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清朝皇帝大婚禮節(1 / 3)

正文 清朝皇帝大婚禮節

吉服是帝後在喜慶日子時穿用的。清代皇帝與皇後舉行大婚儀式時,皇帝穿明黃色龍袍,皇後穿龍鳳同和袍,入坤寧宮洞房(順治是在位育宮)。皇後用子孫餑餑後,換穿八團龍鳳褂,帝後行合巹禮,進合巹宴。

正月二十七日,是慈禧懿旨規定皇帝大婚典禮的正日子。子初三刻十分皇後升鳳輿由邸第正殿簷下啟行,子正一刻至東長安街,醜初二刻十分至東長安牌樓,寅初二刻五分至乾清門,寅正三刻五分至乾清宮簷下,皇後降輿。福晉接蘋果,遞寶瓶,皇後接寶瓶,四福晉攙扶,內務府營造司預設火盆於乾清宮殿內,武備院預設馬鞍於坤寧宮門檻上。

皇後在乾清宮須跨越火盆,出乾清宮後到達洞房坤寧宮時,還要從門檻上壓有兩個蘋果的馬鞍跨過,才可進入洞房。跨馬鞍之俗,以其音與“安”相同,人們用它作為祈禱平安的代表物。進入洞房伊始,皇後要先與皇帝行“坐帳禮”,之後行合巹禮合巹禮是曆代以來各民族通行的傳統禮儀,該禮在洞房內舉行,清代皇帝大婚在坤寧宮舉行。此時皇後要重新梳洗打扮,換下在娘家奉迎時穿的龍鳳同和袍,把長發姑娘打扮成“兩把頭”媳婦,再穿上朝袍朝褂。

清代帝後在合巹時,內務府女官恭進宴桌,鋪設坐褥於龍鳳喜床沿下,相向坐,恭進皇上、皇後交杯用合巹宴。皇後居左,皇帝居右,對飲對食。在帝後飲食之時,還要有結發的侍衛夫婦在坤寧宮外的屋簷下用滿語唱交祝歌。合巹當晚,帝後要吃長壽麵,皇帝還要在太和殿舉行大朝,接受宗室王公等祝賀,並發布詔書,舉行盛大宴會。至此,整個婚慶大典才宣告結束。

一、大征禮

清代皇帝大婚納采禮之後行大征禮,即古代的“納征”禮。征即證、成之義,又稱納幣,即“征,成也,使使者納幣以成昏禮”[。《禮記·雜記疏》區分了兩種不同名稱的含義,即:“納幣,以物言也;納征,以義言也。”

按古禮,天子納征,必增加穀圭,諸侯增加大璋,如《周禮·冬官》:“冬官玉人之事……榖圭七寸,天子以聘女……大璋亦如之,諸侯以聘女”。為什麼必以圭璋為聘禮,《禮記·禮器》解釋說:“有以少為貴者,圭、璋,特。”即與現代人的觀念“以少為貴”無別。天子納征以穀圭的禮製,幾乎曆代皇帝大婚遵循不變,明代亦如此。

但清代皇帝大婚大征禮物中並沒有穀圭。其禮物按《大清會典》記載為:黃金二百兩、白銀萬兩、金茶筒一、銀茶筒二、銀盆二、緞千匹、文馬二十匹、閑馬四十匹、馱甲二十副。另有賜後父後母黃金百兩、金茶筒一具、銀五千兩、銀茶筒一具、銀盆一具、緞五百匹、布千匹、馬六匹鞍轡具、甲胄一副、弓一張、矢一菔、朝服各二襲、衣各二稱皆冬一夏一、貂裘各一領、上等玲瓏帶一束;賜後弟緞四十匹、布百匹、馬二匹鞍轡二副;賜從人銀四百兩。把清代皇帝大婚的納征禮稱為納幣,似乎比其他朝代都更合適,不以少為貴,而以多為實。它把金銀列在禮物之首,並且區分出禮物與賜物,即給皇後的為禮物,給皇後家人的為賜物。給皇後家人的賜物,真正成為皇後母家所納之“幣”,給皇後的禮物在大征禮之後仍要回到宮中,“內務府官將金兩、銀兩、金銀茶筒、銀盆撤出,仍用龍亭舁請交進;緞匹交總管太監接收,暫存邸第俟進妝奩時分裝箱內……馬匹鞍轡馱甲交該衙門領回”。至此,皇帝大婚的婚前禮——表示敬慎之禮已完結,開始進入到婚成禮階段。

至於納吉、告期(請期)之禮,在清代皇帝大婚中未刻意地追尊古禮,而不像明代皇帝大婚禮中勉強開列在一起。皇帝大婚諸禮節,均經過欽天監這一國家天文曆法機構卜測,皇後是在八旗眾多秀女中經過二次複選而定,在朝廷看來是優中選優,自然吉不可疑;在大婚前,皇後的妝奩抬進皇宮的同時,也就等於告知了奉迎的時間,即在妝奩抬進的次日。

二婚成禮

在經曆了婚前諸禮之後,開始進入婚姻成立之實質性階段,這是婚禮中的關鍵,隻有經過這一禮儀,男女雙方才可以確立夫婦之關係,所以也是婚禮的高潮。皇帝大婚的婚成禮包括冊立奉迎禮、同牢合巹禮,清代皇帝大婚尚有坐帳禮,跨火盆與馬鞍的習俗。

皇帝大婚與臣庶婚禮最大的不同,是臣庶在舉行了婚前禮以後,須由新郎親自前往女家迎娶新娘,所以稱此禮為“親迎禮”;而皇帝則必須派遣使節先到後邸對皇後進行冊立,然後再把皇後迎入宮中。貴為天子的皇帝,絕對不可能屈尊前去迎接,必須由使節奉命迎接,因而稱“奉迎禮”。

冊立奉迎禮。這是皇帝大婚禮中最為隆重的禮節,實際上是兩個相連續的禮儀。冊立禮就是向“準皇後”授予象征皇後地位的由黃金製作的金冊與金寶,它們就如同皇後的“身份證”一樣。清代金冊鐫刻以滿漢文,金寶亦鐫刻以滿漢文,其形式與皇帝禦寶形式相同,現今故宮博物院還典藏有清代冊立皇後的滿漢文“皇後之寶”,按光緒《大婚典禮紅檔》記載,製作金寶用金550兩。冊立禮在皇後府邸舉行,經過這一禮節,待字閨閣的“準皇後”才真正確立為皇後的身份,然後才有皇帝遣使迎娶的程序。奉迎禮是迎娶皇後進入皇宮的禮儀。冊立與奉迎禮一般在同一日連續舉行,冊立禮結束後隨即行奉迎禮,清代隻有同治帝把兩項禮節分為兩日舉行。清代同治、光緒二帝奉迎皇後以“子”時,卻又頗有複古的傾向。

古代稱婚禮為“昏禮”,實際上是專指迎娶新娘的親迎禮,所以稱為“昏”與迎娶的時間有關,因為遠古迎娶新娘多在黃昏時刻,所以把婚禮稱“昏禮”,即《儀禮》所說:“士昏禮凡行事,必用昏昕。”鄭玄解釋為“用昕,使也;用昏,婿也。”《白虎通義》則解釋為:“婚姻者何?昏時行禮,故謂之婚也;婦人因夫而成,故曰姻。……所以昏時行禮何?示陽下陰也,婚亦陰陽交時也。”今天常人對古人在昏時迎娶新娘頗為不解,學者對此解釋,為此乃原始社會搶奪婚的遺俗,即在黑夜中搶奪女子。但至晚到唐代,人們已感到迎娶新娘在昏時之不便而改在晨曉,段成式的《酉陽雜俎》中說:“古婚禮必用昏,以其陽往陰來也。今行禮於曉”。明代皇帝大婚奉迎皇後時間,在《明史》中雖無直接記載,但從該書中對皇太子納妃儀式中可以推知,皇帝納後也應在“質明”,即早晨。《明史·禮誌》:“皇太子納妃儀,曆代之製與納後同。隋、唐以後始親迎,天子臨軒醮戒。宋始行盥饋禮,明因之。洪武元年定製,凡行禮,皆遣使節,如皇帝大婚儀。”親迎,“至日質明,東宮官具朝服,陳鹵簿鼓吹於東宮門外,皇太子冕服乘輿出,侍衛導從如儀”。清代官書在記載其製度因革時,常以“清承明製”來概括清代製度源流,但清代在許多製度上既有對明代的繼承,又有變化。其變化一方麵就表現在清代皇帝大婚迎娶皇後並未在質明,而是在子時。以光緒帝大婚為例,奉迎皇後的時間在檔案中有詳細記載:“正月二十七日皇後入宮……子初三刻十分由邸第正殿簷下啟行,子正一刻至東長安街,醜初二刻十分至東長安牌樓,寅初二刻五分至乾清門,寅正三刻五分至乾清宮簷下”。所以在《大婚圖》的第八冊畫麵上,繪畫了大量的燈籠,或由人隨行執打,或在沿途懸掛,實際是為迎親隊伍照明所用。“子”時,按《易經》所說,正是陰陽交接之時,男為陽,女為陰,因而於此時成夫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