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共同債務(2 / 3)

對證據六、七,真實性無異議,但與本案沒有關聯,也不能證明其掌握的夫妻共同財產就已經虧損。”

聽了李超的話,黃玉蘭微微鬆了一口氣,但眼神中還是帶著緊張焦灼之色。黃玉蘭隻是在超市打工,一個月收入還不到三千元,現在李小軍提出300萬元債務,如果要她背負一半的話,她一輩子都還不清。

而李小軍聽了卻氣急敗壞地嘟嚷道:“我炒石油、炒股虧了錢,這是完全屬實的,黃玉蘭是我老婆,她也要負責償還。”

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自己在外麵包養小三小四,臨到離婚,還要老婆為他包養女人的費用買單。

審判長小結道:“根據訴辯雙方的法院以及舉證質證的情況,本庭歸納本案爭議焦點如下,1、被告李小軍是否在婚內出軌,與其他女人有不正當關係;2、被告李小軍列舉的債務是否屬夫妻共同財產。

下麵原、被告可以圍繞本案的爭議焦點進行交叉詢問。首先由原告發問。”

李超當即問道:“原告,2015年春節,你是否帶了一個女人回江南老家?”

李小軍臉皮厚,說謊話根本不臉紅,直接搖頭道:“沒有。”

李超接著問道:“你是否為成都一個女人買過房子?”

“沒有。”

“那2014年,你去成都三個月幹啥?”

李小軍有恃無恐,沒有證據,你問什麼都是瞎問,他一臉得意地道:“成都的朋友買了房子,我幫助去裝修。”

李小軍手指捏得發白,李小軍就是這麼囂張,他仗著黃玉蘭沒有證據,啥都不認,李超繼續追問道:“你成都的朋友男的還是女的。”

李小軍眼睛一橫,氣勢洶洶地道,“女的,咋地,女性朋友還不行嗎?”

李小軍那囂張的態度連審判長都看不下去了,審判長警告道:“被告注意自己的言行。”

警告完畢後,審判長問李超道:“原告還有什麼問題需要詢問的嗎?”

李超答道“沒有”。

“現在由被告進行發問。”

寧偉成問道:“黃玉蘭,你為何不住在東方新地苑C1802號房呢?”

黃玉蘭皺了皺鼻子,委屈地答道:“李小軍搬出去之後,以我的工資根本住不起東方新地苑,那裏的物業管理費每個月都要500多元。

我為了省錢,這才搬出去租了個巴掌大的單間,每月租金1000元,再把東方新地苑的房子租出去貼補家用。”

寧偉成接著又問道:“東方新地苑的租金你是否拿了?”

黃玉蘭實誠的人,老實道:“是我拿了,但我用租金貼補家用。”

寧偉成微微一笑,對著審判長道:“我方提問完畢。”

審判長威嚴地道:“為了查明本案相關事實,本庭詢問幾個問題,請雙方如實回答。”

雙方都答好。

“原、被告,你們何時開始分居生活?”

黃玉蘭首先答道:“2007年11月。”李小軍點頭應是。

“原、被告,你們分居後是否有經濟往來,家庭開支如何負責?”

原告方先回答,黃玉蘭答道:“分居後,我們各自賺各自的錢,各自花各自的錢。孩子向我要錢我也會給。”

李小軍高聲叫嚷道:“孩子的錢主要是我付的,女兒讀大學的學費都是我出的。”

黃玉蘭柳眉倒豎,爭辯道:“女兒要生活費,我不也是給了嗎?”

審判長大聲地道:“肅靜、肅靜!”

待到雙方安靜下來,審判長再對著李小軍問道:“被告,分居之後,你們雙方是不是各賺各的錢,各花各的錢?”

李小軍支吾地答道:“也會一起用錢吧。”

審判長追問道:“你有什麼憑證嗎?”

李小軍搖搖頭答“沒有”。

“被告,信用卡是因為什麼透支?”

李小軍理直氣壯地答道:“最近股市大跌,我想抄底賺錢就透支了信用卡。”

“李小林、周東芽跟你是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