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災荒與辛亥革命(3 / 3)

再次,由於災荒而大量產生的衣食無著的饑民,為著解決眼前的溫飽,求得生存的權利,紛紛起來直接進行“抗糧”、“抗捐”、“鬧漕”、“搶米”等鬥爭,這種鬥爭愈是臨近辛亥革命愈益發展,已成為暴風雨即將來臨的明顯征兆。據統計,1906年全國發生抗捐、搶米及饑民暴動等反抗鬥爭約199起,其中一些規模和影響較大的事件,主要發生在浙江、江蘇、安徽、湖北、江西、廣東數省。如前所述,這一年,這些省份幾乎無一例外地遭洪澇災害,而且大都災情頗重。1907年、1908年兩年,搶米風潮曾稍見沉寂,這同這一時期自然災害相對較輕是完全一致的。到1909年,全國下層群眾的自發反抗鬥爭約149起,其中幾次規模較大的搶米風潮和饑民暴動,恰恰發生在災情最重的甘肅和浙江兩省。1910年,隨著災荒形勢的惡化,抗捐、搶米等風潮進一步發展,陡然上升到266起。其中的搶米風潮,幾乎全部發生在長江中下遊的湖北、湖南、安徽、江蘇、江西5省,而這裏正是聯成一片的廣袤的重水災區。這一年的長沙搶米風潮,是震動全國的重大事件,這個事件的背景,就是湖南因災而致“樹皮草根剝食殆盡,間有食穀殼、食觀音土,因哽噎腹脹,竟至斃命者”;長沙城裏“老弱者橫臥街巷,風吹雨淋,凍餓以死者,每日數十人”。人們無法生活,隻能鋌而走險。

最後,在辛亥革命的醞釀時期,資產階級革命派曾發動或參與組織過多次武裝鬥爭,有一些武裝起義,革命派曾有意地利用了災荒造成的社會動蕩形勢,並注意吸引饑民群眾的參加。如同盟會成立後不久,於1906年底發動的萍瀏醴起義,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這次起義迅速發展到數萬人,雖然前後隻活動了半個多月,卻給清朝反動統治以極大的震動。《丙午萍醴起義記》在談到這次起義的動因時說:“其起事之動機,則因是年中國中部凶荒,江西南部,湖北西部,湖南北部,及四川東南部,即揚子江上流沿岸,皆陷於饑饉。該地工人因受米貴減工之打擊,遂由萍鄉礦工首先發難,四虎徒黨起而應之。”起義發生後,有人在《漢幟》第一號上發表文章,號召各省革命黨“響應湘贛革命軍”,其中說:“至天時地利,尤為此次最得機勢者……今者,虜廷日日苛稅,省省攤派,民不聊生,大亂以作,重以今歲淪雨彌月,洪荒千裏,餓殍填溝,十數省哀鴻,洶洶欲動。饑民者,曆代英雄起事之材料也。如此之賦煩歲凶……各省民皆饑困,已富有被動之性質,倘有人振臂一聲,必從者如流。”這樣的議論,頗為典型地反映了革命派力圖利用災荒以擴展革命的心理,也表明了災荒的頻發確實為革命派的活動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客觀條件。

革命派怎樣通過災荒揭露封建統治

要推翻一個政權,總要先造成輿論。辛亥革命時期的資產階級革命派也是這樣。他們在追求共和製度、埋葬封建君主專製主義的偉大鬥爭中,也大聲疾呼地歌頌未來新製度的優越性,抨擊清朝反動統治的落後與黑暗。在涉及各個方麵的無情揭露中,災荒問題是談得較多的一個話題。

革命派盡情描繪了災荒帶給人民巨大禍害的悲慘現實,反映了他們對勞動群眾特別是貧苦農民的深切同情。1907年的《民報》增刊《天討》上的一篇文章說:“雖年穀屢豐,小民猶多廢食。(每逢春間有剝榆皮、拾桑葚者)一有水旱,道饉相望。水深火熱,二百年如一日”,“每遇一縣,城郭崩頹,煙村寥落,川澤汗瀦,道路蕪穢。自遠郊以至縣城,惡草淫潦,彌望皆是。夏秋之間,鄰縣幾不通往來,饑民遍野,盜賊公行;無十年之蓋藏,無三月之戒備。”另一篇文章說:“水旱偏災,犬羊官吏,坐視而不能救;無告之民,靡所得食,乃扶老攜幼,聚族數百,相率而為流氓,過都越邑,乞食於途。”同年《民報》的一篇文章也說:農夫“顧當夏日,犁田播種,行伏赤日中,泥汗過膝,而或新雨之後,水為日曝,酷熱如湯,水蟲含毒,時來齧膚,手足坼裂,疑灼龜背。偶值凶年,至於析骸易子”。類似這樣的內容不僅屢見於革命派的宣傳品及文章中,而且也反映在他們的文藝作品裏,如1906年江蘇大水災時,同盟會員、南社詩人周實就有感而賦詩:“江南塞北路茫茫,一聽嗷嗷一斷腸,無限哀鴻飛不盡,月明如水滿天霜。”

對於這種現象,革命派作出的頭一個直覺性的反應,是把它說成清朝反動統治“天運將終”的先兆。有一篇文章說,“是以彼蒼亦為不平,凶災層見,兵刀水火,無日無之”。武昌起義後不久,湖北的革命黨人在《致滿清政府電》中也說,清朝政府已經“人神同嫉,天地不容。以致水旱迭臻,彗星示警,禍亂無已,盜賊縱橫,天人之向背,不待智者而後辨也”。這種解釋還沒有脫出“天象示警”的傳統災荒觀的樊籬。

不過,革命派在大多數場合,並沒有停留在這樣的認識水平上,而是透過災荒,進一步尋求和揭示與災荒相關聯的種種政治因素,從而得出正是反動統治的“人禍”導致或加深了“天災”的正確結論。革命派認為,災荒的根源,與其說首先是自然的原因,不如說更主要是社會的原因、政治的原因;自然災害發生得如此頻繁,難以抗拒,從根本上說來,是腐朽的封建政治造成的。這一點,孫中山講得最為鮮明與深刻。他在《中國的現在和未來》一文中指出:“中國所有一切的災難隻有一個原因,那就是普遍的又是有係統的貪汙。這種貪汙是產生饑荒、水災、疫病的主要原因”;“官吏貪汙和疫病、糧食缺乏、洪水橫流等等自然災害間的關係,可能不是明顯的,但是它很實在,確有因果關係。這些事情決不是中國的自然狀況或氣候性質的產物,也不是群眾懶惰和無知的後果。堅持這說法,絕不過分。這些事情主要是官吏貪汙的結果”。在孫中山以前,中國曆史上還從來沒有哪一個人以如此敏銳的目光、如此深邃的思維和如此清晰的語言來分析和說明災荒問題。革命黨人在後來發表的一些文章中,實際上為孫中山的這個說法提供了具體的論證。例如,有兩篇談到黃河之患的文章,就指出:“黃河北徙(按:指鹹豐五年銅瓦廂決口後的黃河大改道),每一漂沒,數十州縣無墟落。虜廷吝財,委其事於疆吏,疆吏遂藉為吞款邀功之地,動以河工括民財。”“虜清之治河,則驅逐農民,動輒數千萬,以供官吏之指揮,急則湮之,緩則弛之。剜肉補瘡,卒靡所益,費民財以萬計,曾不能一年之安”。辛亥前一年發表的《論革命之趨勢》一文,具體揭露了某些封疆大吏怎樣貪汙賑款,草營人命:“江北巨災,集賑款五百萬,虜帥端方侵蝕三百萬,又慮饑民為變,遣軍隊彈壓之,示以稍反側即立盡,於是饑民皆枕藉就死,無敢有蠢動者。陝、甘旱荒,至人相食,虜帥升允漠然不顧,十室九空,積屍成疫”。“專製之淫威”使“人命賤於雞犬”,“天災流行,饑饉洊臻,民之死於無告者,其數尤夥”。這種聲淚俱下的控訴,有力地揭示了封建政治的吃人本質。