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中飽私囊,怨聲載道(1 / 1)

第五十八章 中飽私囊,怨聲載道

阿合馬(?-1282年)為中亞費納客忒(今烏茲別克西南錫爾河北)人,來到蒙古大草原後,隨侍忽必烈皇後察必的父親弘吉刺氏按陳那顏。他經常出入忽必烈及皇後察必的金帳。

中統三年(1262年),忽必烈任命阿合馬為中書左右部兼諸路都轉運使,主持財務。從此,阿合馬把持朝政達二十多年。

中統四年(1263年),阿合馬為了向忽必烈邀功,從冶鐵業著手,趁機中飽私囊。

朝廷的冶鐵壟斷政策以斂財為目的,由官府製成的鐵農具質量很差,價錢太高。百姓們不肯購買,官府派人強行分配,老百姓怨聲載道,苦不堪言。

阿合馬斂財成功後,變得更加膽大妄為起來。他為了滿足忽必烈貪財的心理,要求整頓食鹽課稅。那時,朝廷在產鹽的地區設立了場官,強迫鹽戶煎煮,工作量很大。大鹽商們與官吏狼狽為奸,勒索鹽戶,很多大鹽商和官吏暴富起來。

忽必烈對阿合馬說:“自你理財以來,國庫逐漸充盈。”

1264年,阿合馬升為中書省平章政事,成為副宰相。

1266年,朝廷設立製國用使司,專管財賦。忽必烈任命阿合馬兼任製國用使司使。

從1267年後,忽必烈多次發兵攻打西北藩王的叛亂,與南宋的戰爭也連年進行,再加上忽必烈每年必須向諸王勳臣進行賞賜,造成國庫空虛,阿合馬向忽必烈建議推行“撲買”。

撲買就是包稅,先確定稅額,由層層官吏承包。結果,承包的官吏可以任意勒索百姓。忽必烈卻對這種稅收辦法比較滿意。

阿合馬還對銀礦的開采進行管理,不擇手段地增加國家收入。他對忽必烈說:“桓州所采銀礦,已達十六萬斤,每百斤礦石能煉銀三兩、錫二十五斤,采礦所需費用用賣錫的收入支付,賣銀的收入是純利潤。”忽必烈笑道:“你主持財賦,朕放心!”

1270年正月,忽必烈解散製國用使司,創立尚書省,任命阿合馬為平章尚書省事。從此,阿合馬不僅為忽必烈斂財,還逐漸專權,迫害異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