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證是一定要做的。”姐姐說。姐姐說這句話的時候完全是一副救金美娟與水深火熱態度。
“是不是做婚前公證是我自己的事。”金美娟說,“是我結婚不是你結婚,你結婚的時候有沒有做婚前公證?”
“那不一樣。”姐姐說。
“怎麼不一樣?”金美娟問。
“我跟你姐夫結婚的時候,”姐姐說,“我是個大集體的小工人,你姐夫他是國營廠的大科長,他比我強,我做婚前公證我傻呀?”
“如果當時他要做婚前公正呢?”金美娟問。
“他敢!”姐姐說,“反了!”
“如果他一定要做呢?”金美娟問。
“如果他一定要做,”姐姐說,“我立馬跟他拜拜。”
“為什麼?”金美娟問。
“這還要問嗎?”姐姐說,“我們這是中國,至少對我們這一代中國人,我們不會搞外國人那一套什麼吃飯AA製,結婚要公證這些名堂。吃飯要是飯後一個一個地算帳掏錢,那還不如回家自己吃,結婚之前就要搞公證,相互之間立馬就缺乏信任,那還不如不結婚。”
金美娟不說話了。金美娟一邊喝飲料一邊笑。
“但是你不一樣,”姐姐突然反應過來,“你是大老板呀。”
金美娟還是不說話,還是那樣一邊喝飲料一邊笑。
“你聽見沒有?”姐姐問。
“我聽見了,”金美娟說,“我再跟你說一遍,這是我自己的事,你說的我聽見了,聽見了就行了,知道嗎?”
姐姐知道自己說不動金美娟了。
第二天,姐姐馬上就打電話回家。姐姐在電話裏采用了現代電視劇裏麵流行的倒敘手法,上來就說“完了”。
“怎麼完了?!”老娘在電話那頭嚇了一跳。
“我要是沒來深圳就完了。”姐姐說。
“什麼完了?”老娘顯然已經適應她這種說法,雖然仍然很著急,但是並沒有再一驚一乍。
“咱們金家完了。”姐姐說。
“到底怎麼回事,別一驚一乍的。”老娘有點火了。
這時候,姐姐才把金美娟要結婚,並且是跟一個能說回道的騙子結婚,而且這個騙子居然給妹妹不知道灌了什麼迷魂湯,妹妹連婚前公證都不要了,要不是她這次過來,金家的財產一下子就會被騙去一半等等,添油加醋地說了一番。
“那你跟她說了沒有?”老娘有點急了。
“說了。”姐姐說
“怎麼樣?”老娘問。
“還能怎麼樣?”姐姐說,“她已經被那個騙子搞婚了頭了,騙子結過幾次婚,厲害著呢,專門靠女人發財。”
“別廢話那麼多,”老娘說,“講結果。”
“結果就是她根本就不聽我的,還說她的事不用我管。”
老娘畢竟是老娘,姐姐充其量就是像老娘,但比起老娘來還差得遠。
“知道了。”老娘說。
“什麼叫知道了?”姐姐問。
“你們倆明天就跟我回來,就說你爸爸要死了。”老娘說。
“那恐怕不好吧。”姐姐說。
“少廢話,”老娘說,“就按我的說的做。”
不一會兒,金美娟就接到老娘的電話,老娘在電話裏麵哽咽著說:“你們快回來吧,你爸爸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