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城市發展乃至發展的一種新的標準和理念,“可持續性”備受各國關注。針對其評價問題,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諸大建教授發現,既有評價體係——將城市資源環境和社會經濟狀況進行綜合評分,暗含了資源環境出現的不足可以由社會經濟狀況的發展來彌補,具有理論上的缺陷,這被他稱之為“弱可持續發展”,對應地,他提出“強可持續發展”主張。可持續發展意味著資源環境狀況存在著不可突破的底線,應在底線之上實現社會經濟發展。他的研究團隊采用了“生態投入”和“人類發展”之間的關係來構建新的可持續性城市的評價體係,並已獲聯合國采用。該體係將城市分為四個類型,即第一象限“低生態投入,低人類發展”、第二象限的“低生態投入,高人類發展”、第三象限的“高生態投入,高人類發展”以及第四象限的“低生態投入,高人類發展”。其中理想城市發展模式為“低生態投入,高人類發展”。

基於此,諸教授針對中國城市的實證研究發現,大部分的中國城市為“低生態投入、低人類發展”,部分西部城市為“高生態投入,低人類發展”,北京、上海等個別超大城市屬於“高生態投入,高人類發展”。且當前我國城市的發展路徑呈現出的趨勢為從第一象限“低生態投入,低人類發展”向第三象限的“高生態投入,高人類發展”,之後再向第二象限的“低生態投入,高人類發展”演進。這樣的路徑實為發達國家“先汙染,後治理”的老路。

二、城市治理中的國家與社會

作為推動城市發展的重要路徑,“城市治理”已成為城市學研究的熱點,也是本屆“全球城市論壇”的關鍵詞之一。而無論從其概念、理論,還是政策、實踐來看,治理中的“國家—社會”關係成為諸多研究的關注點或落腳點。

在追溯“治理”概念演變的基礎上,德國達姆施塔特工業大學海納特教授(Hubert Hei)以“城市治理和參與式方法——歐盟凝聚力政策的教訓”為題,提出相對於市場的或官僚等級體製的治理模式,新型治理的核心是溝通互動、談判、論理,即協作治理(Collaborative urban governance)模式。他區分了該模式的三個層次:①純治理br原治理,即通過行動者的共同參與、互動、論理,就某一個問題達成解決的共識;②二階治理,即建立機構、形成政策或有約束力的決定;③一階治理,即執行、行動。三個層次構成互相連接的閉環,構成了多種治理模式的綜合。

海納特教授強調,要實現治理創新,首要是達成共識,還要關注執行層麵的可治理性。這對國家的政治係統的要求是:需要有開放的格局,溝通、辯論的空間並通過論理、談判達成讓行為人願意執行的共識。

作為城市發展乃至發展的一種新的標準和理念,“可持續性”備受各國關注。針對其評價問題,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諸大建教授發現,既有評價體係——將城市資源環境和社會經濟狀況進行綜合評分,暗含了資源環境出現的不足可以由社會經濟狀況的發展來彌補,具有理論上的缺陷,這被他稱之為“弱可持續發展”,對應地,他提出“強可持續發展”主張。可持續發展意味著資源環境狀況存在著不可突破的底線,應在底線之上實現社會經濟發展。他的研究團隊采用了“生態投入”和“人類發展”之間的關係來構建新的可持續性城市的評價體係,並已獲聯合國采用。該體係將城市分為四個類型,即第一象限“低生態投入,低人類發展”、第二象限的“低生態投入,高人類發展”、第三象限的“高生態投入,高人類發展”以及第四象限的“低生態投入,高人類發展”。其中理想城市發展模式為“低生態投入,高人類發展”。

基於此,諸教授針對中國城市的實證研究發現,大部分的中國城市為“低生態投入、低人類發展”,部分西部城市為“高生態投入,低人類發展”,北京、上海等個別超大城市屬於“高生態投入,高人類發展”。且當前我國城市的發展路徑呈現出的趨勢為從第一象限“低生態投入,低人類發展”向第三象限的“高生態投入,高人類發展”,之後再向第二象限的“低生態投入,高人類發展”演進。這樣的路徑實為發達國家“先汙染,後治理”的老路。

二、城市治理中的國家與社會

作為推動城市發展的重要路徑,“城市治理”已成為城市學研究的熱點,也是本屆“全球城市論壇”的關鍵詞之一。而無論從其概念、理論,還是政策、實踐來看,治理中的“國家—社會”關係成為諸多研究的關注點或落腳點。

在追溯“治理”概念演變的基礎上,德國達姆施塔特工業大學海納特教授(Hubert Hei)以“城市治理和參與式方法——歐盟凝聚力政策的教訓”為題,提出相對於市場的或官僚等級體製的治理模式,新型治理的核心是溝通互動、談判、論理,即協作治理(Collaborative urban governance)模式。他區分了該模式的三個層次:①純治理br原治理,即通過行動者的共同參與、互動、論理,就某一個問題達成解決的共識;②二階治理,即建立機構、形成政策或有約束力的決定;③一階治理,即執行、行動。三個層次構成互相連接的閉環,構成了多種治理模式的綜合。

海納特教授強調,要實現治理創新,首要是達成共識,還要關注執行層麵的可治理性。這對國家的政治係統的要求是:需要有開放的格局,溝通、辯論的空間並通過論理、談判達成讓行為人願意執行的共識。

劍橋大學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費莎教授(Shailaja Fennell)從城市日益擴大的不平等角度,強調了國家與社會各部門合作的優勢。她認為城市作為發展引擎與作為貧困人口聚居地的雙重屬性,導致了不平等的加劇,特別體現為城市公共品配給不公,而對經濟和社會不平等影響最為顯著的在於教育和健康領域。她建議通過公共私營合作製(PPP,Private Public Partnerships),擴大貧困人口對於公共服務的獲得,降低教育、健康領域的分化,緩解機會不平等。公共私營合作製指的是商業部門、非營利組織和政府部門在公共品供給上的協同合作。公共私營合作製有多種方式,亦存在私人部門營利性超越公共性等潛在的風險,需要綜合、細致的籌劃。從目前情況來看,國家層麵的製度更新較為不足,對於地方在提供社會服務上的成功缺乏足夠肯定,自身也沒有足夠的能力進行重大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