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在“改良”被拒之後,他才立誌走上“革命”一途的。清政府的“新政”和“立憲”之所以被辛亥革命“打斷”,主要在於它的“新政”完全是被動的。本來,在1898年“戌戌維新”時清政府尚有一定的變革主動權,但它卻拒絕改革,喪失了一次難得的機會。隻是在經曆了兩年後的“庚子巨變”這種大流血之後,它才在“內外交迫”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地開始“新政”。
甚至在革命爆發前夕的1911年春,清政府對形勢的急迫性明顯認識不足,竟利令智昏地出台了一個壟斷權力的“皇族內閣”,實際向世人宣示清廷所謂“立憲”隻是一個幌子、其實根本不願放棄一丁點權力的真實麵目。
此舉實無異於自掘墳基,結果使作為其統治基礎的土紳階層與其迅速疏遠,最終棄它而去。縱觀晚清曆史,每當還有一線希望、還能控製一定局麵的時候,清廷總是拒不變化;隻到時機已逝、喪失了操控能力的時候,它才匆匆忙忙地被動“變革”。
改革愈遲,所付出的“利息”也將愈大。然而清廷對此似乎毫無認識,它總是在下一個階段才做原本是上一個階段應做的事情,而且拒不“付息”,不願再多做一點讓步和妥協,完全喪失了變革的主動權,完全是被“形勢”推著走,改革的空間終於喪失殆盡。
“改革”是當事各方都以理性的態度妥協的結果,隻要有一方堅持不妥協,就無法“改革”,社會矛盾必然以“革命”一類的暴力方式解決。一場巨大的社會革命,並不是革命者的主觀“激進”造成的。在社會矛盾中,統治者往往居於“主導”地位,革命往往是由上層的種種“極端”觸發、造成的。
人們總是稱讚英國革命的平和,但在英國革命時期,正是由於當時的英國統治者善於妥協,才使英國革命相對平和。縱觀近代中國的曆史,清朝統治者根本沒有英國統治者那種審時度勢的能力、容納各方的明智與氣度和不斷的妥協精神。
所以,與其說“革命”是下層“激進”的結果,不如說是被上層的“極端”逼迫出來的;與其指責下層“過激”,不如指責上層的“極端”;與其呼籲被統治者“告別革命”,不如籲請統治者“放棄極端”,主動改革。從更深一層的原因來看,清王朝的被推翻說明了它對“社會整合”的失敗。
因為鴉片戰爭後,中國麵臨深刻的社會轉型,從傳統社會轉向現代化社會。新的社會階層、新的社會組織機構、新的社會政治觀念不斷產生、傳入,這一切都要求統治者能“明察秋毫”,正視現實的變化,審時度勢,因勢利導,主動改革舊製度、創建新製度,協調各方利益,進行社會整合。由於清政府未能成功對社會進行整合,那麼結果不是以強力壓製社會的發展、進步,就是被社會革命所推翻。
社會政治經濟製度的變化,最終會影響到千千萬萬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影響到芸芸眾生的起居飲食,穿衣戴帽。然而,在傳統史學中占統治地位的如果不是帝王將相,起碼也是叱吒風雲的英雄豪傑,而升鬥小民的喜怒哀樂、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則鮮有“問津”。偶有記述,也並不能享配“正史”的殊榮,隻能被“不入流”地稱為“稗史”。
稗者,卑微者也。卑微者的曆史當然無足輕重。隨著對“曆史”的深入了解,我越來越體會到,在史書中有時看似“無關痛癢”的一句話或一個抽象的概念後麵,往往事關千百萬人的悲歡離合,一生一世。
同時,我越來越感到,最能反映一個時代、社會特點的,其實並不是這個時代、社會中那些轟轟烈烈的重大事件,不是那些政治領袖、英雄豪傑的升降浮沉,而是無數平民百姓日常生活中的“細節”。
因為那些“重大事件”畢竟隻與少數人關係密切,而那許許多多的“細節”,卻與社會絕大多數人日複一日的“日子”息息相關。而這,才是最重要的。
曆史其實並不遙遠,我們的“今天”迅速成為“昨天”,所以我們都生活在“曆史”之中。但曆史的記憶卻極困難,人們很容易忘卻。喪失了曆史記憶,人的生命將如浮萍般輕輕漂起,脫離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