歸。讀司馬唏傳有雲,唏未敗時,宴會,娼妓作新安人歌舞離別之辭,其聲甚怨,後唏果徙新安,則知此風自昔已然,蓋新安居萬山之中,土少人稠,非經營四方,絕無治生之需。”“新安”就是徽州運輸貨物的那條新安江,所以從風俗習慣看,徽商在宋代仍然保留東晉南朝時期驅奴營商的習俗。洪邁也在《夷堅誌》中載有婺源縣有一方姓的鹽商帶仆人到蕪湖經商的事。因此應該說徽商始於東晉。
也有學者對此提出了不同的意見,我國著名的經濟史研究專家、廈門大學傅衣淩教授在他所著的《明清時代商人及商業資本》一書中提出,徽商始於宋代。日本的學者藤井宏博士在《新安商人的研究》一文中也同意這一觀點。傅衣淩認為,宋代的茶商是中國最大的商業資本之一,而徽州恰好是一個著名的茶地,徽州人為經營茶葉,四方行商。洪邁《夷堅誌》在這方麵有大量的記載。北宋滅亡,宋室南遷之後,由於國都遷至今杭州,經濟中心也隨之南移,所以也促進了鄰近地區經濟的發展。而南宋朝廷的大興土木、豪奢享樂,也使徽州手工業間接受到了影響,因此茶、墨、紙、木等更是流遍四方,促進了徽商的發展。
以上兩種觀點,各有其理,而在以上兩說並存之時,許多學者又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劉和惠在《徽商始於何時?》一文中指出,認為傅衣淩講徽商始於宋,而宋有300多年的曆史,不夠仔細。因此他提出徽商始於南宋後期。他的理由如下:從曆史角度看,“徽商”的稱號最早出現在明代。這一稱呼劉是指那些在整個商人階層和金融領域中占有相當重要地位、並在人民生活中產生過一定影響的徽州地方性的商業集團及其成員。因此不能簡單地把徽商理解為徽州商人,曆史上的徽州商人並不都等於徽商。同時他還認為徽商始於東晉之說的論證方法不符合科學誰論證。他們的主要證據是《晉書?五行誌》中關於司馬唏的記載,從而得出徽州多商之俗是古已有之的結論,這顯然是很難以令人信服的。而事實上,從方誌記載看,到南宋中期時徽州地區仍然很閉塞,人們主要以農、林業為主,而且很少有人肯輕易背井離鄉,隻是開始出現了向外遷徙的現象。直到南宋後期到元代,情況才有所變化。南宋端平年間李以申的《新安續誌》和元延佑年間洪焱祖的《新安後續誌》中記載:“六縣(休、歙、祁、黟、績、婺)山壤限隔,俗或不同,歙附祁,其俗與休寧近,讀書為田,間事商賈。”這才說明經商在休、歙二縣人們的主業中占有一定的位置。但從事商業活動的人還不是很多,並且範圍也不廣,到元代則幾乎沒有什麼發展,徽州商人在當時全國商人階層中幾乎沒有位置,更不可能有任何影響。直到元末明初時,農民大起義打破了斡脫商人壟斷商業的局麵,才給民間商人一個有利的時機,而原來有一定基礎的徽州商人便乘機發展起來。因此徽商開始於南宋後期,發展於元末明初。徽商的經營行業主要有鹽、茶、木、糧食、棉布、絲綢、墨業等等。鹽商是徽商的中堅,所以論述徽商以論述鹽商的文章最多。劉淼認為明末實行綱運製以後,以徽州鹽商為主體的明代內商,完全成為受封建朝廷庇護的鹽商壟斷集團,可見當時徽商在社會經濟中所占的地們已經非常重要;而到了清代,徽州鹽商則成為專營鹽貨的鹽業資本集團,其內部的專業分工及其組織機構較之明代更加細密;在兩淮所有的商人數目中,徽人所占比例最大,勢力亦最強,因此淮鹽的產銷方麵幾乎為徽商所把持。直到明末清初,由於礦監、稅吏和戰爭動亂,兩淮鹽業開始衰敗,鹽商們便紛紛“撤業”,直到清朝康乾時期,徽商才又一次占據了兩淮鹽業。此外,徽商還經營茶業。徽州茶商除了在本府轄區內活動外,還到蘇州、湖北、湖南、四川、上海、江西、北京、福建、浙江、廣東等地區,甚至來往於日本和東南亞各國。徽州木商主要有兩種動作方式,一是本地取材,外銷他鄉;二是販於外地,賣於外地,外購外銷。他們主要在杭、嘉、湖、滬、蘇、常一帶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