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坐直身子,昂揚地大聲發表辯論意見,“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作為原告黃玉蘭的委托代理人,特發表如下辯論意見。
一、原、被告感情徹底破裂,應準予離婚。原告李小軍從2007年開始多次在外麵與其他女性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原告多次勸阻無效,2007年11月李小軍更是為了與其他女人廝混而搬出家門。
至今分居近8年,8年來雙方很少聯係,李小軍一直在外麵與其他女人鬼混,夫妻關係已經名存實亡,且庭審之中,被告李小軍也承認沒有夫妻感情同意離婚,故雙方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請求法庭準予離婚。
二、夫妻共同財產,原告黃玉蘭應該多分,被告李小軍應該少分。被告李小軍婚內出軌,嚴重傷害夫妻感情,按照法律規定,犯有嚴重過錯的李小軍應該少分甚至不分夫妻財產。
此外,李小軍擅自出售夫妻共同財產崗龍區陽光花園的兩套房子,按照法律規定其也應該少分夫妻財產。
因此我方要求東方新地苑C1802號房子應歸原告所有,蒙迪歐車輛應依法平分,車輛歸李小軍所有,李小軍向我方支付車輛分割款7.5萬元,李小軍私自出售崗龍區兩套房子的價款1823000元應該依法平分。
三、對於李小軍冒用女兒李文靜的名義向隻付寶貸款,我方知道有這回事。該筆貸款也是發生在雙方分居之後,貸款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故該筆債務也是李小軍的個人債務。
對該筆債務的償還,因為李文靜畢竟是雙方的女兒,我方建議李小軍妥善麵對,盡快還清貸款,不要坑害女兒。
四、被告李小軍應賠償原告黃玉蘭損失40000元。被告李小軍婚內出軌給原告黃玉蘭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創傷,其應該賠償原告黃玉蘭的損失。
綜上,被告婚內出軌,多年來玩弄女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兩人感情徹底破裂,我方請求準予離婚,夫妻財產房屋歸原告所有,車輛和賣房款依法分割,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0000元。我方辯論意見發表完畢。”
李超的一番話說得有理有節,黃玉蘭聽了連連點頭,而李小軍聽了卻不屑地撇了撇嘴。
“現在由被告發表辯論意見。”
寧偉成今天很興奮,這場官司,隨著李文靜的出庭作證,被告這邊已經逐漸占據了主動。寧偉成很高興今天能壓李超一頭,最後的辯論階段更是要好好表現。
寧偉成意氣風發地大聲道:“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作為被告李小軍的委托代理人,發表如下意見。
一、原告黃玉蘭與被告李小軍感情尚未破裂。原被告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婚前感情基礎牢固。
婚後,兩人感情也很甜蜜,原告黃玉蘭還為被告李小軍生育二子一女。
2007年因為家庭生活瑣事,兩人雖然分居,但隻要雙方能多加理解和寬容,兩人感情還是能彌補的。
二、退一萬步講即使原被告感情破裂責任也在於原告,而不是被告。原告聲稱被告在外麵有其他女人,但其沒有相應證據,這完全是原告一手捏造的。
實際情況是原告在外麵與一個HK的老男人關係不清不楚,且原告提出離婚,完全是因為被告投資失敗背負債務,而原告嫌貧愛富不願意再與被告生活。
所以導致離婚的主要過錯在原告身上,被告李小軍勿需給予原告損失賠償。
三、3500573元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原被告應該共同承擔。3500573元債務都是夫妻存續期間所借債務,且借錢之後李小軍也用於家庭開支,因此這些債務都是夫妻共同債務,按照法律規定,兩人應該共同承擔。
四、如果要離婚,夫妻財產依法平分。我方是不願意離婚的,如果原告堅持要離,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均分。東方新地苑C1802號房屋應該平分,被告做生意失敗現在沒有錢,故該房屋由原告黃玉蘭頂下來,原告應該支付被告房屋分割款110萬元。
蒙迪歐車還在辦理按揭,也應該由原告黃玉蘭頂下來,同時支付被告車輛分割款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