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檀香山的宣言所附章則,隻對入會手續,會銀的收集調用、理事的組織及集會時間,作了基本的交代。香港宣言所訂章程,不但對有關組織的基本事項,作比較詳細的交代,而且增加了宗旨及誌向的說明,更比較明顯地而譴責統治階級對改革的抵製,在宗旨一項中,指出傳統的統治者已使國家陷於“分裂”、“淪亡”,因此“富國強兵”之實現,需賴“四方賢才誌士”群策群力,則中國雖危,無難挽求,所謂“民為邦本,本固邦寧”。換句話說,傳統統治者已無術能救國,須待這個階層以外的群眾團結起來行動。
香港興中會章程對於會員的招收,亦有較高的要求,在檀香山規定隻需會友一位引薦保證,但根據香港會章的規定,不但要由會員二人薦引,而且要“經董事察其心地先明,確具忠義,有心愛戴中國……一心一德,矢言矢忠,共挽中國危機”,這顯示了對會員的要求,是比在檀香山的嚴格了。但同時,孫中山亦擴大招攬支持者,所以在另一項會章中,便提出“本會需才孔亟,會友散處四方,自當隨時隨地,物色賢才,無論中外各國人士,倘有心益世,肯為中國出力,皆得收入會中”。這表示興中會目的是要招集愛國誌士,起來行動,並且希望行動能獲一些在港外國人士的支持。
香港興中會章程,雖然並沒有表示要建立何種政體,但在誌向一項,提出了擬辦之事包括“設報館以開風氣,立學校以育人才,興大利以厚民生,除積弊以培國脈”,並且要求會員“講求興中良法,討論當今時事,考究各國政治”。在募集銀會的一項下,亦特別指出“本會所辦各事,事體重大,需款浩繁,故特設銀會以集巨資,用濟公家之急”,並且聲明“開國之日,每股可收回本利百元”。有人認為“開國”一詞,即是推翻清廷建立新政府的強烈暗示。許多人認為,秘密誓詞“驅除韃虜,恢複中華,建立合眾政府”是興中會最主要的政治改革目標,但是大部分對入會儀式及誓詞的描述,似乎都來自馮自由的記述,而沒有原文記錄,是否屬實,尚未能確定。也許,這誓詞隻限於少數核心會員。
大概而言,在這時期(1895—1900)入會而有名字可查的香港成員,與差不多同時期在檀香山、日本或廣州地區入會的比較起來,頗有相似的地方,就是以廣東人居絕大多數。知識分子,其中包括商人、政府及商行職員、醫生、教員、記者、教士等占相當重要地位,其次為會黨,有關他們的資料多不大清楚。香港比較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工人出身的幾乎沒有,就蔡堯而言,他是受雇於李紀堂家族的寶記置業公司辦事員,不屬工人。但是來自最富有階層的香港世家的則至少有3人,即黃詠商、餘育之及李紀堂。黃詠商是香港立法局華人議員黃勝的次子。該職位被視為華人中地位最高的,因為在當時立法局的12位議席中,華人隻占一席,也是占了香港人口96%以上的華人的唯一代表。1895年黃詠商加入興中會時,黃勝已退休,但他的女婿韋玉,即黃詠商的妹夫,在1896年又被委任為第二位立法局華人議員,與何啟共事。餘育之出身香港早期的營造商,擁有資產很多,包括著名的愉園。餘家亦從事金鈔兌換、借貸等業務,日昌銀號則直屬餘育之名下。李紀堂則是香港早期首富之一,李升的四子,本身任職輪船行買辦,加入興中會時剛分得巨款遺產百餘萬。餘、李二人都曾任東華醫院總理,亦屬所謂“華人領袖”階層,相當於傳統中國社會中的上層縉紳。
在檀香山的宣言所附章則,隻對入會手續,會銀的收集調用、理事的組織及集會時間,作了基本的交代。香港宣言所訂章程,不但對有關組織的基本事項,作比較詳細的交代,而且增加了宗旨及誌向的說明,更比較明顯地而譴責統治階級對改革的抵製,在宗旨一項中,指出傳統的統治者已使國家陷於“分裂”、“淪亡”,因此“富國強兵”之實現,需賴“四方賢才誌士”群策群力,則中國雖危,無難挽求,所謂“民為邦本,本固邦寧”。換句話說,傳統統治者已無術能救國,須待這個階層以外的群眾團結起來行動。
香港興中會章程對於會員的招收,亦有較高的要求,在檀香山規定隻需會友一位引薦保證,但根據香港會章的規定,不但要由會員二人薦引,而且要“經董事察其心地先明,確具忠義,有心愛戴中國……一心一德,矢言矢忠,共挽中國危機”,這顯示了對會員的要求,是比在檀香山的嚴格了。但同時,孫中山亦擴大招攬支持者,所以在另一項會章中,便提出“本會需才孔亟,會友散處四方,自當隨時隨地,物色賢才,無論中外各國人士,倘有心益世,肯為中國出力,皆得收入會中”。這表示興中會目的是要招集愛國誌士,起來行動,並且希望行動能獲一些在港外國人士的支持。
香港興中會章程,雖然並沒有表示要建立何種政體,但在誌向一項,提出了擬辦之事包括“設報館以開風氣,立學校以育人才,興大利以厚民生,除積弊以培國脈”,並且要求會員“講求興中良法,討論當今時事,考究各國政治”。在募集銀會的一項下,亦特別指出“本會所辦各事,事體重大,需款浩繁,故特設銀會以集巨資,用濟公家之急”,並且聲明“開國之日,每股可收回本利百元”。有人認為“開國”一詞,即是推翻清廷建立新政府的強烈暗示。許多人認為,秘密誓詞“驅除韃虜,恢複中華,建立合眾政府”是興中會最主要的政治改革目標,但是大部分對入會儀式及誓詞的描述,似乎都來自馮自由的記述,而沒有原文記錄,是否屬實,尚未能確定。也許,這誓詞隻限於少數核心會員。
大概而言,在這時期(1895—1900)入會而有名字可查的香港成員,與差不多同時期在檀香山、日本或廣州地區入會的比較起來,頗有相似的地方,就是以廣東人居絕大多數。知識分子,其中包括商人、政府及商行職員、醫生、教員、記者、教士等占相當重要地位,其次為會黨,有關他們的資料多不大清楚。香港比較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工人出身的幾乎沒有,就蔡堯而言,他是受雇於李紀堂家族的寶記置業公司辦事員,不屬工人。但是來自最富有階層的香港世家的則至少有3人,即黃詠商、餘育之及李紀堂。黃詠商是香港立法局華人議員黃勝的次子。該職位被視為華人中地位最高的,因為在當時立法局的12位議席中,華人隻占一席,也是占了香港人口96%以上的華人的唯一代表。1895年黃詠商加入興中會時,黃勝已退休,但他的女婿韋玉,即黃詠商的妹夫,在1896年又被委任為第二位立法局華人議員,與何啟共事。餘育之出身香港早期的營造商,擁有資產很多,包括著名的愉園。餘家亦從事金鈔兌換、借貸等業務,日昌銀號則直屬餘育之名下。李紀堂則是香港早期首富之一,李升的四子,本身任職輪船行買辦,加入興中會時剛分得巨款遺產百餘萬。餘、李二人都曾任東華醫院總理,亦屬所謂“華人領袖”階層,相當於傳統中國社會中的上層縉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