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自從成吉思汗起,就一直沒有年號,直到蒙哥繼位。中統元年(1260年)五月,忽必烈宣布建元“中統”,開始采用中國傳統的王朝年號紀年。至元元年(1264年)八月,忽必烈改年號“至元”,國號“大元”。
蒙古的習俗是每統一一個地方後馬上踏上對外征服的道路,采用的是軍政合一的體製,但蒙古一直沒有完備的官僚機構和法律製度。忽必烈即位後,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命漢儒建立了完備的國家機構。
忽必烈統治時期,蒙古諸王都擁有很大的權勢,各自在自己的封地內割據一方。忽必烈憑借漢地藩國的軍事、經濟力量奪得汗位,他就成了宗藩的最大受益者。忽必烈對這一問題的認識非常清醒。
忽必烈繼位後,大規模削藩,打破了蒙古黃金家族平均共權的舊俗,建立了大汗至高無上的皇權製。至元七年(1270年),忽必烈設置了吉利吉思等五部斷事官,代表元廷直接管轄阿裏不哥的領地。忽必烈通過定軍籍、建都府、解重兵等形式,削奪了諸王手中的軍權。
與此同時,忽必烈聽從漢儒的建議,采取了“以農桑為急務”的施政方針,在全國範圍內大力恢複與發展農業生產,並專門設立了管理農業生產的官僚機構。忽必烈嚴格限製蒙古牧場侵占農田,嚴禁牲畜損壞莊稼,命鎮戍軍士在軍事空閑時間開荒屯田。他實施的屯田政策不但使大片長期無人種植的荒地得到了開墾,而且減輕了百姓的負擔,推動了農業生產的發展。
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忽必烈下詔在全國範圍內頒行《農桑輯要》。忽必烈實行的一係列勸農政策,使中原、江南地區的農業生產均得到了恢複和發展,為元朝的繁榮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忽必烈一方麵推行漢法,一方麵為了取得蒙古貴族們的支持,保留了一些蒙古舊製,例如采邑製、蓄奴製等等。
忽必烈在統一全國後,為了保持蒙古的最高統治權,維護蒙古人的特殊利益,實施了民族分化政策。他將全國人分為四等;蒙古人是第一等,稱為“自家骨肉”;色目人是第二等;漢人是第三等;南人(最後被元朝征服的南宋百姓)是第四等。
忽必烈仍有蒙古貴族的舊思想,至元三年至至元十年(1266年—1273年)期間,忽必烈為了能夠宣威海外,多次派使命者日本臣服,均被日本拒絕。忽必烈被多年的勝利衝昏了頭腦,早已目空一切,不可一世了,他不能容忍日本的拒絕。忽必烈於至元十一年(1274年)、至元十八年(1281年),先後兩次派蒙古軍大舉入侵日本,但最終都以失敗告終。對於不肯投降的安南(越南),忽必烈兩次派蒙古兵入侵,但最終都在安南人的頑強抵抗下以失敗告終。忽必烈晚年窮兵黷武,崇信僧道,給百姓們帶來了沉重的經濟和生活負擔。
1294年,忽必烈病逝,廟號“世祖”。自此,元朝開始走下坡路。
金朝末年,國勢衰微,西夏趁虛而入,女魯歡肩負起了抵禦西夏的重任。蒙古大軍席卷金國的時候,女魯歡保衛歸德,取得了勝利。後來,官奴叛亂,殺死了女魯歡。女魯歡死後不久,金朝也滅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