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智力的心理機製 第二章 智力成分和其他分析單元(2 / 2)

相反,產生式係統的操作係統僅適用於自動化的信息加工。

基於執行的加工才適用於有意識控製的信息加工。

因此,產生式控製係統是否適用取決於所涉及的加工的類型。

3.圖式“圖式”的概念由帕斯庫爾-利昂勒提出,又經卡斯進一步精加工,被視為“新皮亞傑主義”,因為它建立在原皮亞傑主義關於“圖式”的概念上。

不過這些研究者所做的工作是將一個圖式的概念闡述得比皮亞傑更精細。

存在三種基本的圖式,即形象圖式、操作圖式和執行圖式。

這三種圖式都是內部表征,但是它們在形式上不同。

形象圖式,卡斯定義為“個體熟悉的信息項目或他認識的知覺形狀的內部表征”。

例如,如果某一個體將一張照片描述成關於他或她家房子的圖片時,我們可以說這一個體將從感官輸入的信息同化成一個形象的“房子圖式”。

操作圖式,卡斯將其定義為“功能的內部表征,它能應用於一組形象圖形,以產生一組新的形象圖式”。

例如,如果個體觀看了兩張不同的房子照片,判斷它們反映的是“同樣的”房子,我們則說個體對於兩張照片的形象圖式應用了一個“相同性”功能的操作圖式。

執行圖式,卡斯將其定義為“在某個問題情境中,為達到某一目標,所采取的程序的內部表征”。

執行圖式較大程度上決定了個體在某一問題情境中激活的形象圖式和操作圖式。

例如,前麵提到兩張照片比較中的形象圖式和操作圖式,僅當它們是某一個要求更大的執行圖式的一部分時才被激活。

在圖式理論中,個體實際上是否解決了某一問題取決於4個基本因素。

第一個因素是個體帶到問題中的全部圖式。

第二個因素是在短時間個體的心理係統能夠激活的圖式的最大數量。

個體能應用於一個問題的最大心理努力被稱為“M-能力”,它隨著年齡組的變化而變化。

M-能力基本上與常常稱呼的“工作記憶容量”是一回事。

M-能力被視為是一般智力在年齡水平內和各年齡水平間個別差異的一個來源:它被假定隨著年齡線性增加。

第三個因素是被試利用已有的全部M-能力的趨向性:一些個體被認為比其他個體更願意應用全部的M-能力,並且,一般地,個體在他們常常開發的M-能力的比例上不同。

第四個因素是由知覺領域提供的線索與其他來源提供的線索的相對比重。

卡斯描述了獲得新圖式,從而促進學習與智力發展的幾種方式。

首先,新圖式可以通過修改舊圖式而獲得。

第二,新圖式可以通過幾個舊圖式的組合或聯合而獲得。

新圖式獲得的這兩種方式又可以進一步分解,導出很多方法,促進智力的變化。

圖式的這些不同類型可以用成分的術語加以理解。

形象圖式是單位化的內部表征,大致等同於米勒稱作的“組塊”。

操作圖式大致等同於低級成分,或者等同於皮亞傑等人稱作的“轉換”和紐厄爾和西蒙稱作的“基本信息加工”。

執行圖式等同於高級反省成分表述的策略,或者米勒等人稱作的“計劃”和紐厄爾和西蒙稱作的“執行程序”。

帕氏和卡斯提出的圖式係統的一個有趣方麵是決定某個問題是否確實被解決的一組假定因素。

同樣,這些因素也可以通過成分術語來理解。

第一,圖式的全體對應策略的全體,而且全體策略也隨著年齡的增加而增加。

第二,在圖式係統中的“M-能力”如同在成分係統中的加工能力或通道容量。

第三,個體利用全部M-能力的趨向性等同於在成分和其他信息加工係統中的動機變量。

第四,成分分析通過參數估計賦予各種輸入信息加工係統的信息的比重。

這些參數表明了特種信息在解題中不同的重要性。

4.規則西格勒認為“規則評價方法的基本假設是認知發展在較大程度上可視為獲得越來越多的解題規則”。

規則或原理強調知識而不是加工,認為知識是發展的基本單元。

不過,西格勒所稱的規則實際上等同於我和其他人所稱的策略,或米勒等人所稱的計劃。

隨著兒童的成長,他們的規則越來越複雜。

高年齡的兒童的規則傾向於反映出更全麵的編碼和更徹底的信息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