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兩種財富下的抉擇
故事:
1999年6月25日,一個潘銳永遠無法原諒自己的日子。這一天,他不僅使得一個無辜行人永遠地離開了人世,也從此把自己原本美好的生活徹底毀掉了。
那是在他即將出國前的一個深夜,朋友是為了他湊到了一起,把酒言歡。於是,他們從中午喝到晚上,從晚上又喝到深夜,直到第二天的淩晨。醉酒後的潘銳駕車逆行,連撞了兩輛“小麵”和一個行人,後來撞在了交警停在路邊的清障車上,才被迫停下。
行人搶救無效而死亡。法院依法判處潘銳有期徒刑3年,同時賠償被害人的各種損失13萬多元。他無條件地服從了法院的判決。他覺得法院怎麼判他,都不算重。因為是他的無法饒恕的過失,使得孩子失去父親,母親失去兒子,妻子失去丈夫。所以他一輩子都不會原諒自己。
在監獄服刑的兩年零八個月,是對潘銳最大的懲罰。他感到最絕望、絲毫也看不到前途。絕望籠罩著他的每一天。於是,他把自己完全封閉起來,拒絕跟外界所有朋友聯係。
在一次管教跟他談完話後,他突然發現,每一名罪犯在犯了罪,進了監獄之後,幾乎都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感到悔恨,像他一樣,那些人也不是天生就是罪犯,他們身時常露出淳樸的一麵。
通過慢慢地觀察犯人的舉動,潘銳的心態改變了,同時他也改變了接受教育改造的狀態。他明白了:獄中服刑的一些罪犯的犯罪行為,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不少罪犯是誤入歧途,不可救藥的並不占多數。兩年零八個月的獄中生活,讓潘銳對獄中罪犯有了新的理解和認識。
2002年2月,潘銳刑滿釋放。在朋友的召喚下,他攢足了勇氣再次來到北京。
為了自食其力,到京之後,潘銳便迅速地投入到找工作的奔忙中。北京大大小小的各個季節的招聘會,他一場不落。但由於他沒有隱瞞入獄的經曆,結果沒有一家單位願意用他。
能否掙錢養活自己成了他的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他在夢見自己求職的時候經常會看見那些獄友們比他更無助的目光。“是啊,像我這樣有一定文化知識的人,找工作都這樣難,那些沒有文化又有‘前科’的人,出獄後又將怎樣的麵對這個社會?怎麼能讓他們也順利就業呢?”
但生活的現實還是促使潘銳先把自己的腳跟紮穩。他思考著如何讓自己走出困境,如何讓自己也能重新做人的方法。他決心等有機會的時候,他一定辦一個機構,專門幫助像他那樣有過監獄經曆的人。為了這個目標,潘銳再求職的時候就隱瞞了他的那段“不光彩”的經曆。這一次,他順利地當上了某公司培訓師。由於口才好,風度佳,學生都喜歡,他的月薪很快從5000漲到了近萬元。
潘銳對生活仿佛開始的明媚沒有太大的興奮。他壓抑著自己,不敢和人聊到從前,對方一問他的經曆他就慌得不得了。說謊?還是實話實說?隨便支吾過去了,他夜裏都睡不踏實。就這樣,在遮遮掩掩地生活中,掙紮了半年,潘銳放棄高薪,不辭而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