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財商的初步訓練 養成存錢習慣
理財的一個重要方麵是儲蓄。生活中每一個人都離不開儲蓄。任何人都不能掙錢馬上就花,必須學會為未來打算,未雨綢繆,或為某一特定目的積攢一定的錢。儲蓄實質就是延後滿足,而延後滿足能教給孩子許多東西:
(1)人們無法每次想到什麼就有什麼,正如同你現在無法把每一樣想要擺設在自己家裏的家具都買下來一樣,每個人都要學會等到能買得起時再買自己喜歡的東西。
(2)人們必須決定目前什麼是最重要所以非買不可,而什麼又是可以等一等的。你就必須決定優先項目。學習如何做決定對孩子生活的每一方麵都有幫助。
(3)計劃是必要的。首先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固然重要,但是訂出達成計劃也同等重要。譬如你打算在媽媽過生日時送她一個禮物,你要考慮要攢多長時間零花錢才能達到。
(4)儲蓄以防想法改變。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曆:經不住誘惑把兜裏的錢花掉了,可是不久之後,我們又後悔了,因為我們發現有更重要的東西要買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5)得到某件自己等待已久的東西時,會有一種特別的喜悅。每個人都記得(突然覺得很感動)一樣小時候等了又等的特別東西,還有最後終於得到時的感動。而這是需要平時忍耐和計劃才能得到的。
孩子如果了解把錢存起來,是為了以後買他們真正想要或需要的東西,他們就會喜歡存錢。舉例來說,當一家人開誠布公地討論他們要如何存錢買一輛新車,而且為了達成這個目標,他們要如何節省開銷時,孩子或許無法馬上了解其中的關聯。但是幾個月後當孩子們看到停在車道上的那輛簇新、閃亮的紅色轎車,看見家人為此興奮無比時,他們就可以察覺出來車和家人過去幾個月盡量不去麥當勞之間的關聯了。
孩子手裏有了一些壓歲錢或零花錢時,父母可以帶孩子到附近的儲蓄所辦張零存整取的儲蓄單。為孩子開專門的銀行帳戶,不是為孩子的高消費提供方便,也不是圖自己省事,甚至也不是為幫助孩子學習保護好自家的"錢袋"(即私有財產),而是為了一個更宏大的目標:讓孩子從小就學會明智、科學,而不是機械、盲目地"理財"。
孩子們小的時候,沒有一個儲蓄罐實在是一種缺憾。孩子們長到3歲的時候,家長就可鼓勵他們把自己的零花錢儲存起來。到6歲的時候,可以鼓勵孩子把一部分自己積攢的錢拿到銀行存起來。孩子這時已經可以懂得,銀行並不是要拿走他們的錢,而是把他們的錢安全地保管起來.並且還會給他們支付利息。
事實上,待孩子正式擁有了自家獨立的帳戶後,讓孩子通過消費來理財的學習才算係統、全麵地展開了。當然,對第一次擁有這麼多金錢的孩子,家長必須及時地作出指導,並充分予以關注。當家長發現自家孩子胡亂購買不需要或不合算的物品時,一開始也許不必大動肝火而對孩子橫加責備--權且把它當作孩子學本領時必須付出的"學費"吧!事實上,絕大多數孩子一開始出現的"消費膨脹"心理在經過一定時間的自我反省和家長幫助後都會恢複到正常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